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工化学品危害通识制度沿革
63.04.16 劳工安全卫生法公布施行80.5.17劳工安全卫生法{dy}次修正,增加第七条危害通识法源81.12.28 订定危险物及有害物通识规则88.06.29 {dy}次修正危险物及有害物通识规则(将MSDS改成16项等)96.10.19新 订定危险物与有害物标示及通识规则(符合GHS制度),规则实施日期及适用物质日期另行公告96年11月行政院GHS推动方案之跨部会会议共同决议,先由劳委会(工作场所)、环保署(毒性化学物物质)及消防署(公共危险物品)等三部会先实施GHS.已公告规则自97.12.31实施及第二条{dy}款适用物质自97.12.31起, 配合联合国与APEC决议於2008年底,开始实施工作场所化学品GHS制度
场所之定义
就业场所
工作场所
作业场所
就业场所:系指於劳动契约存续中,由雇主所提示,使劳工履行契约提供劳务之场所.
工作场所:系指就业场所中,接受雇主或代理雇主指示处理有关劳工事务之人所能支配、管理之场所.
作业场所:系指工作场所中,为特定之工作目的所设之场所.
劳工安全卫生法适用事业
已适用劳工安全卫生法者外之全部事业之危险性机械(升降机除外)或设备
3、指定适用特殊机械、设备之事业
1.公共行政服务业从事垃圾、污水、工业废水、水肥等清运、处理之工作场所(80.8.28)、2.学术研究及服务业、教育训练服务业之大专院校等之实验室、试验室、实习工场或试验工场(82.12.20)、3.政府机关(构)之实验室、试验室、实习工场或试验工场(85.2.14)、4.教育训练服务业之高级中学、高级职业学校之实验室、试验室、实习工场或试验工场(90.3.28)、…9.公共行政业从事废弃物xx、处理、废(污)水、处理之工作场所(94.8.26)
2、指定适用部分工作场所之事业
1.…、31.公共行政业从事营造作业之事业(94.8.26)、32.公共行政业组织条例或组织规程明订组织任务为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品质管制、进度管控及竣工验收等之工务机关(构)(95.12.11) 、33.动物园业(95.12.11)
1、指定适用之事业
1.农林渔牧业、…..、14.国防事业、15.其他经中央主管机关指定之事业.(80.05.17)
劳工安全卫生法适用之各业
职业灾害之定义
劳工就业场所之建筑物设备原料材料化学物品蒸气气体粉尘等作业活动其他职业上原因
劳工
疾病伤害残废死亡
化学品GHS简介
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 ,中文翻译为化学品全球分类及标示调和制度(简称化学品GHS制度). 2002年12月联合国完成{dy}版公告文件(紫皮书). 2003年7月经联合国经济社会委员会议正式采用GHS, UN及APEC建请各国於2008年前实施化学品GHS. 2005年完成{dy}版GHS修订文件. 我国95年10月已依{zx1}版紫皮书完成国家标准之修订GHS规范紫皮书:国家标准CNS 15030危险物品运输橘皮书:新修国家标准CNS 6864
联合国环境发展会议(UNCED)
国际化学品安全论坛(IFCS)
1992年建议应展开国际间化学品分类与标示之调和工作
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
联合国危险物品运输专家委员会(UNCETDG)
国际劳工组织(ILO)
完成一套国际调和系统(GHS)
负责制订化学品 对人体健康与环 境之危险分类 标准
负责制订化学品物性 安全标准
依据前二标准, 负责发展出相关 之标示与分类 方式
我国GHS跨部会推动方案
标检局完成GHS标准修订
劳委会完成危害通识规则修法
2002年12月2006年2月2006年10月2007年10月19日
国际GHS推动历程
我国推动
GHS推动目的
ILO SAFEWORKSafe Chemicals Use –ILO 化学品安全使用
风险管理与控制
危害通识MSDS/SDS和标示
GHS 危害分类
Strategic Approach to International Chemicals Management (SAICM) 2020联合国「国际化学品管理策略方针」
National Chemical Management国家化学品管理
GHS Guidance Document, UNITAR, 2005/OSHA, USA
推动 GHS 的益处保护国人健康及环境永续发展提供保护目标对象(工作场所)对化学品安全知的权利完备我国相关法规之修订与化学品管理体系之建置符合国际发展趋势善尽国际责任与义务,提昇国际整体形象对国际上已有适当评估及确认危害之化学品,可促进其国际贸易减少测试和评估化学品的必要性
国际公约
GHS执行期程及缓冲期(工作场所为主)
2014
2010
2011
2012
2013
台湾
欧盟
日本
UN
2015
2009
2008
2007
2006
备注:1. 为缓冲期, 为GHS缓冲期结束后全面实施时程, 所有目标对象.2.欧盟之混合物的缓冲期为纯物质实施后再加4~5年.
日本 A: 现有列管及新增列管标示部分 B: 管制值1%改为0.1-0.3%之物质台湾 1:原附表一列管物质 2:附表四从严管制值为0.1﹪之物质 3:符合CNS15030之扩充新物质
混合物
纯物质
2015全面实施
12/1
12/1
5/31
11/30
A
B
全面实施
123
配合化学品GHS制度对劳工工作场所危害物质标示相关法规实施情况
法规公告:96年10月19日 劳安3字第096045703号令新订定「危险物与有害物标示及通识规则」.实施日期公告:依规则第23条规定,由中央主管机关公告之.(於96年12月21日劳安3 字第0960145952 号令公告该规则第2条第1款自中华民国96年12月31日适用;另依规则第24条规定於96年12月19日劳安3 字第0960145945 号令自中华民国97年12月31日实施.新旧法规衔接:现行法规「危险物及有害物通识规则」继续沿用至新规则适用,再同步废止.
化学品生命周期管理
工厂生产制造
研发
进口海关
出口
作业场所操作
农用与环境用药
民生消费
交通运输
废弃
环境流布水、空气、土壤
生物蓄积
意外紧急应变
健康危害
环境危害
我国其他化学品管理部会实施情况
交通部:道路安全规则(危险物品)环保署:毒性化学物质管理法(毒性化物质及环境卫生用药)消防署:公共危险物品经济部商业司:商品标示法(民生消费品)农委会:农药管理法(农药)已整合部会:行政院跨部会决定本会(工作场所)、环保署(毒性化学物质)及消防署(公共危险物品)配合UN及APEC决议於2008.12.31实施.至於民生消费品及农药部分,因国际发展进度较慢,尚未决定实施日期.
现行危害通识与化学品GHS制度差异比较
现行危害通识制度危害分类:九大类(物理性危害)分类标示之标准:CNS6864,及联合国危险品运输建议书UNTDG:橘皮书规范适合於交通运输之紧急泄漏处理目的(交通运输与工作场所一致)但缺乏工作场所之健康危害及环境危害分类标示,对劳工及环境生态保护不足.MSDS为16大项内容.
新实施化学品GHS制度危害分类:三大类(物理性、健康危害及环境危害)共27种危害.分类标示之标准: CNS15030(总则及27种标准,CNS15030-1~27)或联合国紫皮书规定工作场所之分类及标示含慢性健康危害较周延.物质安全资料表(MSDS)改为SDS,SDS亦为16大项,主要为项次调换,实体内容无大变动.
Q:此法规包含的内容?
{dy}章 总则第二章 标示第三章 通识措施第四章 附则
物质安全资料表危害通识计画危害物质清单教育训练
法规要求:危害分类、标示、物质安全资料表及通识措施
危害通识规则之法源基础
{dy}条 本规则依劳工安全卫生法第七条第二项规定订定之.劳工安全卫生法第七条:雇主对於经中央主管机关指定之作业场所应依规定实施作业环境测定;对危险物及有害物应予标示,并注明必要之安全卫生注意事项.前项作业环境测定之标准及测定人员资格、危险物与有害物之标示及必要之安全卫生注意事项,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
危害通识规则列管哪些物质?
第二条危害通识规则附表一所列举者;除附表一以外,符合国家标准CNS 15030化学品分类及标示系列具有物理性危害或健康危害之化学品;其他经中央主管机关指定者.
CNS 15030系列化学品分类及标示
1个总则、27个子项标准雇主对放射性物质、国家标准15030 化学品分类及标示系列之环境危害物质之标示,应依游离辐射及环境保护相关法规规定办理.(第二十二条)
原CNS6865:由交通运输继续使用
2.符合CNS 15030中物理性危害、健康危害性之物质(包含纯物质及混合物)
2.符合CNS 15030 中物理性危害、健康危害性之物质
1.原危害通识规则附表一表列管之危害物
(4)纯物质及混合物之健康危害符合附表四浓度值亦需制作MSDS
危害物质
1.原先附表一:列管物质(危险物及有害物列表物质)
4.符合附表四之物质
危害物质(包含纯物质及混合物)
GHS规范制作MSDS基准
分类及标示要求
危险物与有害物标示及通识规则适用物质与制作MSDS要求
第2条列管物质
3.其他公告指定
3.其他公告指定.
危险物与有害物标示及通识规则之附表一
壹、危险物:一、爆炸性物质中之下列物质:(一)硝化乙二醇、硝化甘油、硝化纤维及其他具有爆炸性质之硝酸酯类.(二)三硝基苯、三硝基甲苯、三硝基酚及其他具有爆炸性质之硝基化合物.(三)过醋酸、过氧化丁酮、过氧化二苯甲醯及其他有机过氧化物. 贰、有害物:一、有机溶剂中毒预防规则中之下列物质:(一)三氯甲烷 Trichloromethane(二)1,1,2,2-四氯乙烷 1,1,2,2-Tetrachloroethane(三)xxxx Tetrachloromethane(四)1,2-二氯乙烯 1,2-Dichloroethylene(五)1,2-二氯乙烷 1,2-Dichloroethane(六)二硫化碳 Carbon disulfide
哪些物质不适用危害通识规则?
第四条一、有害事业废弃物.二、菸草或菸草制品.三、食品、饮料、xx、化粧品.四、制成品.五、非工业用途之一般民生消费商品.六、灭火器.七、在反应槽或制程中正进行化学反应之中间产物.八、其他经中央主管机关指定者.
何谓制成品?
指在制造过程中,已形成特定形状之物品或依特定设计之物品,其最终用途全部或部分决定於该特定形状或设计,且在正常使用状况下不会释放出危害物质. 例如水银温度计,内含危害物质汞(水银),但已形成特定形状,正常使用状况下并不会释出汞,故水银温度计为符合危险物与有害物标示及通识规则所定义之制成品,不需制作标示及MSDS.
Q:何谓非工业用途之一般民生消费商品?
系指非用在工业制程相关用途上之一般民生消费商品.此项物品之排除,系参考美国OSHA HCS法规将一般民生消费品排除之规定,而且我国对於民生消费品亦有「商品标示法」之规定,故此规则排除此类商品.例如家庭用浴厕盐酸、漂白水,日常生活使用之立可白,虽然此类商品含有危害物质,但是劳工使用市售商品盐酸、漂白水、立可白,其暴露危害在工作场所与家庭是一样的,所以此类商品并不会强制要求针对工作场所做另一套标示,仅需依据商品标示法要求标示.
Q:标示需包含哪些项目?
第五条一、危害图式.二、内容:(一)名称.(二)危害成分.(三)警示语.(四)危害警告讯息.(五)危害防范措施.(六)制造商或供应商之名称、地址及电话.
危害图式-CNS 15030化学品分类及标示
危害图式应当使用黑色象徵符号加白色背景,红框要足够宽,以便醒目.
GHS系统象微符号
台湾法令象微符号
金属腐蚀物
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性固体
氧化性液体
禁水性物质
自热物质
发火性固体
发火性液体
自反应物质
易燃固体
易燃液体
加压气体
易燃气胶
氧化性气体
易燃气体
爆炸物
1 2.1 2.1 5.1 2.2 3 4.1 4.1 4.2 4.2 4.2 4.3 5.1 5.1 5.2 8
危害性
GHS系统-物理性危害
8
8
6.1
台湾法令象微符号
GHS系统象微符号
水环境之危害物质
吸入性危害物质
毒性物质~重复暴露特定标的器官系统
毒性物质~单一暴露特定标的器官系统
生殖毒性物质
致癌物质
物质生殖细胞致突变性
物质呼吸道或皮肤过敏
物质严重损害/刺激眼睛
腐蚀/刺激皮肤物质
急毒性物质
危害性
GHS系统-健康及环境危害
危害警告讯息
警示语
危害图式
可燃液体
警告
无图式
第4级
易燃液体和蒸气
警告
第3级
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
危险
第2级
极度易燃液体和蒸气
危险
第1级
易燃液体
组别(Division)、级别(Category)或型别(Type)
危害物质
标示要项
危害物质分类
附表二 危害物质之分类、标示要项
备注:危害物质之分类需依据CNS15030之标准,例如易燃液体之分级是利用闪火点、沸点作分类及分级标准,详细内容请参考CNS15030、紫皮书内容.
附表三 标示格式
名称:危害成分:警示语:危害警告讯息:危害防范措施:制造商:或供应商:(1)名称(2)地址(3)电话更详细的资料,请参考物质安全资料表
修正菱形之排列注:1.危害图式、警示语、危害警告讯息依附表二之规定.2.有二种以上危害图式时,应全部排列出,其排列以辨识清楚为原则,视容器情况得有不同排列方式.
一种危害物质有多种危害之标示方式
各种危害图示全部都要贴出来「警示语」选取最严重者标示即可,例如,三种危害之警示语分别为,危害1:危险、危害2:警告、危害3:警告,其中最严重者为「危险」,依据GHS紫皮书规定,仅标「危险」为主要警示语即可.危害警告讯息全部都列出来.参考以下范例:
GHS标示例-苯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