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声场设计及装修注意事项
声场设计: 一个声场的基本设计应包括隔声处理,现场噪声的降低,建筑结构的合理要求,声均匀度的实现,声颤动、聚焦、共振反馈等问题的解决,室内混响的正确计算。
㈠ 建声原则: 混响合理, 声音扩散性好,没有声聚焦、没有可闻的振动噪声、没有死声点。
㈡ 室内装修:色调不能导致会议或演出时太昏暗,避免扩声区域内出现中空较大或支撑较差的腔体结构,避免大面积玻璃窗,不要将石稿天花板直接安装在铝合金槽里,必须要加吸音、隔音材料;铝合金槽{zh0}上胶加固。 室内声学特性的基本要求
⒈ 具有合适的响度 礼堂(以语言为主) 大于 85dB;歌厅(音乐厅)大于103dB;迪厅 大于110dB;会议室 大于80dB。
⒉ 声能分布均匀: 在观众席的各个座位上听到的声音响度应比较均匀;通过音质设计,应该能使观众席各个区域的声压级差别不太大,室内声场不均匀度应控制在高低约3dB~6dB之内。
⒊ 满足信噪比要求: 噪声对人们的正常听觉产生干扰和掩蔽作用。不同用途的室内听音环境,其充许的噪声级不尽相同,通常在室内最小声压级的位置上,信噪比应该大于30dB。
⒋保证室内各处频率响应均衡: 室内音响系统应保证各处频率响应均衡,要求125Hz~4000HZ内起伏为6db~10dB,1000Hz~8000HZ内起伏为10db~15dB;如果室内存在声聚焦、死声点、驻波、声共振等声学缺陷,就会破坏频率均衡,特别是中低频驻波,一定要妥协处理好。
⒌厅堂的建声合理比例 选择合适的自然混响时间 L(长) W(宽) H(高)
礼堂(以语言为主) 1.2S~1.5S ,3.10: 1.30 :1.00 ;音乐厅 1.8S~2.4S ,3.90: 2.70: 1.00 ;中小歌厅 0.7S~1.2S;会议室 0.5S~0.8S
㈢ 混响时间的计算公式
a平均—室内的平均吸声系数
S —声场的内部总面积
M —声能衰减系数 (0.0015)
T —声场混响时间
V —声场的内容积
S1—Sn —声场的内表面积
方案设计时参考的有关标准:
IEC914—会议系统———电子及音频设备标准
音频会议扩声及视频显示系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业标准
GYJ25-86《厅堂扩声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要求》
CBJ232-82《中国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J2112 《厅堂扩声系统设备互联的优选电气配接值》
JGB/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CB7401《图象质量主观评价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