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8日,ECHA成员国委员会发布了{dy}份高关注物质(SVHC)候选清单。2009年12月7日,ECHA成员国委员会达成一致意见,将另外15种物质列入REACH高度关注物质(SVHC)候选清单。预计ECHA将在明年(2010年)1月份正式采纳此决定,并将这15种物质正式列入候选清单,届时SVHC候选清单将增至30种物质。 对于进入候选清单中高关注度物质的相关义务如下所示:公司必须为归入授权候选清单中的物质承担相应义务。这些义务针对的不仅仅是物质本身,同时还针对存在于配制品中,以及物品中的物质。 2008年10月28日{dy}批
2009年12月7日新增的第二批SVHC
谱尼提示 随着REACH法规第二批15个高度关注物质(SVHC)的全部通过并列入REACH候选清单,意味着这些清单中的物质在REACH中可能会需要授权。根据欧盟REACH法规的规定,输欧产品若不符合REACH法规SVHC(高度关注物质)规定要求,将面临被召回或撤出欧盟市场的风险。同时,法规规定,消费者有权向企业询问其消费产品所含SVHC物质的情况,并有权要求企业在45个工作日内得到答复。 欧盟对高度关注物质(SVHC)的严格管控,势必提高家电、纺织、服装、鞋业、玩具、制药等多个行业的出口成本,虽然SVHC通报比注册简单很多,但俨然已成为出口商证明产品安全性的一种义务。因此,面对不断迫近的SVHC通报要求,相关企业须加紧应对步伐。对已经确认含有SVHC或可能含有的出口产品企业,PONY谱尼测试建议相关企业: ■ 要对照欧盟SVHC清单,了解自身输欧盟产品的特性,检测其中的物质含量,排除所用的物质可能被定义为SVHC的可能性; ■ 要跟踪关注REACH高度关注物质名单的修订,加强对REACH法规涉及高度关注物质的鉴别标准的研究,加强高关注物质的检测力度。并根据法规要求,适时提交授权申请并提供规定的信息资料; ■ 要预测欧盟今后SVHC名单的未来走向,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管理体系,在产品设计上选用环保材料,结构设计上加快产业升级,更须加大开发力度,在有害物质使用上寻找安全替代物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