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胡建华 记者甘丽华)湖北省应城市三名村官利用国家惠农政策,合伙套取粮食补贴资金25万余元私分。应城市检察院依法查处后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分别判处三名村官有期徒刑11年、10年和7年。
据介绍,去年11月初,应城市检察院在调查该市粮食补贴款发放落实情况时,发现团山村书记金金元、主任徐友生和会计徐想生有私分补贴款行为,遂立案侦查。侦查发现:2007年至2009年期间,三人在申报农户粮食补贴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列农户粮食补贴面积、截留承包种植户粮食补贴的手段,套取国家粮食补贴资金共计人民币25万余元,用于日常开支和私分。
检察机关指控,3名被告人明知粮食补贴款是国家为了鼓励种粮农户而划拨的补贴资金,予以虚报、截留、私分,情节严重,影响极坏,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采信了公诉意见,并作出相应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