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水泥在约定时限内未能完成收购京兰水泥事宜,后京兰水泥提出中止合作。按双方协议,京兰水泥愿支付给公司2,000万元违约补偿金。至此,公司对京兰水泥的收购事项中止。
华新水泥 (600801:23.02,0,↑0.13)、华新B股(900933)3月2日发布公告称,自2009年7月以来,公司积极开展收购湖北京兰水泥有限公司的相关尽职调查工作,但在双方约定的2009年12月26日的时限内,未能完成收购。
此后,京兰水泥立即致函公司,提出中止相关合作协议的履行。按双方签署的协议,京兰水泥于近日支付给公司2,000万元的违约补偿金。至此,公司对京兰水泥的收购事项中止。
资料显示,京兰水泥是湖北中部地区{zd0}的水泥企业,公司为提高公司在湖北中部江汉平原地区的市场影响力,拟以68,250万元收购京兰水泥水泥拟新设公司的60%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