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发电厂#2机组加装柴油发电机组招标采购公告
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2机组加装柴油发电机组采购
1.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国网新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神头第二发电厂#2机组加装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SGE-2010-103019
工程地点:山西朔州神头第二发电厂现场
招标范围:神头第二发电厂2×500MW#2机组保安段柴油机组的设计、制造、编程、试验、培训、发货和现场调试等。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交货期:合同签定后3个月内
2.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4)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7)投标人应具有两个及以上与本次招标相同或相似产品的供货业绩,并成功运行二年或二年以上,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3月8日起至2010年3月12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标书售出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新源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311号院2号楼祥龙商务大厦4层标书发售室
邮编:100053
开户名:国网新源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樱桃园支行
帐号:2121-01-818011680
购买标书联系人:刘子龙
电话:010-52692308、52692252
传真:010-52692308
如果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如上地址和帐户汇款(购招标文件款500元人民币和100元人民币邮寄费),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中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收件人的联系方式(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电话、传真、手机和电子信箱)。收到该传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纸质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5.截标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0年3月28日10:00(北京时间)之前交到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甲122号广运饭店9楼会议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10年3月28日10:00,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叁万元人民币,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8.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传真并电子邮件的形式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网新源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芳
电话:010-63416795
传真:010-63416913
邮箱:fang-wang@sgc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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