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绵的秋雨已经让人感觉有点生厌,再也想不起太多美丽的诗词。昨天晚饭之后,正有一阵空闲,而外面的雨已经悄然歇停,约上老公,一起去超市。 我当然是有目的才去超市的,事实上去那么远的超市,如果没有目的我是全然不高兴的,这两样东西只有这家才有。这个自然不能和老公明说,权当是消遣,而他确实是漫无目的,而对于他的爱好,我已经了然,自然是陪着他喜欢看的地方,我才趁势拿我需要的东西。 老公到了碗架处,他在看碗,我便去拿我要的东西,回来时,他手里拿了一只“灰玫瑰”的骨瓷面碗,我站在旁边一会,他才发现我的到来,看样子自是喜爱有加的样子。 “买吧。”我说。 “很贵的。”老公给我一个铺垫。 “喜欢就买了啦,上次那个你那么喜欢的,不是被妈摔了吗。”老公对于金钱是一个xx没有概念的人,买东西只要感觉好,总是不管价格多少,对于他来说钱赚来就是用的,而我曾明确提醒他——房子的钱,所以在买贵的东西的时候,总还是先征询我的意见,其实我也是个对钱没有什么感觉的人,所以两个人没有准备买房子的时候,怎么也积不到钱。 老公这人对于古董及新鲜事物非常感兴趣,而钓鱼和养茶花是他的爱好,就拿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对东西有感觉,对钱没感觉;对花比对人更有感觉。 我且不去管你对什么更有感觉,只是把你那只碗解决了就回家吧,也许是每天都在商场上班的缘故,对于逛街这样女人的爱好,我却索然无味。 他喜欢用晶莹通透,但又不是透明的物品,就如他喜欢种花,但只爱茶花。他在仔细挑着,我却是一个看客,对于这些我不懂也不过问。可能在生活的细致程度上,他远远比我强。 我不会挑水果,刚开始的时候,我还经常买,但是买回家之后,发现确实不如他挑的好,时间久了自然成了他的事情,我便不再过问。 很多人都说我是幸福的人,事实上好象也是如此。柴米油盐有婆婆在,上超市除了生活用品和零食的地方是我需要去的之外,其他我都没有感觉。“你不是地球人。”老公总会在生鲜柜臭我。 “我要吃毛毛虫。”在千挑万选之后,老公终于把他的心爱之物置入购物车之中。对于毛毛虫,是我们对于那款面包的爱称。 我靠在车上,静静等待他。看着周遭的人们,却见多数都是女人一手推着车,一手在挑选商品,穿梭其间。 也许幸福就在点滴之中吧! 闲窗锁秋 2006.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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