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记者到鹿邑县进行了采访。
1月10日,记者在鹿邑县木店乡杜大坑村311国道边的天龙水泥厂看到,该厂往外排放污水积成了大面积的水面。
杜大坑村的群众告诉记者,天龙水泥厂是购买进熟料,经过粉磨加工后形成成品往外出售,生产几年来没有相关手续一直这样排放污水,水泥厂的粉尘和噪音严重影响这里的环境。
据村民介绍,天龙水泥有限公司原先是个电子厂,租用耕地50亩,在2006年开始建设成电子厂,电子厂建成后没多久,在没有办理相关审批许可的情况下在2007年就改为水泥厂。
1月11日,鹿邑县国土资源局张新河副局长对记者说:天龙水泥有限公司所处位置当时是三维电子厂,在2006年建成的,电子厂搬走后,2007年改建成水泥厂;天龙水泥有限公司在周口市国土资源局监察支队处理后,土地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张新河副局长还表示,当时河南省有文件,2006年以前遗留问题的,可以不办理手续。
那么,天龙水泥厂是2007年建成的,算不算遗留问题呢?记者的问题没有得到答复。
对于天龙水泥厂的环评等有关手续,鹿邑县环境保护局王局长表示说,环评手续应该是有的,因为负责同志不在,将安排人联系企业拿到手续后跟记者联系。
其实,国家在1999年就明确强调:要对浪费资源、技术落后、质量低劣、污染严重的小水泥厂等人们常说的“五小”企业,要坚决地实行破产关闭。“五小”企业对小水泥厂的定义是直径1.83米以下的熟料粉磨站,窑径2.2米以下,年产4.4万吨以下机立窑,窑径2.5米及以下干法中空窑。
而对于天龙水泥厂是购买熟料进行粉磨加工,那么所用的熟料粉磨站的直径是多少呢?鹿邑县环境保护局局长和副局长表示不清楚。
1月22日,鹿邑县委宣传部和天龙水泥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与记者电话联系时表示,该厂所有的手续都有,是很齐全的,并把相关手续传真给记者。
记者在鹿邑县委宣传部提供的天龙水泥有限公司相关手续中看到,天龙水泥有限公司的《河南省投资项目备案表》是2007年3月5日所发,但该备案表的有效期只有两年,该手续已经过期。而记者在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对备案项目查询时,发现该项目没有在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备案,2007年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备案通过的并没有鹿邑县天龙水泥有限公司的项目。
2007年3月10日,鹿邑县环境保护局给天龙水泥有限公司所发“鹿环管(2007)0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试行)》”,其中也表示项目建成后需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该企业的验收申请表是在2009年9月30日才递交申请的。而该企业在项目建成后就一直生产着,为什么在该公司还没有通过验收的情况下就得以生产呢?
提供的材料中还体现,天龙水泥有限公司占地58.79亩,原是“三V”公司以每亩每年1000斤小麦租用来的。在2007年周口市土地违法违规执法检查时,对天龙水泥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理,鹿邑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天龙水泥有限公司112万元的罚款,目前占地手续已上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对此,本报记者将继续给予关注。
本报记者
范泽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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