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欲立法派自卫队赴索马里
中国海军舰艇远征索马里执行打击海盗护航任务的消息迅即成为日本出兵的强大动力。这些年始终不甘在“国际贡献”上落伍的日本显然难以忍受被老邻居占了先。

    为此,尽管政局动荡飘摇,尽管面临新年度预算等繁杂头绪,日本政府还是准备在本届国会里推出一个新法案,以使日本海上自卫队的船舰得以出征远洋并可“合法”地使用武力。

    动议早已提出 首相态度积极

    “从保护国民财产的角度出发,在各国以及中国均派海军前往的情况下考虑日本能够做些什么非常重要。”日本首相麻生太郎7日晚针对日本执政党将设立小组研究派遣海上自卫队前往索马里打击海盗一事再度表现出积极推动的意思。

    早在去年10月,在国会审议反恐特别措施法案修正案之际,即有民主党议员提及应派遣自卫队舰艇前往打击海盗。当时,麻生立即表态:“将进行讨论”。去年12月中国表示将派军舰执行护航任务后,麻生又马上指示防卫大臣立刻研究日本方面的相关具体方案。

    在首相的敦促下,执政的自民、公明两党1月7日成立了海盗对策课题组,据称将从现行法律框架下发布“海上警备行动命令”及制定新法律两个阶段进行研究,而派遣对象均非“海上保安厅”,而是“海上自卫队”。

    新法律将允许自卫队舰艇在未遭到攻击时也可以先行武力打击对方。

    据悉,新法律的名称暂定为“应对海盗行径相关法案”,其基本要旨为“在国内法上看,日本有必要对那些针对外国船只及外国人船员的海盗行径采取措施”,“为了制止和取缔海盗行为,自卫队在执行任务时可授予其使用必要武器的权限”。

    日本派遣海外的自卫队在武器使用方面,迄今原则上必须依照“联合国维和行动协助法”,以及在印度洋海域的“反恐特措法”和“伊拉克复兴支援特措法”规定,限于“正当防卫”以及“紧急避难”。而如果新的海盗对策法通过后,自卫队舰艇即便没有遭到攻击,也可以先行对对方采取武力打击。

    此间媒体指出,虽说目前日本政府研究的是“海盗对策法”,但武器使用基准一旦放开,必然对今后制定海外派兵{yj}法案的讨论造成影响。

    宪法有所制约 朝野大有争议

    虽然麻生政府对“海盗对策法”态度积极,但该法能否在本届国会通过,目前还很难说。

    首先,公明党态度相当谨慎。公明党虽认为有必要制定新法律,但认为向海外出动xx存在宪法上的制约,必须先从宪法上松绑才行。

    其次,新法中关于武器使用的权限超出了“阿富汗反恐特措法”及“伊拉克特措法”的规定,执政党内部也势必引起强烈争论。与宪法第9条的统合性也存在较大问题。

    再次,在野的民主党不会轻易点头。小泽一郎对迄今执政党和政府的几个“特措法”一贯立场消极,强调在宪法解释上不够明确。即使麻生政府在国会中推出“海盗对策法”,也需要等2009年度的预算相关法案成立后才能进入审议。如果在参议院占优的民主党不予合作,自民、公明两党虽可凭众议院2/3的多数再次表决强行通过,这样就会使得国会审议时间延长。而那时临近夏季东京都议会选举,高度重视该选举的公明党未必乐意在这个问题上耗费时间。

    是xx治安行为 还是xx作战行动

    新法律还有不少的坎儿要过。

    作为过渡,日本政府内有人认为,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使用“海上警备行动命令”,通过这个命令派遣海上保安厅或海上自卫队执行护航任务。但缺点是海上保安厅的能力未必能够应付得了武装精良的海盗,而公明党始终不同意在现行法之下派遣自卫队。因此,连有权力调动自卫队的防卫大臣浜田靖一也对过渡方案态度消极:“不是什么都能靠海上警备行动就能解决的。这一点我和公明党的态度xx一致。”

    看来日本政府的派兵海外打击海盗的“两步走”战略都不好走。挂太阳旗的日本军舰出现在索马里海域仍需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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