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2 | 休城媒体爆炒火箭犀利哥 姚明打假早有想法
在国内媒体爆炒“犀利哥”时,休斯顿媒体似乎也为火箭队找到了新的兴奋点:被中国体育网络媒体起绰号“火箭犀利哥”的乔丹-希尔。
有媒体报道,英国的《独立报》都报道了中国这位流浪汉,而且取了一个英文名字:BrotherSharp。
在火箭队这宗中期交易中,乔丹-希尔是火箭队想要的人之一,实际上,在未来的建队中,乔丹-希尔有可能成为其中一个拼图:姚明的替补。从火箭队平常的训练来看,希尔的运动性极强,脚步移动快,而且他的中投能力很好,手感很柔和。看过几次他的投篮和热身,就知道,火箭队在这次交易中捡到了一块宝。
体育网络媒体将希尔取绰号为“犀利哥”,大概是因为他的辫子很像正版犀利哥。凑近看希尔的头发,就可以感觉出来,他的头发蓬松,但是辫子应该打理得非常辛苦。
休斯顿媒体很显然已经厌倦了个人魅力相对较少的凯文-马丁,厌倦了讨论火箭队冲击季后赛的机会,今天的训练后,他们将注意力集中在乔丹-希尔身上。
这个东部之旅{zd0}的发现,莫过于外号“犀利哥”的乔丹-希尔,已经在两场比赛中展现了惊人的潜力。而今天的训练结束后,休斯顿记者{dy}个找上的就是希尔,提问非常踊跃,大部分记者离开后,还有当地电视台记者继续提问希尔。两名记者,都跪在地方,对着坐着的希尔提问。
另外一名大家要专攻的是斯科拉,不过,斯科拉已经趁着大家围攻希尔的时候,偷偷溜号了。害得好几个记者冲着新闻官扼腕,“怎么不留住他?”
而当休斯顿记者转攻主教练阿德尔曼时,一半的问题也是让阿帅评价一下乔丹-希尔的潜力。希尔也成为了火箭队新兴的兴奋点。
“教练总是给我机会,一旦他给你机会,你就必须好好利用。这样他也会不断地使用你,这就是我在做的事情。里克教练是一位非常出色的教练,他会做赢球需要做的一切事情。只要我自己努力地去做,他会不断地使用我的。就像对阵活塞的比赛,我加时赛还在场上打比赛,自己当时也有些意外,他看到我很努力,只是想让我继续留在场上,让我继续努力。”希尔说,(打活塞的加时赛)当时我本来准备坐下来,但是教练对我说‘乔丹,你加时赛xx’,我有些意外,回答到‘好吧’。”
希尔也开始了自己菜鸟赛季需要上的一课:成为媒体关注焦点和接受媒体采访回答问题。他显然还没有习惯,“阿德尔曼教练”的习俗改成了“里克教练”。
“你能看到又一个卡尔,或者说他能变成又一个卡尔吗?”休斯顿记者急着问阿德尔曼,兰德里那个坑是否可以让希尔填上?
“他仅仅打了两场比赛,我们还是要等等吧。”阿帅笑了,他提的更多是建议。“他的顺位排在第八位,他有天赋,他比卡尔块头大,比卡尔也个子高,他必须学会怎么样打比赛,就像卡尔那样,每场比赛都非常努力,但是对于年轻球员来说,这并不容易,他们开始于大学,来自大学,他们更加出色是因为他们的天赋更高,但是在这个联盟情况并不是这样。卡尔知道这一点,他学会了必须非常努力才能有效率,这是非常关键的,乔丹必须明白,必须一直努力打球。”
结束训练,阿帅还特地跑到希尔的身边,提醒了几句,爱惜之情显露无疑。阿帅还拿希尔跟记者们开玩笑,得到了一员有即战力的大将,阿帅心情超好。
连老牌的纪事报记者费根,还在讨论希尔能否成为兰德里第二。休斯顿媒体,总算找到了一些新的元素。
姚明,昨天发了一份声明,声明中称目前市场上出现以“姚明”为商标运动产品,这些产品均与姚明本人无关。
今天距离3.15,没有几天,选在这个时候“打假”,意义深远。
姚明早就受困“山寨”,记得两年多前,又一次在比赛赛前,姚明在更衣室就翻开了一本国内的体育杂志,里面有一篇关于“山寨姚明”的评述。姚明当时是感同身受,一直摇头。这次通过声明来打假,也算是有切齿之痛了。(以下附姚明声明)
严 正 声 明
本人姚明,系中国国家男子篮球队队员,现效力于美国NBA休斯顿火箭队。
截止本声明发布之日,除本人的赞助商Reebok公司外,本人从未授权给国内外其他任何运动服装、鞋类企业或个人将本人的姓名、肖像、签名以及其他任何含有本人个性特征的标识使用在包括篮球、运动鞋在内的体育、休闲服装等用品以及其他商品上,也未授权任何企业或个人以“姚明”的名义成立公司、售卖商品或从事特许经营或其他商业经营活动。
目前,市场上出现标有“姚明”、“姚明一代”、“姚明一族”、“姚明—OBC”、“姚明世家”、“姚明正大”、“姚明正义”、”姚YAO”等文字或类似图案的篮球、运动鞋、服装及其他产品,均非本人授权之产品;任何以本人姓名“姚明”作为企业字号在境内外成立公司,如“姚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姚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姚明体育用品(国际)有限公司”,并以该类公司名义进行商标许可、特许经营及其他商业经营行为,均与本人无关。
本人在此严正申明:未经本人书面授权,任何企业或个人,不得擅自将本人姓名、肖像、签名及与本人相关的各类标识进行任何商业性使用。对于未经本人授权许可,擅自使用本人姓名、肖像、签名及与本人相关各类标识行为,本人均将适时采取法律措施予以追究。
为保护广大投资商、经销商以及消费者合法权益,本人特提醒社会各界,在购买上述产品或参与类似经营活动时应保持高度警惕,以免招致不必要的损失或被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姚明
2010年3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