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律师协会公布新设现代物流业务委员会的名单,我在委员之列。
在此之前,我的主要法律服务方向是企业的法律顾问,企业需要的民事商事刑事行政事务多少都要做,比如,企业的合同、劳动纠纷是民事,公司重组是商事,员工职务犯罪是刑事,被相关部门通知处罚听证是行政,所以,并不认同一定要加入某个业委会。
一直都在大小会议上传递自己的法律服务理念,其实并不在意参加什么团体,只是为了体现自己的专业性和研究力,在固定的法学会和物流学会参加一些研讨活动,这次,律协改组业委会结构,新设了现代物流这个业委会,我还是期待在同行中进行深度交流和学习的。
整个上海1万多位律师中,此次入选业委会的只有17名,可见,这个现代物流的确是个新东西,虽然,上海要打造国际物流中心,但能够对口服务深入研究提升水平的律师还需要大量的培养。
我本人是中国物流学会的会员,具有物流职业经理资格,同时,曾在大型钢铁物流企业中担任过高管职务,现在又在身体力行地进行法律服务,所以,我对现代物流的理解可能跟很多律师不一样。
物流简而言之就是物的流动,通常都会简单地理解成物流企业的主要业务,而现代物流已经是一个供应链概念,现代物流业是指原材料、产成品从起点至终点及相关信息有效流动的全过程。它将运输、仓储、装卸、加工、整理、配送、信息等方面有机结合、形成完整的供应链,为用户提供多功能、一体化的综合性服务。现代物流业是一个新型的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渗透性强的复合型产业。
传统物流企业的运输、仓储、包装、装卸等业务活动只是整个供应链中的物流环节,一个供应链应当是从供应商的供应商开始通过核心企业再到客户的客户,每个参与者都进行着计划、采购、制造、交付、退货等活动,产生了物流,也产生着信息流和现金流。也就是说,供应链中既有物流企业,也有企业物流。
就像一个货币的两面,虽然不同,但不妨碍我们能在{dy}眼就能认识他。这样,一个物流律师,既可以站在物流企业的立场上思考,也可以站在企业物流的角度发展。
都说,物流是第三利润源泉,在企业大量关注这个利润源泉的时候,相信这里需要我们律师大量的法律服务和前端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