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概要及环保影响/措施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厂址占地面积211500m2。工程建设内容为30万吨/年高岭土生产工程;配套建设干馏煤及煤气生产工程(包括备煤、贮焦、冷鼓电捕、脱硫及硫回收、硫铵工程)和辅助工程设施(车间办公室、仓库等),工程总投资73192万元。
工程用水由园区供水厂供给;高岭土工程生产用煤气由配套的直立炉装置提供,并经过冷鼓电捕、脱硫和脱氨处理,所用燃料为清洁燃料,高岭土工程各除尘器产生的粉尘回到工艺系统中再次利用或外售,实现了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
本工程大气污染源主要为高岭土车间原料破碎、粉磨、解聚过程产生的粉尘、干燥、煅烧工段产生的废气(烟尘、SO2);制气车间备煤工段煤炭运输、堆存、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炼焦工段炼焦过程中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CO、BaP等),煤气净化工段脱硫再生塔尾气、硫铵干燥尾气、污水焚烧炉尾气、工艺装置无组织排放(主要污染物为H2S、HCN、NH3)。废水主要为炼焦废水、生活废水、循环水、排污水等。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高岭土工程各除尘器产生的粉尘,制气车间氨水澄清槽的焦油渣。
本项目的污染控制措施为:原料破碎、粉磨、解聚过程产生的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除尘;备煤各转运点及配煤产生的粉尘采用单元袋式除尘器除尘(除尘效率99%以上)后排入大气;煤场周围设有防风抑尘网,减少二次煤尘排放;焦炉煤气除焦炉回炉其余用于高岭土生产工程作为燃料。采取上述措施后生产废气均能达标排放。熄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冷鼓工段剩余氨水、炼焦水封水、生活、化验污水等酚氰废水经酚氰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到再生水冷却用水标准后回用,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工程固体废物中焦油渣送煤场备煤掺混炼焦,不外排。
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现场调查和现状监测,掌握项目建设地区环境质量现状和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通过工程分析论证工程污染特征,核算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析论述工程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先进性以及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可靠性;预测分析本项目对当地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影响的范围和程度,从而制定进一步防治污染的对策;从环保角度对工程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做出明确结论,为上级主管部门和环境管理部门进行决策、建设单位进行环境管理以及设计单位优化其具体项目的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3、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 很了解□ 了解□ 有所了解□ 不了解□
(2)您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很大□ 轻微□ 没有影响□
(3)您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对你的生活、工作、学习的影响:很大□轻微□没有影响□
(4)在该工程的建设期及运营期您最关心哪些环境问题
空气污染□ 水污染□ 噪声污染□ 固废污染□ 无所谓□
(5)该项目对当地发展经济的作用:很大□ 较大□ 不大□ 没有促进□
(6)该项目对提高你所在地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 □ 没有提高 □ 有所下降□
(7)您认为该项目选址是否合理? 合理 □ 一般 □ 不合理 □
(8)您对该项目建设所持态度: 支持 □ 反对□ 不关心 □
(9)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何具体建议或要求?
可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发送至以下邮箱:
4、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蒙古三友高岭土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海利
联系电话:13904775608
5、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鄂尔多斯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1402号)
联系人:康志文
联系电话:13948470601
6、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