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个人转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要求个人转租房屋赚取的差价必须缴个税。22日,记者调查发现,泰安很多“二房东”和房客的缴税意识都比较淡薄,缴税的人寥寥无几。 现状: 多数“二房东”不知要缴税 先从别人手上租房子,再以高价转租给别人,从中获取差价,这样的房东通常被称为“二房东”。在泰安,“二房东”不少见。部分“二房东”透露,目前泰安的转租利润空间还是可以的,差价在每套每月50元到80元左右,高的可以达到三成。22日,记者走访发现,虽然泰安有不少通过转租业务赚钱的“二房东”,但在房屋转租过程中很少有人主动缴税。记者询问了一些业内人士以及市民,谈及房东收取租金需要缴税这一规定,他们纷纷表示并不知晓,之前也很少碰到过。 对此,记者从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的口中也得到了证实。“如果‘二房东’出租房屋缴税,可能对泰安的房屋租赁市场带来不小的冲击。”校场街一房屋中介人员表示,租金势必会涨。“羊毛出在羊身上,我们只能向房客提高房屋租金。”不少房屋中介工作人员表示,“二房东”的风险比较大,房屋空置率高。不少租房的市民也比较担忧,多数转租方不会主动承担需要缴纳的个税,最终还是会转嫁给承租方。 “我从中介那里租的房子,现在每月房租700元,如果他们要缴税的话,我们的租金肯定又要上涨了。”在泰城御碑楼小区租房的市民张女士说。 在擂鼓石花园,市民汪先生就是一位“二房东”。他以年租金一万元的价格租下了大桥小区一套三居室,每月以1000元的价格往外出租,一年下来能赚取2000元的差价。“这部分收入从来没有上过税,房客不举报,税务查不到我。因为没有人会在租房子时找房东要xx,所以我也不会去税务部门申报纳税。”汪先生说。据了解,很多“二房东”都不愿缴税,即使税务部门找上门,也往往以各种借口为由推脱。 难题:“二房东”身份难辨识 “市场的税费征收起来确实比较困难,因为取证比较难,很难去证实其是否获利,也看不出是真房东还是‘二房东’。”市地税局一位工作人员说,目前泰安对商业用房出租税费的征收情况远远高于住宅租赁。地税局办公营业大厅的工作人员表示,原因主要是房东收取租金时基本不会开具xx,以收据为主,这样一来就缺少了房租收入证明的依据。同时,多数租房房客也并不在意,一张收据就成了他们与房东的租房“契约”。 记者走访我市多家二手房中介和地税部门了解到,房屋转租主要有两类:利用租赁和转租之间的差价套现;由于无法继续使用所租赁的房屋,但合约未到期,只能将承租的房屋半途易主,目前泰安有不少专门从事转租业务维持生存的“二房东”。税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征收此项个人所得税的标准在于租赁人转租房屋是否得到收益,但是很难去证实其是否获利,此外也不好看出是真房东还是“二房东”。 监管:一经确认就要重罚 市地税局税收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今年泰安市因房屋租赁产生的税收有200多万,而个人转租房主要有两种用途,一是商业用房,二是个人居住。其中商业用房尤其是门头房的转租量占到90%以上,税务部门对商业用房租赁的税收管理相对比较容易,只要通过其办理的税务登记证明和房产登记证明和租赁协议等一系列相关文件就可以看出其是否属于转租,从而对相关的承租方进行征税。 由于税务机关对一个地段的平均租金都有相关的数据界定,如超出这一价格范围,就会在其纳税人的账簿凭证上显现出来,税务部门在进行相关的税源核定时就能很容易发现,所以即使一些门头房的“二房东”在转租过程中想逃税也很不容易。在找不到转租者的情况下,税务部门可以找承租者代扣代缴,也不会造成税源的流失。 相对于门头房转租,难以实现税源监管的是不用于商业用途的社区个人转租行为,这是由于社区个人转租不是用于商业用途,且覆盖范围广,偶发性和隐蔽性强。 市地税局泰山分局相关工作人员称,尽管税务部门出台了相关的社区综合治税管理办法,通过房管、公安、社区居委会等多种渠道掌握相关的涉税信息,或采取委托、联合社区管理的办法来掌握税源。 如通过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了解到,某户的水电使用量上月大大超出了其使用范围,存在将其房屋分割出租的可能,可通过进一步的查实确定是否存在转租行为,从而对其进行征税。但这些关于社区税收管理的相关措施仅仅是对于整个社区的全部涉税项目而言,转租只是其中的一小项,还没有细化到专门针对于转租征税的法律法规,这也让社区内属于个人的住宅转租规避纳税有了空子可钻。 这位工作人员称,对于一些“二房东”在进行房屋转租逃避纳税的行为,一经发现,除了责令其补缴税款之外,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罚款、缴纳滞纳金之类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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