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宿迁市某房屋拆迁事务所承担一宗拆迁工作,吴曼琳(化名)的母亲应某的房屋在拆迁范围内。被害人袁某为达到拆迁目的,带领拆迁公司多人多次到应某家中,辱骂、威胁老人。迫不得已,应某最终搬到女儿吴曼琳家。 未达目的的袁某又追到吴曼琳家中,指使手下用强力胶将吴曼琳家中防盗门锁眼堵住,致吴曼琳家人须从窗口爬进爬出。2009年5月30日上午,袁某带领9名拆迁人员再次来到吴曼琳家,要求与应某或吴曼琳“商谈”拆迁事宜,因家中仅有5名女性(其中3人未成年),并对拆迁公司之前的行为有厌恶和畏惧心理,吴曼琳不敢开门让他们进屋。袁某等人就一直在吴曼琳家门前辱骂、砸门,并将防盗门上的猫眼砸坏。吴曼琳的两个弟弟得知后,分别持菜刀、铁锨赶至吴曼琳家门口保护,并与拆迁人员发生争执。在室内的吴曼琳以为弟弟已经和拆迁公司的人打起来了,担心弟弟吃亏,随即挤开防盗门,持菜刀向着站在门口的袁某颈部、头部猛砍数刀,袁某当场死亡。
2010年2月20日一审宣判,吴曼琳(化名)持刀砍击被害人,致其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xx罪。被认定为防卫过当,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27万元。
镜子按:这个判决虽没有当时无罪释放邓玉娇那么大快人心,但从当下的法律条文看,还勉强算说得过去。当然,如果在大家的声援、维权律师的努力下有新的进展、取得更轻的判决,便能够给无视《物权法》的开发商、地方政府带来更大的威慑。
从唐福珍女士点燃自己,到吴曼琳女士抄起菜刀,我们都知道这些女子面对的 拆迁者 背后是何等力量,使其敢于践踏宪法和国旗。我们并不主张暴力,但当弱者辗转于权势、流氓的压迫的时候,正义在哪,法律在哪,如果苍白如手纸的物权法 果真能给她们一点点庇护的话,一个女子又何至于被迫悲壮地拿起菜刀。 同为权力豢养下的恶霸所逼,玉娇可以在广大民众援助下无罪释放,吴曼琳却只留下一个化名,不得不开始八年的铁窗生涯。然而从唐福珍被逼自焚,到吴曼琳的被迫自卫,这毕竟是一个值得痛哭的进步和觉醒。“天下可恃者并非公法,黑铁而已,赤血而已。”在司法未独立、法制建设亟待进步的今天,我们不得不痛苦承认:法制化进程有时反而要靠民众的流血抗争来推动,甚至靠原本柔弱的女子来维护属于每个人的公民权益。 秋瑾有诗道:“休言女子非英物,夜夜龙泉壁上鸣。”没有王法,没有枪支,没有龙泉剑,所能依靠的只有那把那把菜刀、那把修脚刀,使她们能在面对拆迁、面对强奸时取得那么一点制衡。如果有中国司法独立、宪政改革、焕发新生的那天,这两把刀当与杨壮士的剔骨刀一起,入主纪念馆,并称“中华三把刀”。让后代知道在权贵资本主义的当时,是怎样的愤怒让为非作歹者颤抖,是怎样的勇气让肆意妄为者顾忌。 这是一个互害的体制。如果拆迁者不是仰仗权力部门、无所顾忌,就不会有吴女士持刀维权;如果法大于权,吴女士有法可依,拆迁者也不会死。“如果你不能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归根溯源,倘若公权力没有足够的司法力量、舆论力量的制衡,只会无视公意民心而滥权妄为,最终腐蚀了执政党的公信力,蹈火自焚。有时你所夸耀的,正是害死你的。慎之。
敲下这些无力的文字,天将冥,泪已涸。窗外还是万家灯火,街上依然车水马龙,昼夜轮回,生命川流不息。我知道有很多已经行动的人,我知道有很多正在xx的人,我知道有很多已经觉醒、即将觉醒的人。我们无力改变什么,但xx就是力量。躲猫猫、俯卧撑、闸北飞刀、周老虎、邓玉娇、70码、高也、08宣言、地震调查、鹿鹿鹿、绿爸、难作人、天价烟、楼XX、钓鱼执法、捞尸、番禹、推特、开xx、口罩男。。。。。。我们有一次又一次的欢欣鼓舞的胜利,也有一次又一次黯然无力的挫败,但一个崭新的公民社会终将崛起,这一次,在无数立场并不相同、各行各业的人们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终将在内忧外患夹迫下走xx年的轮回,缝补出一个 真正意义的 人民共和国。 21世纪了。不会忘了21年前那个晚上,子弹穿透年轻的头颅,坦克碾碎民主的呼声。在此之前,有首歌在暴风中心的广场上飘散:
“……一切,都可以改变。 一切,都不会太远。……”
我坚信。有我们不懈的xx和努力,这{yt}终会到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