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船公司以正常、合理的提供运输服务,而禁止船公司为争取货源,恶性杀价,以低于正常合理的运价水平出现“零”、“负运价”方式承揽货物。我国交通运输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制定了国际集装箱班轮备案的实施办法(后称“运价报备制”)。该办法从2009年8月起,正式实施。对于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登记证》并经营集装箱船舶运输业务的经营者,必须向上海航运交易所报备中国港口至外国基本港的出口集装箱货物海运运价幅度,违规者将被处以罚款等处罚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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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船公司以正常、合理的提供运输服务,而禁止船公司为争取货源,恶性杀价,以低于正常合理的运价水平出现“零”、“负运价”方式承揽货物。我国交通运输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制定了国际集装箱班轮备案的实施办法(后称“运价报备制”)。该办法从2009年8月起,正式实施。对于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登记证》并经营集装箱船舶运输业务的经营者,必须向上海航运交易所报备中国港口至外国基本港的出口集装箱货物海运运价幅度,违规者将被处以罚款等处罚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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