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全市城镇建设的意见_江西省宜春市建设宜居城市_百度空间

中共宜春市委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城镇建设的意见

(2010年2月19日)

       加快城镇建设,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是扩内需、调结构、利民生的重要抓手,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引擎。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工作现场会议精神,迅速在全市掀起新一轮城镇建设的高潮,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xx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规划为龙头,以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为抓手,以大投入、大项目、大建设为平台,以聚xx气商气为动力,加速形成以宜春中心城为中心,县市城市为次中心,省级示范镇和市级重点镇为节点的城镇化发展新格局,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赶超发展。

       二、总体目标坚持“上下同心、目标同向、各司其责、全民参与”的原则,通过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城镇建设工程全面展开,确保全市城镇面貌一年一大步、三年大变样。到 2012年,建成 5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 1个,20~5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 3个,10~20万人口的小城市 4个,3~10万人口的小城镇10个, 1.5~3万人口的小城镇20个,全市城镇化率达 46%以上。各县市全部实现省级生态园林城或省级园林城创建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宜春中心城:三年大会战,迈进大城市全力冲刺“生态园林城市”的创建目标,实施城市建设三年大会战,通过贯通六条路、建好六座桥、开发六个湖、塑造六个园、做优六个 (广 )场、美化六个“面”,政府投入 45亿元、撬动全社会投入 300亿元左右的城市重点项目建设。具体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提升老城区:加快小街小巷改造,打通断头路,疏通梗阻路,确保道路通畅;按照“控制容量、保持规模”的原则,全力推进危旧房及“城中村”改造,改善居住环境;按照“四季有花、四季常青”的要求,以规划增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空地建绿为重点,大力提升老城区园林绿化品质。

       2.拓展新城区:按照“东延、西拓、南控、北跨”的城市发展方向,重点加大秀江以北、高速公路以南地段的基础设施建设,拉开框架,完善功能,促进扩容提质。

       3.推进袁州区 (袁州新城 ):按照“一江两岸、南北双城”的整体开发规划,加速袁州新城建设。围绕“科学发展、统筹协调、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战略部署,全力推进公共设施项目建设,形成主、次、支路三级路网结构形式的道路体系,建成以居住和旅游服务为主导,综合行政管理、金融贸易及文化娱乐等多功能新型城区。

       4.优化明月区:按照实现“五个翻番”的总体目标,以创建国家5A级风景名胜区为抓手,大力完善景区道路交通体系建设,配套商业街区、公园广场、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设施,全力推进宾招接待、主题乐园、禅宗文化等重大项目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丰富旅游产品,做优旅游品牌。

       5.壮大经开区:坚持做优规划、有序开发、xx长远的发展目标,以锂电新能源产业基地建设为抓手,按照“工业园区、城市新区”的要求,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同步配套生产、生活性服务设施,以良好的硬件环境承接项目进园落户。

       (二)县市城市:三年拉框架,再造新城区以“拉框架、扩规模、美环境”为重点,加大城市建设投入,快速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和配套设施,促进城市面貌的大改善,城市品位的大提升,实现省级生态园林城或省级园林城创建目标。

       1.丰城、樟树、高安每年城市建设投入不少于 50亿元。确保三年新建公园、广场、景观湖的总数 9个以上;修建 60公里城市道路 (其中新建城市主干道不少于30公里),完善图书馆等公共设施和艺术中心等娱乐设施,建成区面积新增 6平方公里以上,建成一个城市新区。

       2.上高、万载、奉新、宜丰每年城市建设投入不少于 30亿元。确保三年新建公园、广场、景观湖的总数 6个以上;修建 30公里城市道路 (其中新建城市主干道不少于15公里),完善图书馆等公共设施和艺术中心等娱乐设施,建成区面积新增 3平方公里以上,建成一个城市新区。

       3.铜鼓、靖安每年城市建设投入不少于 10亿元。确保三年新建公园、广场、景观湖的总数 3个以上;修建 20公里城市道路 (其中新建城市主干道不少于 10公里 ),完善图书馆等公共设施和艺术中心等娱乐设施,建成区面积新增 2平方公里以上,建成一个城市新区。

       (三)小城镇:三年成规模,功能更完善以“上规模、强功能、显特色”为抓手,着力完善公共服务功能,努力提升承载力,使之成为规划科学、功能健全、环境优美、各具特色、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农村区域性经济文化中心。

       1.10个省级示范镇三阳、温汤、梅林、曲江、八景、建山、山、泗溪、上富、株潭等 10个省级示范镇,确保三年建成公园、广场的总数 3个以上;道路、供水、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完善,文化、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齐全。到2012年,镇域建成区面积达到 5平方公里以上,人口 3万人以上,形成特色支柱产业,财政收入 1亿元以上,综合竞争力在全省示范镇中排名靠前。

       2.20个市级重点镇彬江、慈化、西村、临江、黄土岗、永泰、张巷、荣塘、洛市、石脑、独城、新街、黄茅、三兴、徐家渡、田心、潭山、温泉、干洲、宝峰等20个市级重点镇,确保三年建成自来水厂 1个,公园、广场 2个以上,文化、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基本齐全。到2012年,镇域建成区面积达到 3平方公里以上,人口 1.5万人以上,基本形成特色产业支撑,财政收入5000万元以上,成为做强县域经济的基石。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保障。成立加快推进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及时督查通报。要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要求,细化目标、分解任务、严明责任,保障城镇建设工作的高位推动。

       (二)规划保障。各地要在调整修编总体规划的基础上,高起点、大手笔编制好近期建设地段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精心编制好核心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以规划的全覆盖,保障城镇建设的有序实施。

       (三)资金保障。县市城市、省级示范镇和市级重点镇每年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市政设施建设配套费及建筑安装营业税,除去土地出让金按规定应提取的基金外,其余必须全部用于城镇建设。各地要建立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多元投入、社会参与的投融资机制,广开融资渠道,保障城镇建设的资金需求。

       (四)政策保障。各地要根据省《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实施百镇示范工程的意见》,并依据本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优先安排城镇建设项目用地;村镇规划建设机构要实行县以下垂直管理,发挥规划效能,保障城镇建设的顺利推进。

       (五)体系保障。要科学制定考核标准,建立健全城镇建设工作年度考核体系,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推进城镇建设过程中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干部,要优先选拔任用,对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保障城镇建设责任的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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