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舟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舟人劳社公〔2007〕167号)要求,经与有关部门研究,决定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3.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xxx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生)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寸彩照3张,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其中报考幼儿教育的可以兼报一个职位),填写好《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以参加考试。报考人数不得少于招聘职位计划数的2倍。若报考人数不足2倍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