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2)_维尼爱空气_新浪博客

第二十二条 对监理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行为监督检验的内容应包括:

    1.是否在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经营范围内承担监理业务,是否以其他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监理业务;

    2.是否按本规则第十六条第5款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3.监理机构的专业人员是否配套,是否责任落实;是否建立健全了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4.是否全面、有效地履行监理责任;

    5.是否制定并认真实施监理计划;

    6.现场采用的监理方式是否合理可行,监理人员是否及时到位;

    7.是否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操作工艺进行分项工程(工序)验收;

    8.对现场发现使用不合格材料、元件、附属设施和设备的现象及发生的质量事故,是否及时督促和配合其他相关单位整改处理;

    9.监理单位有无转让监理业务的行为;

    10.是否有其它安全质量管理违法。违规。失职行为。

    第二十三条 对检测单位检验检测安全质量管理行为监督检验的内容应包括:

    1.是否按检测单位资格等级及许可的经营范围承揽任务,是否以其它检测单位的名义承担检测业务;

    2.是否建立健全了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3.检测专业配套,结构合理,人员具备相应资格并与承担的工作相适应;

    4.按有关标准的要求,是否制定并认真实施检测计划;

    5.出具的检测结论应及时、准确;

    6.是否有其它安全质量管理违法。违规。失职行为。

    第二十四条 压力管道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的重点是在压力管道安装过程中对安全质量有影响的活动及其结果。主要内容应包括:

    1.管道元件及焊接材料的材质确认;

    2.管道焊接或其他固定连接和可拆卸连接装配质量;

    3.影响管道热补偿和热传导的支承件安装质量;

    4.管道防腐质量;

    5.管道焊接、防腐质量检验检测质量;

    6.管道附属设施和设备安装质量;

    7.管道穿跨越、隐蔽工程等重要项目安装质量;

    8.管道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工业管道为压力试验、泄漏性试验,下同);

    9.管道通球、扫线、干燥;

    10.管道的单体试验及整体试运行;

    11.管道安全保护装置及密封性能测试。

    上述所列内容是对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的基本要求,如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时,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经监督检验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五条 监督检验单位应根据压力管道的等级和技术要求等具体情况确定监督检验的方式。其中:管道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管道安全保护装置及密封性能测试为现场监督检验项目,监督检验员必须到安装现场监督检验并出具监督检验专项报告;其它监督检验项目一般采用抽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监督检验结果的客观、准确,监督检验人员在确定抽样方案时,应考虑抽样的数量和代表性,合理确定抽样方案。

    第二十六条 监督检验可根据具体情况,选用适宜的方法进行,可以是以下一种或几种的组合:

    1.采用查阅有关文件、记录或有关证据;

    2.观察安装或施工活动过程;

    3.抽样进行检验检测;

    4.必要时,也可进行有关的验证试验;

    5.会议或与有关人员交谈的书面记录并经相关人员签字;

    6.其他方法。

第五章  监督检验的基本程序

    第二十七条 监督检验单位在接到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检验授权文件和建设单位提交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后,应在15日内为其办理监督检验手续,建立相应的项目监督检验组织,指定项目监督检验负责人,并配备必要的监督检验人员。

    第二十八条 项目监督检验负责人应在认真阅读项目有关文件,掌握项目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针对项目的具体特点,明确监督检验的内容、监督检验方式,组织编制监督检验大纲或监督检验计划(仅对小型项目),在监督检验大纲或监督检验计划中,必须确定“停检点”。“必检点”和“巡检点”。监督检验大纲或计划必须得到监督检验单位负责人的批准并通知受监督检验单位。xxxx建设工程压力管道监督检验大纲要经过专家论证,由国家安全监察机构批准。

    第二十九条 监督检验单位应认真做好监督检验的准备工作,包括调集人员、收集相关标准、配备设备、建立工作程序、与有关方面建立联系等。

    第三十条 监督检验工作开始前,监督检验人员应按照监督检验大纲的要求,针对具体情况熟悉相关规范、标准,编制监督检验工作所需记录表格。

    第三十一条 实施监督检验时,应根据监督检验大纲所列出的内容和方法进行,包括检验、检测、观察、确认质量记录、交谈等方法收集监督检验数据和资料。

    第三十二条 监督检验人员在监督检验过程中发现一般质量问题时,应要求受监督检验单位进行改进,并对纠正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直至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第三十三条 监督检验人员在监督检验过程中发现严重质量问题时,应及时报告监督检验单位,由监督检验单位向受监督检验单位发出《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格式见附件引,并同时抄送建设单位和授权监督检验任务的安全监察机构。

    第三十四条 接到《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后,受监督检验单位应按要求,对《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所列出的质量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后,将有关见证材料报监督检验单位。

    第三十五条 接到受监督检验单位的质量问题整改见证材料后,监督检验单位应组织人员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抄送建设单位和报授权监督检验任务的安全监察机构。

    第三十六条 监督检验人员对检验结果有怀疑或抽查结论为不合格时,监督检验项目组有权要求受监督检验单位进行复验或补充试验。

    第三十七条 监督检验员将收集到的监督检验数据和资料进行整理,并依据相关标准进行判定,为出具监督检验报告提供正确的判定依据。

     第三十八条 监督检验项目组应整理监督检验工作资料,并妥善保管。

第六章  监督检验报告

     第三十九条 《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报告格式见附件3)作为压力管道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使用登记的依据。没有监督检验单位出具的《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或监督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竣工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第四十条 压力管道安装完工后,监督检验单位应及时出具《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

    1.工程概况;

    2.监督检验技术法规、标准依据;

    3.监督检验单位及人员,监督检验工作起止时间;

    4.监督检验工作情况;

    5.对建设、监理、安装、检测等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行为的评价报告;

    6.管道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安全保护装置及密封性能测试专项监督检验报告;

    7.安装竣工技术资料的核查意见;

    8.对遗留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意见;

    9.监督检验结论。

    第四十一条 监督检验报告由监督检验人员填写,经监督检验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四十二条 压力管道竣工验收之前,监督检验单位应俐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的正本1份交建设单位,并将该报告的副本报授权监督检验任务的安全监察机构1份、抄送安装单位各1份。

    第四十三条 压力管道工程完工后,监督检验单位应及时将压力管道安装工程项目的监督检验资料和记录分类、标识、编目,建立监督检验档案。监督检验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监督检验档案封面,注明工程名称、建设、设计、安装、监理、检测单位名称、开工日期及档案编号;

    2.档案目录;

    3.申报压力管道监督检验的有关资料,包括《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申报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安装合同、监理合同、检测合同、防腐合同的编号及日期等;

    4.监督检验大纲或监督检验计划;

    5.受监督检验单位的资格及有关人员资格审查记录;

    6.监督检验记录,包括监督检验交底会议记录、《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及整改报告、历次监督检验记录;

    7.管道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安全保护装置及密封性能测试记录;

    8、行政处罚决定及相关资料;

    9.安全质量事故报告;

    10.《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第四十四条 监督检验档案应在适宜的条件下保存,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0年。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监督检验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监督检验费用。

    第四十六条 压力管道安装过程中,受监督检验单位与监督检验单位之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向授权监督检验任务的安全监察机构所在地的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部门进行仲裁。对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部门仲裁仍有异议的,可向其上级行政部门申请终局裁决。

    第四十七条 本规则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规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已投稿到:
郑重声明:资讯 【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2)_维尼爱空气_新浪博客】由 发布,版权归原作者及其所在单位,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企业库qiyeku.com)证实,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本文有侵犯到您的版权, 请你提供相关证明及申请并与我们联系(qiyeku # qq.com)或【在线投诉】,我们审核后将会尽快处理。
—— 相关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