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潮汕机场航站楼幕墙和金属屋面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所属行业:其它
投资金额:8500万元
所属地区:广东
1.招标条件
揭阳潮汕机场项目已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发改交运[2007] 2506号
批准建设。本招标项目揭阳潮汕机场航站楼幕墙和金属屋面工程为其内容之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建设地点:地处潮州、汕头、揭阳三市的中间地带,潮汕平原西南部,揭阳市揭东县炮台镇以东、登岗镇以北、枫江以南、虎岗山以北山脚。西至揭阳市22公里,东南距汕头市28.5公里,东北距潮州市24公里。
投资金额:约8500万元人民币。
建设工期:约210个日历天。
招标范围:包括航站楼主楼、指廊及登机桥外墙的玻璃幕墙系统工程、金属板幕墙系统工程、挑檐吊顶工程、电动排烟百叶窗及其控制装置;航站楼主楼、指廊及登机桥的金属屋面系统工程、屋面玻璃天窗系统和电动排烟窗及其控制装置等;航站楼外墙的所有门窗、自动感应门及门斗工程;航站楼室内的观光电梯的玻璃制装工程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的牵头人)注册资金应不少于1000万元。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质量认证体系证书。
6)投标人资质条件、业绩要求:
(1)本工程投标人资质、业绩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同时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在国内应拥有不少于两台适用于本工程屋面板压型设备,同时应具备有控制工程质量的检测及试验仪器设备;并具有2004年11月至今在中国境内新建或扩建单项工程屋面面积3万平方米(或以上)的类似大型场馆(指机场航站楼、火车站、体育场馆、商业中心、会展(议)中心和文化艺术中心)金属屋面(铝镁锰合金属板)系统工程材料的工程业绩。
(2)若企业只满足本公告第6条第1)款第(1)点的要求,而不能满足本公告第6条第1)款第(2)点的要求,可以联合体的形式报名投标。
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的牵头人)2004年11月至今具有在中国境内独立完成单项工程或施工总承包工程中的新建或扩建工程幕墙面积在3万平方米(含)以上类似大型场馆(指机场航站楼、火车站、体育场馆、商业中心、会展(议)中心和文化艺术中心)玻璃和铝板幕墙工程的安装施工业绩。
8)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职称;同时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三类人员”B类证书”);项目经理注册单位须为投标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拟委派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资质注册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
9)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担任过幕墙面积在3万平方米(含)以上幕墙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
10)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为同时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的企业法人;作为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金属屋面系统工程材料加工制作的成员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其注册资金应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2)在国内应拥有不少于两台适用于本工程的屋面板压型设备,同时应具备有控制工程质量的检测及试验仪器设备。
(3)
2004年11月至今在中国境内具有新建或扩建单项工程屋面面积3万平方米的类似大型场馆(指机场航站楼、火车站、体育场馆、商业中心、会展(议)中心和文化艺术中心)金属屋面(铝镁锰合金板)系统工程的工程业绩。
11)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投标,也不得参加其它投标人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多于两个。
12)已办理好施工企业IC卡和项目经理备案,报名时需锁定项目经理。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登陆网站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请申请人于 2010年1月11日和2010年1月12日,上午
9:30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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