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2009〕56号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含直管民办学校),安师大附中、附小:
现将《芜湖市中小学2009—2010学年度教学周次表》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2009-2010学年度{dy}学期23周,第二学期18周。{dy}学期,学校行政人员8月25日到校上班,教师8月27日到校,学生8月30日-31日报到注册,新生可提前3-5天到校组织入学教育,9月1日正式上课。第二学期,学校行政人员2009年2月21日到校上班,教师2月25日到校,学生2月26-27日报到注册,3月1日正式上课。
2、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应提前做好区域内、本单位的师资调配、基础设施、教学仪器及教学用书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新学年(期)如期开学上课。
3、全市中小学应自觉规范办学行为,认真执行课程(教学)计划,按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增减课时,要将德育、体育、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相关年级的信息技术教育、劳动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等综合实践活动课以及选修课和地方课程、学校课程落实到位,真正把课程改革落到实处;各校应规范各学科平时考核,严格控制考试次数,控制学生各学科的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各校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设相应的条件。认真落实“健康{dy}”的指导思想,认真实施“每天锻炼一小时”的具体要求,真正把中小学素质教育落到实处。
4、今年周次安排表中继续附注了主要节日和与教育相关的纪念日,各校应予以关注,并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统筹安排,利用有关节日、纪念日开展好相关教育活动。
5、特教学校(班)、幼儿园、学前班教学周次安排,参照本通知执行。
6、各级各类中小学新学年的素质教育年度实施计划、课表、教学计划、作息时间表,均应于开学后两周内报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周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