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凌水库工程普通硅酸盐水泥采购
招标编号:JLCG SN-003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投资金额:79000万元
所属地区:辽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凌水库工程已由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辽发农经[2009]584号文件《关于锦凌水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该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所用的 P•O 42.5普通硅酸盐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锦凌水库工程位于锦州市境内的小凌河干流上,坝址位于锦州市近郊区的后山河营子村,距锦州市9.5km,水库总库容8.08×108m3。水库任务
是以承担锦州市的防洪和供水为主, 并兼顾改善地下水环境。
锦凌水库工程等别为Ⅱ等,工程规模为大(2)型,{yj}性主要建筑物(挡水坝段、溢流坝段、底孔坝段、引水坝段及连接建筑物)为2级,右
岸下游导墙等次要建筑物为3级,临时 性建筑物为4级。
锦凌水库枢纽是以土坝为基本坝型的混合坝。大坝坝顶高程64.8 m,{zd0}坝高48.3 m,坝长1148.0 m。土坝分左右岸布置,主河槽混凝土坝段
布置有右连接段、引水坝段、底孔坝 段、溢流坝段、挡水坝段、左连接段。其中左岸土坝长499.0 m,右岸土坝长351.5 m,引水坝段长20.0 m
,底孔坝段长177.5 m,挡水坝段总长54.0 m,左、右岸连接段坝顶均为 3.0 m。
2.2招标范围:
锦凌水库工程所用P•O 42.5普通硅酸盐水泥采购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资质条件:须有普通硅酸盐水泥生产能力;须有水泥熟料生产线;需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要求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1.3注册资金:不少于 2000 万元人民币;
3.1.4生产规模:应保证产量≥1200吨/日且≥16000吨/月; 且需有相应的水泥检测设备。
3.1.5检测报告:须提供本年度省级或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须与2010年2月21日 到2010年3月2日,每天上午9 时至下午16 时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 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时)、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及业绩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
印件(加盖公章)等有效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于2010年3月3日至2010年3月9日,每日上午9时至16时出售。
5.2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含邮费10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3月25日9时0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贰拾 万元整。
八、本工程定于 2010 年3月25日9时00分开标。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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