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手机械 不能随意进口
核心提示
国家质检总局于2003年开始施行《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办法》规定,进口旧机电产品必须经过备案,否则不准入境。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有关企业,为避免无谓的损失,进口旧机电产品前,务必到检验检疫局办理备案手续。进口旧机电产品时要注意机器的性能和使用价值,不要盲目购进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环保强制性要求的旧设备。
进口旧机电产品没有进行备案
旧机电产品进口,事先必须备案,否则,将会受到处罚。
国家之所以要对进口旧机电产品进行备案制管理,目的是把好国门关,xx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隐患,防止进口旧设备中出现以次充好、以旧顶新、低价高报、污染环境、严重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等现象。我国曾发现,个别国外企业将淘汰的设备作为投资转移到我国,使国外企业既省了在其国内处理的费用,又可作价投资。
检验检疫局有关人士指出,进口旧机电产品主要存在三方面的隐患:一是机械安全隐患。一些进口旧设备的传动带、传动链、齿轮、飞轮和链轮等危险部件裸露,既无安全防护装置,又无“当心机械伤人”的警示标志,极易造成缠绕、卷入、挤压、刺伤等危险。二是电气安全隐患。一些进口旧设备已运行较长时间,电源连接线老化,带电部件无应有的接地措施和“当心触电”的警示标志,容易造成人身触电和设备控制失灵事故。三是卫生和环保隐患。一些进口旧设备运行时间较长,传动部件磨损较大,工作时噪声超过规定值,还有一些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有毒气体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而且在一些旧设备和工作场所无“必须配备防护装置”的指令标志。
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报检期限
进口旧机电产品到达使用地6个工作日内,其收货人或者代理人应当持有关报检资料向货物使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检验。
检验结果以到货检验为准。经检验,进口旧机电产品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由检验检疫机构责令收货人退货或者销毁。
名词解释
旧机电产品
旧机电产品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已经使用,仍具备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价值的机电产品;
2.未经使用但存放时间过长,超过质量保证期的机电产品;
3.未经使用但存放时间过长,部件产生明显有形损耗的机电产品;
4.新旧部件混装的机电产品;
5.大型二手成套设备。
温馨提醒
进口旧机电产品并不是全部可以进口,企业在准备进口旧机电产品前,必须弄清楚。《不予备案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国家质检总局备案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及有关备案表格,企业可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查询下载,也可向市检验检疫局鉴定管理处咨询,咨询电话:15820248707 QQ:597028965 联系人:杨先生
相关政策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制度
自2003年8月1日起,进口旧机电产品运抵口岸后,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持国家质检总局或者直属检验检疫局出具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免装运前检验证明书》(正本)或者《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和《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证书》(正本),办理《入境货物通关单》,企业凭与进口旧机电产品相符的进口许可证明和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向海关办理通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