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产业是节能产业_mumu9130的空间_百度空间

摘要]太阳能是可再生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太阳能产业是一个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高新技术产业,其现阶段的发展离不开税收政策的扶持。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太阳能利用与开发中税收激励政策存在的缺失,提出了激励太阳能技术研发与利用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中经评论·北京)太阳能产业是节能产业,太阳能产业的大力发展将缓解当前的能源危机和环境污染问题。在我国,太阳能产业是“朝阳产业”.除了太阳能热水器低温热利用步入成长阶段之外,太阳能中温热利用和高温热利用以及太阳能光伏产业仍处于初创阶段,研发投入和生产成本均处于较高的水平,市场盈利能力较弱,存在较大风险。因此,政府应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其中,税收政策就是支持太阳能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一、我国太阳能产业税收激励政策的缺失
  
  
{dy},使用太阳能热水器没有相应的优惠激励政策。对生产服务等经营性企业来说,太阳能热水器是典型的节能环保设备,但由于其没有纳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财税[2008]48号),购置太阳能设备的投资额不能抵免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太阳能热水器因而很难被纳入企业的购买范围,安装太阳能热水设备的个人、公共部门、企业等使用单位也没有动力。同时,相对其他节能环保设备的优惠规定,我国的税收政策客观上形成了对太阳能设施的歧视,大大降低了使用者的使用偏好。
  
  第二,房地产开发商承担与太阳能一体化构件和工程而增加的房屋建筑的开发成本得不到税收方面的政策优惠。在我国,尤其是大中城市为了提高节能减排的效果,把城市居民和公共部门在建筑领域推广太阳能设施用于热水、采暖作为一项重要的强制施工措施,纷纷立法频出新政。但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dy}百条的规定,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条件是,企业必须“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这些专用设备,这一政策界定自然使得房地产开发商无法享受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相关税收抵免。与此同时,因使用太阳能房屋而节能的用户也同样无法得到相应的税收鼓励政策。因此,房地产开发商采用太阳能热利用技术的积极性不高,消费者使用这种设备的积极性也没有得到应有的鼓励。
  
  第三,太阳能生产研发企业没有享受到“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考虑了节能减排发展可再生资源的要求,但是该法实施一年多以来,有关优惠政策的具体范围和条件至今仍未出台,因此,优惠并没有惠及太阳能产品生产研发企业。
  
  二、优化我国太阳能产业税收激励政策的建议
  
  
{dy},应将太阳能产品收入纳入“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中考虑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在国家尚未出台“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相关目录之前,应当把太阳能热水器、提供与房屋一体化的节能设备、太阳能发电、太阳能照明等产品为生产经营收入作为重要环保节能项目的一部分,给予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从而降低生产企业的产品成本,鼓励企业研发、销售和推广太阳能产品。
  
  第二,针对不同的建筑房屋和使用人,应推行不同的鼓励使用太阳能热水器的税收优惠政策。(1)对于没有统一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建筑房屋,居民如自行安装,可持购买太阳能热水器的增值xxx到税务机关申请退税,或者将增值税从其个人所得税中抵扣。对于人口集中的医院、学校、养老院等非营利单位在建筑物上安装太阳能设备,可以采取财政补贴或者采取退增值税的方式,降低采购成本。对于目前不征收增值税的服务性行业,如宾馆等采取将购置太阳能设施所含的增值税从营业税中抵扣的政策。(2)对于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新建房产中将太阳能热水器装置与建筑一体化的,可以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开发成本中所含的太阳能设备增值税,抵免其应缴营业税。
  
  第三,除了以上单独装置太阳能热水器以外,对房地产开发商因在建筑中将太阳能热水、取暖、制冷、发电等综合装置一体化的,可以考虑给予两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1)在货物和劳务税上,可以考虑将因一体化装置而增加的增值税抵免其营业税:(2)在企业所得税上,可以考虑将新增的太阳能设备开发成本在应纳税所得额中进行加计扣除,以减轻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税负;或者比照以上热水器装置,给予投资额30%的应纳税额抵免。
  
  第四.应该对太阳能产业的研发投入实施税收倾斜政策。鉴于我国太阳能开发主要处于低端技术应用状况,因此,应对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和中、高温利用研发技术的投入采取税收优惠政策。具体而言,就是在现行企业所得税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太阳能产业研究开发费用的比例。比如将太阳能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bfb}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300%摊销,以鼓励太阳能技术的研发投入,提高我国对太阳能核心技术开发及利用的能力。此外,还应对我国缺乏的太阳能研发所需的设备进口实行进口环节增值税免除优惠。

(税务研究,济南市国家税务局课题组,刘清鑫,薛彦民,李文,申文明,马建,董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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