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绿博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全国各市县项目配件供货原则:
公司背着溥利多销的销售原则,为公司快速实现产销全国的目标。公司特定全国各市县项目供货原则,供各地区业务员使用:
1:业务员在与市县能源部门谈判时,产品的价格不得低于公司指定的代理价格,若有特殊情况需报公司经理批字。
2:运费由需方支付,公司不承担运费。(若是质量问题引起的退货、重发由公司承担)
3:公司的代理价格不含税务。需方若要xx一切税务由需方承担(以商定价格加10%)
4:合同签定要需方付30%的生产定金。由公司按排生产计划。
5:配件由物流发送。批次款由物流公司代收,不得有佘销行为。
6:公司产品在物流途中有丢失、损坏的在需方未提货前通知我公司处理,事后责任由需方承担。
7:开票的销售款打入公司帐号,不开票的货款打入董事长帐号,不得打入别的个人或公司帐号。
8:供货时间:3万元以下三天内发货,5万元左右10日内发货、10万元以上15日内发货。供货时间以发货日为准。
9:在合作中需方因所定的产品不适用,引起的返退货送费与途中货损由需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