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对我的23日的博客《中国为什么不依法来处罚炒楼炒地》的回应,国土部25日发布新闻说,2009年度中国土地督察风暴取得明显成效,共撤销政府出台的违法违规文件45个,发现8514件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没收建筑物960多万平方米,督促地方应追缴土地出让金39余亿元人民币,已追缴到位25.98亿元,追究刑事责任365人。
我认真浏览了国土部的新闻内容,主要处罚的是土地出让中的违法行为和违法建筑,共撤销政府出台的违法违规文件45个,新制定规范性文件92个;发现8514件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立案4744件。拆除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近120万平方米,没收建筑物960多万平方米,复垦土地面积1554公顷。约谈198人,对1323人提出党政处分建议,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65人。
在这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很大一部分是因为违法建筑,真正非法炒地的追究较少。我今天又向有关法院证实,刑法第228条颁布以来,真正以这条法律治罪的就只有上海这一起。那么多开发商犯罪不去追究,实在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而且,中国的房产和地产是连在一起的,这条罪同样适合非法炒楼。
2009年中国各地的炒楼现象如此之广泛如此之严重,旷古未有、全球未见、闻所未闻,就在于有法不依。在去年的小阳春中,大量的使用假身份证件、虚假收入证明、在银行作假按揭、夫妻之间兄弟之间父子之间亲友之间互相对到,炒买炒卖哄抬房价,这都是违法行为,不仅仅只是欺诈,而是违反了刑法第228条,应该课以重罪。
在中国的土地上,老百姓{wy}有依赖的就是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老百姓人人享有土地的权利,,那么,人人可以都分享土地增值的红利。但是,没有钱的老百姓被剥夺了这个权利,而有钱的人不惜使用一切卑劣的手段占有土地,占有住房也是占有土地,这是极大的不公,应该还给老百姓一个基本的公道。
当然这不仅仅只是国土部分的事,而是全体老百姓的事,是全国人大的事。如果不治这条罪,那么,物业税的推出也是不可能的,因为有很多假身份证根本分不清楚物业的主人是谁,向谁征税呢?执行了这条法律,中国在土地管理上的许多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中国社会财富的平衡机制才能真正建立,中华民族的复兴才真正有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