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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汉帝国的北xx牧部族王明珂细细的讲述了离我们不算遥远的一群游牧的部族,从这个不断“移动”的群体,我们看到更为真实的自己,如何从另一种角度理解自己,我们在历史上称为定居下来的农人,和另外一种不同的文化,不断的冲突,直到今天,定居民最终取得了胜利,那是怎样的胜利呢?在三江源地区,我看到游牧的群体被定居下来,为的是保护三江源地区的植被。水是被谁们破坏了?一个藏族小伙子告诉我“我们不喜欢定居下来,那不是我们想要的”,但是定居民需要他们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因为定居民自己也决定不了自己的命运,就像“大移民”一样。定居民“所付出的代价是难以摆脱统治威权体系”。
对于“游牧”,人们往往只注意“牧”,而忽略其“游”的一面,或只是以“逐水草而居”来了解牧民日常生活中的经常性迁移。事实上主要便是游动、迁徙,使得“游牧”与其他各种人类经济模式中的牲畜饲养有本质的不同。对游牧社会人群来说,“游动、迁徙”不只是让牲畜在各种季节皆能得到适宜的环境资源,更是人们逃避各种自然与人为“风险”(包括权力掌控与阶级剥削)以及利用更广大外在资源(如贸易与掠夺)的手段。因此“游动”深深影响游牧人群的族群认同、社会结构、{lx}xx以及其社会道德与价值观。20世纪上半叶国民政府时期的一篇康区视察报告中称,四川西北炉霍罗科马居民都以游牧为生。当时地方政府对他们的态度是,“上牲税任其自然,政府不敢强迫也,否则迁家驱牛,逃往野番”这说明本地牧民可借其迁徙、移动的能力,来脱离当时政治xx的掌控与剥削。(p20)
一个大部落在遭受重大军事挫败时,各小群体分裂各自求生,无需讲求“战至{zh1}一兵一卒”的军人荣誉-----“不羞溃走”,如汉代史学家司马迁对匈奴的批评。简单的说,“移动”使得他们有能力突破各种空间的、社会的与意识形态的“边界”。(p26)在许多定居农业社会中,特别是在中国(主要是部分汉族地区)与印度,女人只负责家内的事务及生育“生产者”(也是继承者)。与此相对的,在所有游牧社会中女人都需要从事生产工作。或因如此,同一文化圈中牧区妇女的家庭、社会地位明显高于农区妇女;(p31)
在收成、消费与销售交换方面,农人投入劳力与种子等“成本”于土地,经数个月等待作物成熟始得收获、食用、变卖、纳税。在这一段延迟的等待时期,农人生计靠以前的储存或外来接济与xx过活。等待收成以及照料作物,都使得他无法离开安身立命的土地。因此其生计依赖本地社会体系所维系之秩序。得到xx与受保护,农人所付出的代价是难以摆脱统治威权体系、地主与房贷者的控制和剥削(xxx、纳税、劳役)。相对而言,游牧者的收成可以日日为之,无需等待;这是一种“由手到口”的生计模式。牧者工作、收成的“田”----牲畜-----都长了腿。可以移动,因此也有较多机会逃避各种危险与“保护者”的控制。(p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