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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事大于天:解决“三农问题”需建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 [原创 2010-03-03 17:21:02]   
    作者:北京道可特律师事务所

去年温总理在《求是》杂志上发表了《高度重视林业的改革和发展》一文。提及林业事关国计民生,是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是生态建设最根本、最长期的措施,在可持续发展中被赋予重要地位。一方面是全球越来越重视环保、环境问题,发达国家对于发展中国家的环保问题不断施加压力,因此发展林业对于环境、经济持续发展较为重要。另一方面则是“三农问题”。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第七次锁定“三农问题”;要保证农村市场成为内需的重要拉动力之一,扶持农业、为农民创收提供条件是前提条件。因此可以认为,2010年继续成为农业政策年的可能性是较大的,这将给相关的产业链提供较大的机会。预计未来在种业、生猪养殖、农业科技化、农产品加工与流通等方面相关的扶持政策将不断出台。

说到“三农问题”的解决,我国目前存在资金“瓶颈”,尽管一系列政策已经放低了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门槛,设立了村镇银行、小额xx公司等,但资金的短缺约束将一直存在于“三农”领域。一般认为农业产业化始终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通过公司加农户的模式可以带动农民致富奔小康。因此有必要设立服务于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农业的“农业产业投资基金”。

从目前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态势来看,已经具备了设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环境。首先,从货币储蓄量上来看,目前人民储蓄量重组,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来源;此外,设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符合国家扶持农业的产业政策,将会得到国家政策的鼓励和大力扶植;其次,经过多年高科技领域的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投资机构已将投资方向和目标逐步转向了基础行业和国家支柱产业,这也有利于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zh1},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也为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对于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模式,{zh0}采取政府、银行与其他机构联合创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方式。如果依然坚持政府独立承担设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重担,等于是回到财政支农的老路上。另外由政府独资建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很容易导致基金的所有者主体虚位,无法形成对基金管理者的硬性约束,基金管理者也很难对基金承担xxxx的责任。如果让银行单独创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也不现实。所以,最合适的方式是政府或银行联合其他机构,如大型企业、境外银行或个人、私人投资者等设立主体多元化的农业产业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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