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湖南省资兴经济开发区召开大会,表彰2009年度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城市化等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会上决定,给6家明星企业的老总各奖励一个保姆上门服务一年。
奖励是推进工作、激发干劲的重要手段。目前,各行各业通行的奖励措施无非两种:其一是精神奖励,比如授予某种荣誉称号,或给予立功、嘉奖、通报表彰等;其二是物质奖励,比如奖励汽车、住房、彩电、冰箱等实物。但是,湖南省资兴经济开发区奖励6家明星企业老总每人一个保姆,这究竟属于哪种奖励形式呢?
据报道,资兴市委一名官员称,过去资兴经济开发区对那些企业都是奖励现金,去年就各奖励了1万元。今年开发区开会商量,觉得那些老板不差钱,于是创新给他们奖励家政服务。坦率地说,奖励“保姆服务”,虽然是奖励制度上的“创新”,但是这种奖励还是给人以不伦不类之感。
“保姆服务”究竟属于精神奖励,还是属于物质奖励?这恐怕是难以界定清楚的问题。如果说是物质奖励,那么把家政服务人员当作“实物”“赏赐”给他人,这是不是对家政服务人员的一种不尊重?二来,“家政服务”是按照市场规则办事的,其中不同的服务含有不同的价值。比如,家政服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工作时限是多少,劳动报酬如何体现等等,都是问题。假如有的保姆“被奖励”之后,付出的劳动很多,但是收入已经被固定,这岂不是太不公平?
奖励“保姆服务”的做法,纯属拍脑袋决策,缺乏慎重考虑和论证,并无什么创新价值。此举不仅违背了有关奖励的精神和规定,而且有违人本理念,甚至有让家政服务人员的尊严受到伤害之嫌。尤其是由政府出面来搞这种形式的奖励,更是匪夷所思,给人哗众取宠、标新立异之感。
创新奖励方式是好事,但千万别搞什么“脑筋急转弯”式的决策,把好经给念歪了,徒留笑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