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广铁路NGZQ-7项目部速凝剂、水泥、粉煤灰招标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广铁路NGZQ-7项目部速凝剂、水泥、粉煤灰招标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所属地区:广西
 
招标编号:NJ2010-0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南宁至广州铁路黎塘至广州段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南宁至广州铁路黎塘至广州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8.2696号】)。本项目速凝剂、水泥、粉煤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铁路南宁至广州线(以下简称“南广铁路”)是华南沿海地区铁路通道的骨干线路,跨桂、粤两省区,西接黎塘西站,沿西江流域,经广西贵港市及桂平、平南两县、梧州市藤县、苍梧两县进入广东省云浮市郁南、云安、云城两县一区,至肇庆北站后,与贵广铁路四线并行经三水南、佛山西、奇槎、三眼桥引入新广州站。黎塘西至三眼桥正线全长466.489km(其中:黎塘西至肇庆北405.104km),肇庆北至三眼桥61.385km,其中广西境内252.371km,广东境内214.118 km。
     南广铁路NGZQ-7标段起迄里程为DK258+575~DK331+350,全长71.491Km。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各包件数量详见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速凝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
     3.1.2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3.1.3办理了交易许可证的生产企业。
     3.1.4速凝剂生产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含500万元),年生产能力达到5万吨以上,并属于铁道部科技司发布的《关于公布经检验合格的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剂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通知》的名单范围内。
     3.1.5近三年有省部级重点工程供货业绩。
     3.1.6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1.7投标物资生产企业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
     3.1.8投标物资生产企业拥有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三年(2007、2008、2009)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1.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1.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水泥
     3.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
     3.2.2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3.2.3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或铁道工程南宁交易中心办理了交易许可证的生产企业。
     3.2.4水泥生产企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00万元(含15000万),单窑年生产能力达到100万吨以上(干法旋窑生产),本企业(或本集团)自己生产熟料,如为集团内部供应熟料来源只能固定集团内一家熟料厂。有三年以上生产经验,产品为{gjmj}产品,立窑和旋窑并存的企业不得投标。近三年有省部级重点工程供货业绩。
     3.2.5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6本次招标水泥全部用于隧道喷锚和附属工程。
     3.2.7投标人必须用10T以下的车将水泥送到各工地料库。
     3.2.8投标物资生产企业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
     3.2.9投标物资生产企业拥有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三年((2007、2008、2009)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2.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2.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粉煤灰
     3.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或厂家委托的代理商。
     3.3.2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或铁道工程南宁交易中心办理了交易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3.3.3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3.3.4近三年有省部级重点工程供货业绩。
     3.3.5粉煤灰年产量在5万吨以上,生产厂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GB175-2007标准要求。
     3.3.6投标物资生产企业拥有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三年(2007、2008、2009)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3月10日至2010年3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投标申请表、交易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ZT23-09、ZT23-10、ZT23-11、ZT23-13每套售价人民币伍千元整(5000.00元),ZT23-12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0年4月7日8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4月7日9:00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详细信息请咨询:
联 系 人: 和锋  曹富国
移动电话: 13269613025
电    话:(010 )63835786  51113193
传    真:(010) 51113193
电子邮箱:heu001@sina.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邮    编: 10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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