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财政部、农业部、民政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2日表示,指导意见对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强化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刘玉廷表示,现在一些地方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核算不准确、公开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开展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为加快农村和谐稳定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为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他说,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从“摸清”家底开始,在锁定“旧账”的基础上,采取自愿委托方式,由代理服务机构完成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切实做到积极稳妥,严密组织,科学推进。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应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实行村级财务与资金的“双委托”管理,各行政村不再设会计和出纳,只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出纳(报账员),其资金由代理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实现统一资金账户、统一报账时间(段)、统一报账程序、统一会计核算、统一档案管理。
刘玉廷指出,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内容丰富,千头万绪,要加强代理服务制度建设,加强对涉农票据的管理,加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审计监督工作。此外,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正确处理好与农民群众的关系、与村干部的关系、与乡镇党委政府的关系和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
刘玉廷表示,指导意见的印发,是加强农村会计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调查研究研究,沟通协调,为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和政策环境,积极引入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