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积极做好世博会标志备案工作。截至目前,已核准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提交的61件世博会标志备案申请,其中文字标志52件、图形标志9件。
2004年12月1日,《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开始施行,国家工商总局于同年12月24日正式下发了《世界博览会标志备案办法》,为上海世博会标志备案提供法律依据。在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提交世博会标志备案申请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及时受理、认真审查,并加快了受理审查速度,使61件世博会标志得以及时备案,为保护世博会标志专有权奠定了基础。
现已备案的世博会标志涵盖四方面内容:一是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申办机构的名称(包括全称、简称、译名和缩写,下同)、徽记或者其他标志。二是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组织机构的名称、徽记或者其他标志。三是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名称、会徽、会旗、吉祥物、会歌、主题词、口号。四是国际展览局的局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