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棍节快乐——爱情、xx、工作以及琐碎的其他_Mivan_新浪博客

(写在校内,转发这里,留存)

 

“很久很久没来校内写日志了。”

我发现,这句话的结构已经快成了我所有文章的御用首句。如果中学语文老师发现事隔这么多年,我依然改不掉使用同一个结构的句子去开篇这个习惯,不知道会不会觉得略感欣慰,至少证明了她花费三年时间去纠正我而不得成效并不是因为她能力的问题,而是因为我实在太害怕改变。但是,在最近,我在经历目前人生最为悲哀或者惊喜的改变。

不来校内写日志的原因有很多,我总结下来,不过尔尔:

1.我实在是无话可说

2.即便我经历的生活使我有很多感触,对那些更为隐私的事情,我习惯选择对朋友倾诉。

3.如果一切烟消云散,那些充盈我心的感悟,我会把它记在博客上,然而转发是我不耻的。

4.偶尔诗性大发,就随手记在开心上,一来我总挂在那里,二来,开心实在是个清净的地方,可以义无反顾的做一些清净的事。

 

其实,我只不过是习惯“很久”“不写”这样的字眼,就好像有些人习惯了“然而”“或者”“也许”“亦或”这样的字眼,从根本上来说是一样的。我常常感慨于“很久”这样的词组,这个世上有很多“很久”的事情,但有时候“很久”不代表“永远”。

张爱玲说,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该遇见的人,只是问一句“原来你也在这里啊”。当时心有戚戚的以为自己也会如此洒脱。事实证明,我是那个会冲上去交谈,不允许看见他默默走远的一类。虽然我不太确定这个人是不是对的那个,但是擦肩而过实在是残忍的一件事,你不晓得什么时候就走的太远太深,以至于周围渐渐没了人的踪迹,只剩下一股小风轻抚你的肩膀,这时你多渴望一个温暖的肩膀,你开始考虑是不是要低一下一直高昂的头颅。

不过我很幸运,在刚刚过去的三年里,我有两年六个月零二十天的时间,一直与我遇见的{dy}个人兴奋的交谈,不过到{zh1}我发现我们都不是彼此正确的那个人。不用惊奇于时间的或长或短,仔细算算,我在北京不过三年,也就是说,经过了大一上学期的纸醉金迷之后,我便被人从黑夜拉回白天,过上了我所要的“幸福的生活”。也许过程不是那么xx的,但回忆起来,每一刻都是幸福。

在说分开的那个时候,我选择沉默、转身,一个人买了一杯咖啡,在地铁2号线里静静发呆,直到{zh1}一班。我走出地铁,9月北京的夜晚有一点凉,我拉紧衣领,随手扔掉咖啡杯,拦了一辆车回寝室。车子开的很快,滑过长安街的时候,外面灯火辉煌,是很有革命气息的辉煌,我突然觉得,北京的夜晚可真寂寞啊,这种久违的寂寞终于再次侵袭了我。我在车上对着毛爷爷的挂像敬了一个军礼,虽然不够标准。看着有点震惊的司机,我乐着说“我是一个军人,刚从伊拉克回来”。然后司机噗的一声乐了,我也忍不住乐了。于是这次分手,我选择用微笑代替难过流泪,我只是需要时间去冷静与回想。我知道我心里是温暖而庆幸的,因为有了彼此,所有在北京的日日夜夜都不曾寂寞过。

 

终于等到了这个时刻,我曾经说过,等我瘦到170斤,我就发篇日记,告诉所有关心我的人。今天,我无意中发现已经到了预先期待的那个斤两,所以心情格外的兴奋啊,哈哈哈,我兴奋啊。

有时候,就是这样,意外的惊喜更兴奋。

8月1日,我的xx计划正式开始,我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不管多困难,我是一个下定决心就不可能回头的人。这么久了才要xx,主要是因为我一直都没有下定决心,汗。这次的动机很简单,因为一直对我十分纵容的金牛座母亲终于幽幽的说了一句“或许,瘦一点会更好”。然后我说,“哦,好吧”。

11月11日,xx计划实施71天,共减重78斤,到达预期的170斤。数学好的人可自行推断原始体重,然后就不要再问我了。我粗略统计一下,剔除以下7天:与Eddie、Vincent、缘缘国庆时在新叶餐厅;与何宇在西街川渝坊;与fox在方庄金鼎轩;与Marco在权金城;与何宇、小龙在西单渝信;与师傅及教众在三元桥日本料理;与师傅及范晓萱师姐在海底捞。在余下的71天里,我以每天瘦一斤的速度在进行着我的计划,我终于体会到大S所说的躺在床上都能感到脂肪在燃烧的感觉。

当然了,如果对于170斤依旧嗤之以鼻的人,以上的话就当我没说过。你大可认为我还是个大胖子,你{zh0}当我的面表达你的不屑,因为我的回敬肯定不是不屑那么简单,如果你不敢的话,那就请你闭上嘴,然后像个善良的人,哪怕你不是你也要装的是,这个世界上装善良永远比飞扬跋扈混的开。当然,对于那些真善良的人,我真的真的谢谢你们对我的鼓励和称赞,因为对于一个正在xx的人来说,鼓励远比打击更有作用,你们是我xx计划的催化剂。对于一个学文的人来说,能说出催化剂可见我是多么的搜肠刮肚来表达对你们的敬意。

 

与xx同时进行的事就是找工作。

这个曾经离我那么遥远的词一下子彪到我的眼前,我险些被晃了一个跟头。我跌跌撞撞,我载跑载歌,我义无反顾。在经历了无数次碰壁和不靠谱的等待煎熬后,我终于成为了一名娱记,换言之,狗仔队。

混在三联的日子很轻松,每个人都不用坐班,只在周二去开个小会。每天的任务就是和孟静在MSN上八卦,帮她搜集资料整理录音,然后我就求她带我去采访,她说再急也要等她从比利时回来,我希望下次采访是个大明星。这个双子座女人总带给我很多惊喜,我觉得我心里憋了太多秘密,我快爆发了。

去三联开会的那天,我看到了马戎戎、王小峰、李宗文、董璐……

马戎戎是典型的巨蟹座女子,和善健谈,努力工作,我觉得她看起来像一个住在隔壁的妹子,婴儿肥、青春痘、雪地棉。白色的华硕上网本被她的贴纸贴的体无完肤,还兴冲冲的跟我讨论现代派诗歌。

和王小峰老师的{dy}句话是,“您好,我特喜欢你,我觉得桑格格也特别喜欢你”(桑格格是在王小峰博客上反复出现的奇女子),然后他抬头看我笑,对孟静说:“你带的人怎么这么八卦?”孟姐笑,我无语。过了一会,王小峰又抬起头来问孟静:“不会是你派来试探我的吧?!”。我们都彻底无语了。

我爱上了舒可文和苗伟。

前者是穿prada的恶魔,长围巾、剪裁得体的dior小西装、窄窄瘦瘦的prada黑色裤子、一只手从hermes的包包里拿出两瓶chanel的香水随手送给孟静和马戎戎,一只手点燃了雪茄。她对我说:“好啊,欢迎来三联,我上次在阿玛尼看到一条围巾跟你的一摸一样”。我下意识的往后躲了躲,因为我戴不起阿玛尼,只是减价的zara。

后者是一头短发,低调的坐在角落,极其宽大的黄色羽绒服罩在瘦高的身体上,我无意中看到他的工资单,倒抽一口冷气,据说还是单身,仔细打量一下,帅且酷,看不出年龄,但肯定是熟男,同时也是个型男,最重要的是,他写的文章每篇我都会仔细看,极有才华。开始时,我问马戎戎那个型男是谁,马戎戎看看我,又看看他,然后大呼,“苗哥哥,有人问你这个型男是谁”。我看到苗伟慢悠悠走过来,问我“你是?怎么没见过你”,我脸腾的就红了,我说我是新来的,马姐姐笑着说:“你脸红什么,苗哥哥,他看上你了。”苗伟的脸也腾的红了,于是我与三联苗主编的{dy}次见面就这样彼此脸红的僵在那里。后来苗伟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说“以后见面的机会多的是,我不相信一见钟情,咱俩还得慢慢了解。”于是,微笑着潇洒的走了,我在马戎戎与孟静的大笑中极贱的说“别跟我争,他是我的”这一招果然有效,两个人瞬间傻了,于是我微笑着也潇洒的走了。

 

在北京的流感大潮中,我病了,感冒,流鼻涕,咳嗽,好在没有发烧,我{dy}次如此紧随潮流,走在时代的{jd0}。

我当机立断,打了飞机就回家了。现在输液6天,已经痊愈,明天下午的飞机回北京,回去之后,我得跟我们寝室的光棍们吃个饭——这句话就代表了我们寝室全部成员的感情状态。

然后,我不知道我在三联是不是长久之计,但是我还没见到大明星,我得忍忍。孟姐跟我约法三章:{dy},采访时要带上你的大眼镜框,看着像个老实的学问人,有利于增加亲切感;第二,别带相机,用手机照相也不行,我也喜欢的除外,到时候你就假装说大家来张合照吧,然后把我和他单独照进去;第三,你少过夜生活,天天回家看电视剧,以后咱俩把电视频道调成统一的,从一频道到二十频道归你,之后的归我,这是工作,我们得随时了解电视圈。

 

写完这么多话,我很有一种解脱感,这意味着我要么一发不可收拾天天来写,要么我就要继续沉寂一段时间,后者的可能性很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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