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德国xx诗人、剧作家、思想家歌德说:“一个人的礼貌,就是一面照出他肖像的镜子。”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人走进一家饭店点了些饭菜,吃完后发现忘了带钱,便对掌柜的说:“抱歉,老板,今天匆忙中忘了带钱,下次再来吃饭时一并结算。”掌柜的听后一边为客人拉开门,一边说:“没关系、没关系,请慢走!”不想这件事被门外的一个乞丐发现了,他也进饭店点了些饭菜,吃完后摸了一下口袋后对掌柜说:“老板,今日忘了带钱,下次一并算账!”不想店老板脸色一沉,拉着他要去见官。乞丐不服说:“你为什么两眼看人,刚才那人可以赊账,我就不行?”掌柜的说:“你难道没看见?人家吃菜,筷子在桌上找齐,喝酒一盅一盅地筛;吃完后掏出手绢擦嘴,一副斯文相,一看就知是个有德行的人,岂会赖我几个钱?而你?狼吞虎咽,吃时筷子不放手,不吃时抓着筷子搁胸前,吃上劲来脚还踏在凳子上,端起酒壶直往嘴里灌,吃罢又用衣袖擦嘴,分明是个居无定所、食无定餐的无赖之徒,我岂能放你!”
实际上,礼仪不仅是个人文明程度的反映和象征,而且在某种意义上还代表了所在单位甚至国家的形象。欧洲旅游总会在制定旅游者应遵循的9条基本准则中,{dy}条就这样写到:“你不要忘记,你在自己的国度里不过是成千上万同胞中一名普通公民,而在国外你就是‘西班牙人’或‘法国人’,你的言谈举止决定着他国人士对你的国家的评价。”正是这个道理,我们每个人在单位、在企业内部,是一个个的自然人,是张三或李四,但在社会上、在与客户打交道时,可以说就成了法人,言行就代表了单位的形象、企业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