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空调也必须定期清洗,否则使用单位将受处罚。在由四川省卫生厅组织起草的《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对四川省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进行了明确具体的规定。2月23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意见稿”已充分征求了各地的意见,并将于月底上报省政府。卫生厅相关负责人透露,管理办法可望于年内出台实施。(据2月24日《四川日报》)
所谓的公共场所,是指对公众开放、人群聚集,可能造成疾病传播和群体性健康危害,有固定围护结构的场所。分甲、乙两类。其中,甲类场所主要包括宾馆、旅店、公共浴室、理发店、影剧院、体育场(馆)、商场(店)、候车(机、船)室等。乙类场所主要包括医疗机构、学校等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场所,以及网吧、幼儿园、青少年宫等。四川省卫生厅起草的《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办法》,切实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情怀。
《管理办法》要求在公众场所中,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具备应急关闭回风和新风的装置、控制空调系统分区域运行的装置、送回风口防鼠装置;新风应当直接来自室外;新风口应当远离建筑物的排风口和其他污染源。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责任单位应当制定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启动应急预案,并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开放式冷却塔、空气处理机组及部件进行清洗、xx或者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