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高速公路长治至平顺段(主线段)路基和桥隧工程LJ4合同段施工招标
2010-02-24 16:59:48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山西
联系人:李嘉 张磊 13699149435
长安高速公路长治至平顺段(主线段)路基和桥隧工程LJ4合同段
施工招标公告
1.长安高速公路长治至平顺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交通发[2008]1388号批准建设,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晋交公字[2009]431号文批准本项目初步设计,建设资金来源于招标人自筹和银行xx,建设资金已落实。受长平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主线段的路基和桥隧工程LJ4合同段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2.长安高速公路长治至平顺段主线起点位于平顺河坪辿接河南省高速公路,向西经崇岩、平顺、逢善、四家池、沙峪,终点位于长治县官道村,接长晋高速公路,路线全长73.746公里。河坪辿至逢善段设计速度为80Km/h,双幅四车道,路基宽度24.5米;逢善至官道段设计速度为100Km/h,双幅四车道,路基宽度26米。本项目全线路面结构为沥青砼路面,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
本项目LJ4合同段的划分及资质要求如下表:
施工
合同段 起讫桩号 里程
(km) 主要工程内容 资质要求
LJ4 K9+300~K11+062 1.762 挖土方6.5万,挖石方25.5万方;填土方3.5万方,填石方14.5万方;大桥855.6米/2座;梯后隧道分离式+小净距:左线438米,右线394.1米。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按照有关规定取得了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满足资质要求、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最近三年内未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因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项目LJ4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
4.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LJ4合同段的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必须是{dj2}参与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用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
6.在长安高速公路长治至平顺段(主线段)路基和桥隧工程其他合同段已中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合同段的投标。
7.欲参加本项目施工LJ4合同段投标的申请人可于2010年2月24日至2010年3月2日(每日9:00~11:30、14:30~16:30,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持单位介绍信、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加盖公章的A4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包括申请人名称、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的加盖公章的A4打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图纸每套售价 3000 元,工程量清单数据盘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参考资料 1000 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8.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时间:2010年3月3日8:00(北京时间)
标前会议时间:2010年3月3日15:00(北京时间)
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工具(越野车)和食宿由投标人自理,且每个投标人最多派2名代表出席标前会。
9.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担保和诚信保证金。
10.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24日10: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招标人将拒绝接收任何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于2010年3月24日10:00(北京时间)在上述地址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会议。
11.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联系人:李嘉 张磊 13699149435
电话:010-88180474
传 真:010-88205605
邮箱:zbcg10@163.com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