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称,专家建议或立法禁止食用猫狗肉,违者处以拘留15日并罚款5000之惩罚。窃以为此专家误国并强奸民意又一典型案例。
狗肉猫肉之类,我是不吃的——仅仅出于潜意识中的排斥,另有不卫生的担忧,却与所谓的“宠物爱心人士”之流无关——所不乐见,只是此举大可公开声明为宠物爱好者所立,又何必冠以“动物保护”的堂皇之词。仔细思量,今日之有闲阶级,多有养狗育猫,逗鱼弄鸟的爱好,而专家{yl},必然又在有闲阶级中居于上层,所以立法云云,大抵不过出于保护自家猫狗的一点私心罢了。一旦立法,自家猫狗可得无虞,况又能博得“有爱心”、“有良知”甚或“文明人类”的赞誉,如此大好牌坊,深谙进退之道的专家们又岂有不立之理?
于是,只专家点了根引线,市坊里弄间,一场猫狗大战便轰然揭幕。其间爱宠人士与饕餮食客或唇枪舌战,或口诛笔伐,更有甚者大打出手以致头破血流,惊动110“劝阻”,也无端便宜了若干苦于编xx新闻的媒体从业者。如此闹剧,实在可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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