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纺织服装与皮革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纺织服装与皮革工业
调整和振兴规划
纺织服装与皮革工业是国民经济的传统支柱产业和重要的民生产业。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区纺织服装与皮革工业已成为工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未来重点发展的产业之一。发展纺织服装与皮革工业对我区繁荣市场、出口创汇、吸纳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地域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发〔2009〕10号),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做优我区工业的决定》,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在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等因素推动下,我区纺织服装与皮革工业逐步发展壮大。2008年,全行业拥有规模以上企业278家,其中纺织企业153家,服装企业43家,皮革企业82家;实现销售收入114.2亿元,工业增加值41亿元;生产纱线10.6万吨、布3873万米、服装4174.7万件、皮革1290万张;行业整体技术装备及技术创新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我区抓住国家实施“东桑西移”机遇,大力发展茧丝绸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成为国内茧丝绸业{zj1}发展潜力的地区之一,蚕茧和丝产量分别达到22.3万吨和1.5万吨,位居全国第1和第4位,占全国总量的30%和15%。茧丝绸业成为我区比较优势突出、带动辐射面较广、市场潜力较大、涉及农工贸的新兴产业。
虽然我区纺织服装与皮革工业得到较大发展,但与东部传统主产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主要是经济总量少,企业规模小,原料性产品比重大,精深加工滞后,产业链短,附加值低以及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等。随着国家实施《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等一系列重大政策,我区良好的区位优势和丰富的原料、劳动力资源,为引进技术、资金、人才和扩大出口,实施多元化市场以及承接经济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为我区纺织服装与皮革工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和机遇。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xx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东部地区产业转移机遇,以优质原料生产为基础,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深化企业改革为重点,以技术创新为动力,大力推进循环经济,积极发展精深加工产品和特色产品,促进产业链横向拓展和纵向延伸,形成特色鲜明、市场竞争能力强的纺织服装与皮革工业发展格局。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开拓市场,确保平稳增长。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局面,大力开拓国内外新兴市场,着力扩大内需,确保行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2. 坚持科技进步,促进产业升级。以技术改造为抓手,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提升产业整体水平,增强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3. 坚持重点推进,带动整体振兴。扶持重点优势企业、品牌产品加快发展,促进结构调整优化,建立完善产业集群公共服务体系,增强抗风险能力,促进产业全面振兴。
4. 坚持市场主导,强化政策调控。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促进优势资源合理流动,实现优胜劣汰。发挥产业政策、金融财税政策的调控作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三)规划目标
充分利用和发挥我区区位、资源等优势,积极承接东部产业转移,集中力量发展精深加工业,力争把纺织服装与皮革工业培育成为我区比较优势明显的特色产业。
到2012年,全区纺织服装与皮革工业实现销售收入达到250亿元,工业增加值90亿元。纱线18万吨、桑蚕丝2.5万吨、剑麻纤维制品10万吨、化纤30万吨、布1.5亿米、丝织品0.5亿米、服装3亿件(套)、皮革1500万张;先进纺纱设备、织机无梭率、自动缫丝机分别达到50%、30%以上和{bfb};服装业逐步实现计算机辅助设计和辅助制造、电脑控制自动化缝纫和机电液气一体化整理。主要产品质量接近国内平均水平。努力把我区打造成为全国茧丝主要生产基地。
到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达到450亿元,工业增加值150亿元。纱线20万吨、桑蚕丝3万吨、剑麻纤维制品20万吨、化纤50万吨、布3亿米、丝织品2亿米、服装6亿件(套)、皮革1700万张;产业技术装备水平有较大的提高,主要产品质量均达到国内平均水平,力争把我区打造成为全国茧丝绸主要加工基地和贸易信息中心之一。
到2020年,实现销售收入力争达到1000亿元,工业增加值300亿元。纱线25万吨、桑蚕丝4万吨、剑麻纤维制品50万吨、化纤100万吨、布10亿米、丝织品10亿米、服装20亿件(套)、皮革2000万张。产业技术装备和主要产品质量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努力把我区打造成为丝绸大省(区)。
三、主要任务
(一)优先发展重点领域,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扬长避短,发挥优势,重点发展棉纺织业、茧丝绸业、剑麻、化纤、服装、家用和产业用纺织品行业、皮革行业,尤其是茧丝绸业。通过重点突破,形成特色,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1. 茧丝绸业。充分利用我区优越的资源条件和国家实施“东桑西移”工程的机遇,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努力开展优质蚕茧基地建设,积极改良、培育和推广优良蚕桑新品种,提高蚕茧单产和质量,进一步推进蚕桑生产向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大力发展缫丝生产和创造条件发展丝绸深加工,拉长产业链,推动茧丝绸业由资源型向加工制造型转变。培育和开拓干茧和生丝交易专业市场,建设茧丝交易电子商务平台,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产品顺畅流通;通过农工贸并举,培育和扶持一批集蚕茧生产、收烘、缫丝加工农工贸一体化的茧丝生产xxxx和茧丝绸产业集群,使茧丝绸业成为我区纺织工业新的增长点。
2. 棉纺织业。以提质增效为目标,重点发展特种、xx产品,纺纱要积极发展适应市场需求的高支精梳无接头纱、新型竹节纱、色纺纱、纺织新纤维混纺纱等精特产品,面料重点发展高支高密无梭布、色织布、牛仔布等附加值高的产品。以扶优扶强为原则,重点支持优势骨干企业发展紧密纺、喷气纺、高速气流纺以及喷气、剑杆等无梭织机。
3. 剑麻行业。加快原料基地建设步伐,重点发展剑麻深加工制品,满足机械、运输、石油、航海、建筑、林业、农牧渔业和日常生活等多个领域需求。通过引进先进的设备及技术,提高剑麻制品的档次和质量,提高剑麻综合利用水平。加强产、学、研相结合,改进传统产品以绳、纱、布、捻线等较低档次产品为主的用途,不断开发出适应市场需要的xx色织剑麻地毯、细纱编织绳、特种剑麻布等高附加值的新品种。重点发展中xx剑麻地毯挂毯、工业用剑麻产品、建筑、汽车、船舶等xx装饰、剑麻xx服装面料、剑麻服装、鞋帽、箱包等系列产品。
4. 服装行业。在中心城市或服装加工业发达的地区建立服装加工工业园区,通过园区的导向作用,整合量大面广的服装加工小企业,发挥群体效益,推动服装工业的集群化发展。支持和培育销售网络强,有实力的优势骨干企业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以点带面发展服装生产。通过代理加工,贴牌加工,合资合作,外来投资办厂等方式,承接区外、国外的产业转移。
5. 家用和产业用纺织品行业。根据家居装修、翻修装饰、酒店装修的市场需求,积极发展家用装饰产品,重点发展环保绿色、保健、多功能等优质高中档产品;以汽车、制糖、建筑、交通运输、化工、矿山等产业为切入点,重点发展汽车配套用纺织品、过滤材料、化纤五防篷布、传输带以及卫生保健产品为主。
6. 皮革行业。重点发展环保、节能的皮鞋、箱包等皮制品深加工项目,提升装备水平、技术含量,降低污染物排放,推动制造环节升级。增强自主设计和研发能力,打造自主品牌,通过技术改造提升产品档次及附加值,实现同类产品的更新换代。
(二)深化改革,推进企业大型化、集群化发展。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鼓励资产重组和资源整合,扶持发展一批有创新能力、出口创汇突出、带动作用明显的大企业、大集团。强化社会化分工协作关系,积极引导和扶持纺织皮革产业集群的发展,提高产业集约化程度和下游产品综合配套能力,促进产业集聚。引导服装、茧丝、皮革企业形成分工协作相互依存的企业群,并通过群体效应推动产业集群发展。
(三)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努力延伸产业链。大力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和蚕茧、剑麻、黄麻、苎麻、桑树皮纤维等特色优势资源的新产品,以及相应的工艺技术。产业链的延伸重在后续加工能力的拓展,纺织印染、花色品种的设计创新与推出;加大服装类、家用装饰类、产业使用类等新产品研发力度;改善皮革加工产品的结构,提xx次和质量。
(四)强化品牌经营意识,推进xx战略。鼓励企业争创有影响力的行业品牌、区域品牌,提升广西制造品牌的国内外知名度。重点扶持一批在产品设计、技术研发、市场营销渠道建设等方面具有优势的企业,培育自主品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企业按照国际先进标准进行生产管理、产品加工和储运销售,全面提高产品质量,扩大品牌影响力。壮大一批在国内外同类产品中具有竞争优势的xx产品,重振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老品牌。
(五)发挥比较优势,优化区域布局。棉纺织行业的发展要充分发挥南宁、桂林、柳州、梧州等中心城市现有基础较好、科研实力较强、信息交流顺畅、交通运输便利的优势,加大引资和自我投入的力度,进一步做大做强棉纺织业。
茧丝绸业要按照稳步发展优质桑园,努力提高茧丝质量,大力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加快丝绸工业发展的工作方针,顺应蚕桑业最适生态和比较效益的原则,巩固和发展宜州、环江、象州、柳城、忻城、横县、鹿寨、蒙山、上林、宾阳等10万亩及以上的重点县市建设优质蚕茧生产基地,重点支持蚕茧生产重点县市大力发展丝绸工业,逐步形成桂西北、桂中和桂南优势蚕茧产业带和茧丝绸生产基地。引导和支持宜州、蒙山、横县、钦州、合浦、柳城等地的茧丝绸xxxx向深加工方向拓展,促进茧丝绸产业由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经济优势转化。
服装行业要立足于已形成众多加工型中小企业的地区,通过在桂林、柳州、玉林、贵港等地建设3-5个重点服装加工园区的导向作用,整合服装加工小企业,形成产业集群区域,发挥群体效益。
化纤行业要以我区北部湾沿海石化大项目开工建设为契机,开发利用聚酯等石油加工产品,积极发展高技术、高性能化纤生产。引导和支持南宁、北海、钦州等地优先发展化纤行业。
剑麻行业要对剑麻产品实行统一生产管理、统一质量标准,全力推进剑麻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以广西剑麻集团为龙头,以建立全国{zd0}的剑麻加工生产基地——山圩剑麻工业园为依托,引导支持南宁、崇左等适宜剑麻种植地区发展剑麻种植和加工业。
皮革行业要从源头抓起,大力发展畜牧业,优化良种,提供优质制革原料,引导和支持南宁、梧州、钦州、玉林等地的制革及皮革制品产业向深加工方向拓展,努力提高皮革及其制品的附加值。
四、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积极利用和整合国家、自治区及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大力支持纺织服装与皮革工业的技术进步、自主品牌建设和开拓国内外市场及人才培育基地建设等工作。建立政府指导调控,企业储备、自负盈亏,银行xx监管,财政贴息扶持厂丝储备机制,加强我区茧丝市场宏观调控,维护蚕农和丝绸生产企业的利益。
(二)改善投资环境,积极承接产业转移。环保、土地、农业、商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为产业招商引资创造条件。在产业政策落实,鼓励先进、淘汰落后的宏观调控工作中,要加强协调,为产业发展创造公平、公正的良好环境。抓住国内外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移的机遇,发挥资源优势和政策、区位优势,加快产业承接平台建设,大力引进资金、技术、品牌、人才和先进的发展理念、管理模式,实现产业跨越式发展。
(三)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支持实力较强的自治区级科研机构完善研发手段,创建有较强带动和辐射能力的研发中心;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创新中心或研发机构;支持中小企业采取各种形式联合创建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设计、科研和信息服务为一体的技术服务中心;积极寻求与国内外xx高校、研究院所开展长期研究与技术协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
(四)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加强银企对接,对科技含量高、产品市场好、发展潜力大的纺织服装皮革企业积极协调金融部门予以融资支持;对资质好、管理规范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纺织服装皮革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和融资服务;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和支持纺织服装皮革行业的加快;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五)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和专业市场建设。积极创建面向全行业的检测和质量服务体系、教育和培训体系、信息化服务体系、电子商务及物流配送体系,形成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鼓励产业集聚地培育建设起点较高、功能齐全、集原辅料供应、产品交易及物流配送于一体的纺织服装皮革专业市场,发挥市场对产业的拉动作用,完善产业配套,提高行业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推进产业升级。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引进智力、引进人才计划,培养和引进一批国内外高素质的经营管理、专业设计和技术开发人才。积极吸纳各类院校毕业生,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方式,加强现有专业人才队伍的短期进修、培训和岗位轮训;通过各种优惠政策和引进外来资金投资办厂、合资合作等措施,引进区外人才;完善激励机制,营造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
附件:广西纺织服装与皮革工业重点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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