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向交通部提交了一份对国际航运企业在国内港口集装箱运输环节收费情况进行调查的建议,并将在5月于举行的联席会议上,再次提出、反映这一问题。”2月22日,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行业协会秘书长许晓明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记者获得的建议书中列举的“多收费”项目包括“设备操作管理费”、“封条费”、“打单费”等,而“国际航运企业在国内港口集装箱运输环节收取的费用,每年近300亿元人民币”,共同提交这份建议书的包括上海、深圳、厦门等地的10家交通运输行业协会、集装箱运输相关行业协会。
作为全球{zd0}的集装箱航运公司,马士基首当其冲,“像马士基这样的企业,不能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来收取这些费用。”许晓明说。马士基近日于官方网站上发出的 《告客户信》则表示,公司正努力降低运营成本,并希望“与客户共度时艰”。
年费用近300亿元
在上述建议书中,有包括上海、深圳、广州、厦门、大连、天津、青岛等在内的10个城市的交通运输、物流、集装箱运输相关行业协会联合署名。
建议书称,“据测算,国际航运企业在国内港口集装箱运输环节收取的费用,每年近300亿元”,其中仅在深圳一地,以2008年深圳港吞吐量2100万标准箱计,国际仅“打单费”一项,即可收入超过3亿元。“我们作为陆路的运输企业,和海路的运输企业一样,都是为货主服务的,但是我们的车送到码头后,交接时仍要收取我们额外的费用,这是非常不合理的,像马士基这样的班轮公司,不能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来收取这些费用。”许晓明告诉记者。“这导致我国货运企业、货代企业和货主成本增加,降低了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阻碍了我国港口物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协会方面向记者表示。
“马士基这样主要是出于转移风险的考虑。由于货主指定货物需由马士基航运承运,这样国内的货代企业并没有挑选余地,马士基在向货主方抛出低价,加强竞争力的同时,向国内企业收取其他的一些费用,挽回损失的利润。”一名曾代理过相关海事案件的律师告诉记者。
马士基:望大家共度时艰
马士基方面显然不这么看,马士基(中国)公司新闻发言人彦辞之前接受传媒采访时表示,公司的收费并未违背中国相关法律条文,目前也没有取消这些收费的计划。
以行政总裁高尔汀名义发布的告客户信则表示,在目前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希望“能与客户共度时艰。”这份发布在公司官方网站的《告客户信》介绍,马士基正努力降低运营成本,在2009年全球集装箱航运市场运量创下有史以来{zd0}跌幅的情况下,市场运费随之一路下跌,至去年年中,当时的运费平均水平已不足以弥补经营成本,因此班轮运输企业需要一段时间进行调整。高尔汀表示,马士基在应对过程中,仍出现了许多不必要的问题,为此向客户致歉,并许诺将解决这些问题。
协会希望交通部进行调查
“他们在国外并没有这些收费项目。”上述律师告诉记者。“主要是因为国内港口物流行业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制定上,仍存在疏漏的地方。”许晓明说。
“从实质而言,上述费用均属于国际航运企业作为承运人所需消耗的运输成本之一,具体而言,是集装箱班轮运输比传统班轮运输所增加的‘航次成本’之一。不管国际航运企业对各种运输成本以何种名义来收取,都不能改变其作为海运费组成部分的法律本质。”上述建议书中认为。
建议书同时表示,希望交通运输部对国际航运企业在国内港口集装箱运输环节的收费情况进行调查,以理顺国内港口集装箱运输环节间的业务关系,“凡是没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环节之间,不得有收费行为”,同时“制止和纠正利用行业优势地位,随意乱收费的不法行为”。
“这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许晓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