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条例来源于一网友。根据孩子自身的特点做了部分细节的改动。
为鼓励和促进刘子睿同学在学习生活中养成良好的习惯,加强学习的自觉性和生活的独立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点卡奖励明细
1、学习方面
(1)认真完成学校的作业且老师评优的,一次奖励1点;
(2)连续一周坐姿端正,不边玩边做,不边做作业边吃东西,一次奖励1点;
(3)连续一周自觉自愿听读英语,奖励1点;
(4)连续一周做到自己整理书包,做好第二天上课准备,奖励2点
(5)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功课,任意一门阶段性考试成绩达100分,奖励5点;
(8)主动阅读课外书籍,看完后介绍或讲故事给家长听,一次奖励5点;
(9)主动写周记,一次奖励2点;
2、画画方面
(1)每周完成一幅满意的画画作业,奖励1点;
(2)获得校级奖励,奖励5点;
(3)获得市级奖励,奖励10点;
(4)获得市级奖励以上,奖励20点;
3、生活方面
(1)早上按时起床,没有“毒气”,自己独立完成穿衣服,自己独立完成洗脸整个过程或早上起床自己叠被子,一次奖励1点;
(2)每晚九点之前上床睡觉(除周六、节假日外),不磨蹭,自觉刷牙,每周奖励2点;
(3)自己独立洗澡,洗的干净,一次奖励5点;
(4)玩完玩具后,自己独立收拾整齐,一次奖励1点;
(5)对家长和邻居有礼貌,不大吼大叫,家长评选认为表现良好的,每周奖励3点;
(6){yt}之内不流眼泪、不乱发脾气、不讲脏话,一次奖励1点;
(7)夜间自己独自起床上厕所,一次奖励1点;
(8)帮助家里做家务事,得到家长的认可,一次奖励2点;
(9)每餐自己独立吃饭,连续一周每餐都吃完家长夹的疏菜,奖励3点;
4、其他方面家长认为可以奖励的内容,一次奖励1点。
1)
2)
3)
4)
二、点卡兑换细则
1、30点,可选择兑换以下奖励其中之一:
(1)2元以下食品、玩具或文具用品一件;
(2)除周六、节假日外,晚上八点半之前,可选择看电视或玩电脑十五分钟;
2、50点,可选择兑换以下奖励其中之一:
(1)5元以下食品、玩具或文具用品一件;
(2)除周六、节假日外,晚上八点半之前,可选择看电视或玩电脑30分钟;一旦超过三十分钟,将扣罚日后奖励50点卡。
(1)10元以下食品、玩具或文具用品一件;
(2)除周六、节假日外,晚上八点半之前,可选择看电视或玩电脑40分钟;一旦超过四十分钟,将扣罚日后奖励100点卡。
3、200点,可选择兑换以下奖励其中之一:
(1)20元以下食品、玩具或文具用品一件;
(2)肯德基用餐一次;
(4)公园或动物园游玩一次,游戏项目xx两项。
4、500点,可选择兑换以下奖励其中之一:
(1)50元以下食品、玩具或文具用品一件;
(2)游乐园玩一次,金额xx50元。
三、其它说明
获得的点卡请本人妥善保管,丢失不补。
本办法自2010年3月1日起实施,内容有效期一年,到期后对内容进行修订后继续执行。
本办法解释人:保金凤(妈妈)
执行人:刘子睿(儿子)
已投稿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