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2008年1号文件转发了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主要内容是:发布了数字电视产业的相关政策,允许广电和电信行业互相进入,推进“”。此政策的出台是对《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加快发展数字电视要求意见的落实,对数字电视产业发展将起到强大的推动作用;通过广电和电信两大行业业务的相互融合,将从实质上促进“三网融合”,从而进一步加快和推动国家信息化进程。 一、极大地促进了数字电视产业的发展 2003年5月,国家制定了《我国有线电视向数字化过渡时间表》,计划2005年数字电视用户要超过3000万,但到2005年底数字电视用户仅为535万户,到2007年底达到2500万户。目标没有实现的原因是数字电视发展的瓶颈没有得到解决,表面看是资金短缺、技术标准不统一等,实际上是认识不到位、政策不到位。国家新政策的出台,对数字电视产业的发展目标、投融资环境、税收优惠支持、技术进步、市场培育与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等作了明确的要求,对数字电视的发展起了强大的推进作用,数字电视产业发展将由“广电单打独斗”进入“多方合力推进”的新阶段,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数字电视产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一)战略支持 进一步明确了数字电视时间表,并以有线电视数字化为切入点,加快推广和普及数字电视广播,加强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形成较为完整的数字电视产业链。实现我国电视工业由模拟向数字的战略转变,完成由电视生产大国向数字电视产业强国的转变。 (二)政策支持 1.优化投融资环境 数字电视产业是一个投资巨大的产业,尤其是数字电视接入网络建设和电视接收端数字化改造,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仅靠广电现有的模式不行,对数字电视产业推进会很慢,所以说制约数字电视产业发展的瓶颈是资金短缺。此政策的出台,数字电视相关企业就可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增加对数字电视产业的投入;也支持包括国有电信企业在内的国有资本参与建设和改造;金融机构也可为数字电视产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这样通过政策鼓励数字电视企业通过资本市场或银行xx获得资金,大大加快产业链的建设,促进产业从内容到设备不断完善,加快数字电视产业的发展。 2.改善税收优惠环境 对数字电视领域进口的自用设备和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如包括进口的编解码、复用、调制器和CA加密系统等设备,用户端设备包括所用的进口芯片及智能卡等,可申请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以前国家广电总局对青岛有线电视网络中心、歌华有线等试点单位给予了免征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但大部分网络公司还没有享受到此政策。现在,就可以享受到国家对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免征3年营业税政策的优惠待遇。 3.形成了数字电视价格新机制 文件规定,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实行政府定价,增值业务服务费和数字电视付费节目收视费根据情况实行政府指导价或由有线电视运营机构自行确定。采用“政府定价+市场定价”相结合的定价方式,充分体现了广电机构公益性和市场性的结合,既保证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且通过市场性还促进了产业的发展,极大地丰富了电视节目,极大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三)技术支持 1.加强数字电视标准化工作 数字电视相关企业应积极跟踪数字电视包括有线网络数字电视、移动多媒体数字电视和地面数字电视标准化的进展,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电视技术和产品发展,在数字电视设备选型中应充分考虑数字电视标准化的因素。 2.电视节目数字化 积极推进电视节目数字化,积极推进电视节目专业化,充分发挥数字电视的信息服务功能,为数字电视提供优质安全的节目源。 3.实行机卡分离技术 当前各地的数字电视接收条件系统不一,各地的机顶盒不能兼容,使得机顶盒生产企业难以实现规模化生产,生产成本居高不下。机卡分离后,对于机顶盒生产商来说,可以实现一种标准下的规模化生产,大大降低成本,应该说机卡分离是发展趋势,是数字电视产业化的需要。 信息产业部于2007年12月5日正式批准发布UTI机卡分离电子行业标准。但从当今的技术和市场情况看,2008年就开始实施机卡分离不太乐观,主要是采用机卡分离会增加很大一部分机顶盒成本,这部分成本会转嫁到数字电视运营商身上,还有机卡分离技术还没有经过大规模市场的检验,但有线数字电视运营机构应积极响应机卡分离政策,和相关厂家一起研发机卡分离技术,做好机卡分离的技术准备,当机卡分离技术和市场成熟时,大力推广机卡分离机顶盒和智能卡。 4.采用CA同密技术 为确保数字电视系统安全,尽可能采用以国内技术为主体的数字电视广播系统,而已采用国外接收系统的应与国内产品同密。 (四)市场支持 1.转变运营方式 转变广播电视运营方式,推进实施网台分离,形成适应数字化发展需要的广播电视运营机制。 2.加强业务监管 广电总局和信息产业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制定并监督执行相应的制度、标准和规范。广电总局要加强对数字电视节目制作、集成、播出等环节的监管,确保数字电视内容导向正确和播出安全。无论是对传统媒体,还是对新兴媒体,广电都具有管理职能,确保舆论导向正确、内容健康向上。
二、强力推进“三网融合”
国家在“十一五”规划中明确规定,要“积极推进‘三网融合’。 建设和完善宽带通信网,加快发展宽带用户接入网,稳步推进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建设集有线、地面、卫星传输于一体的数字电视网络。”根据《规划》要求,国务院办公厅2008年1号文件鼓励广播电视机构提供增值电信业务,支持包括国有电信企业在内的国有资本参与数字电视接入网络建设和电视接收端数字化改造,优势互补,促进“三网融合”,加快国家信息化进程。
(一)打破壁垒,互相准入 199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建设管理的意见》规定,“电信部门不得从事广播电视业务,广播电视部门不得从事通信业务。”这条政策造成了广电和电信之间的业务壁垒和政策鸿沟,严重制约了“三网融合”。 世界数字电视的发展态势,使我国数字电视发展也提到了重要议程。必须打破行业垄断和壁垒,形成开放的资本市场,来推进数字电视的整体转换。同时,广电在网络建设方面也投入了很多,如果只是单纯开展数字电视业务,会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对广电开放电信的增值业务,会促进电信增值业务的竞争与发展,也将发挥广电网络高带宽的优势。 (二)优势互补,“三网融合” 虽然说广电拿到增值电信业务许可,对广电是重大利好,但还存在很多的制约。一是广电没有统一的互联网出口,二是广电没有内容接入服务器,接入服务器都掌握在电信运营商手中,如开展增值电信业务还需与电信运营商合作,间接地受到电信行业的制约。电信企业可以参与数字电视接入网络建设和电视接收端数字化改造,但不可以介入内容制作领域和节目播出领域,没有节目源,电信运营商还得与广电合作。所以广电和电信两大行业双方要想得到更大的利益,发展的趋势必然是合作、竞争的,也就是双方是竞合关系,这样才能达到共赢。 “三网融合”不是简单地“三网合一”,而是业务上的融合,是{zd0}程度实现网络资源共享。推进“三网融合”不能简单理解成广电、电信互相进入,而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打破垄断,避免重复建设,充分发挥广电和电信各自的优势,调动双方的积极性,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国家信息化发展。 数字电视产业是国家信息产业里的一个庞大的产业链,国家希望通过发展数字电视产业,带动民族信息产业的发展和提高国家信息化水平,走中国特色的信息化道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