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_洛阳百度_百度空间

摘要:本论文从电子商务及其功能特性着手,再引入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的分析,就我国实行电子商务的信息工具体系(即硬环境),法律社会环境(即软环境),阐明了只有在软、硬两个环境两手抓的前提下,政府、各专业主管部门、企业相互协作,各尽所能,就能够不断改革、创新,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电子商务道路。

    电子商务是伴随着信息经济的脚步,在20世纪90年代兴起于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的一个新概念。作为全球经济的一分子的中国参与全球的电子商务也已是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电子商务其实是一种商务活动的新形式,它通过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数字化通信网络和计算机装置代替传统交易过程中纸介质信息载体的存储、传递、统计、发布等环节,从而实现商品和服务交易以及交易管理等活动的全过程无纸化,并达到高效率、低成本、数字化、网络化、全球化等目的。下面从我国的网络基础、互联网的发展、电子商务的软硬环境来分析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及相应策略。

  一、中国的电子商务状况

  电子商务在我国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因此要对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状况进行分析,就必须认清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所处的环境条件。要实现普通意义上的电子商务,必须有先进、可靠的信息交换网络平台作为支撑。概括起来,电子商务所需要的网络平台主要有:因特网、内联网、外联网以及其他一些通信网如固定或移动电话网、分组交换网、数字数据网、帧中继等数据通信网。

  尽管这些年,我国在通信网规模和技术层次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互联网基础设施发展也非常迅速,但是由于受上网用户增长迅猛、网络自身服务能力及可靠性有限、网络营运成本及资费体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造成了上网速度慢、收费高,网上中文信息量有限等问题。作为电子商务的主角--企业的信息化状况也是{jd1}不容忽视的,我国企业信息化建设已经有20多年的历史,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的看来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其现状如下:

  1.企业对信息化的认识普遍提高。许多大中型企业都把信息化建设作为今后几年要抓好的重点任务。网络化发展也为小企业利用信息迅速崛起创造了有利条件,其信息化建设的热情非常高。

  2.重大信息工程建设相对滞后。我国目前各种规模的企业绝大多数都用上了微机,利用计算机技术进行信息处理,辅助管理,许多大中型企业拥有相当多的信息技术设备,并培养和储蓄了一些信息化人才。一些重大的信息工程建设,如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辅助制造(CAD/CAM)、管理信息系统(MIS)、制造资源计划(MRPII)、计算机架成制造系统(CIMS)等在一些大中型企业也有所发展。

  3.企业信息化总体水平偏低。据统计,在我国1.5万家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大约有10%的企业基本实现了企业信息化或运用信息手段比较好,大约70%左右的企业拥有一定的信息手段或着手向实现企业信息化的方向努力,大约有20%左右的企业只有少量的计算机,而且往往只用作财务、文字录入,很少作其他目的的运用。

  4.企业联网率低,使用效果欠佳。在我国,只有48家企业有自己的域名,1000家国有大中型企业中,有一半以上建立了内联网,但接入因特网的还不到10%,已在因特网上建立主页的企业,大多数仍旧停留在信息发布,信息查询等阶段,真正利用互联网络开展营销的非常少。

  5.企业信息化程度差异较大。在行业上,金融、铁路、民航较其他部门高;在区域上,中西部较东部还很落后。

  二、实现电子商务的软环境

  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加快了信息化世界的到来,但要使越来越多的商务活动得以在网络上进行,还有许多实际问题等待解决,诸如税收问题,电子支付中的法律问题,知识产权、商标权、域名问题,安全和隐私权问题,资费问题,标准问题,政府与行业管理部门的责任等等。下面将从法律问题、税收问题和安全问题这三个大方面对我国电子商务的软环境加以分析。

  (一)法律问题

  法律制度的制定远远落后于信息工业的发展。In-ternet发展了这么多年,电子商务也开展了几年时间,可世界各国至今都没有制定有关Internet的完整的法律,在我国更是如此。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条文,但有关部门正在从事有关政策的研究和制定。作为电子商务的专门性法律,我认为,应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首先要解决电子交易的合法性,如怎样取得交易的电子证据,法律是否认可这样的证据,以及电子货币,电子银行的行为规范,跨国银行法律问题等。其次,对电子商务的安全保密也必须有法律保障。对计算机犯罪、计算机泄密、窃取商业和金融机密也要给予法律制裁,以逐步形成法律许可、法律保障和法律约束的电子商务法律环境。{zh1},对网上知识产权、隐私权的保护也需要明确的法律规范。

  (二)税收问题

  网络贸易如不进行实物交易,是否需要另外设立新税种?没有物理上的交易地区,特别是跨国界的交易,政府还要不要征税,又如何征税?如何避免网上贸易成为"逃税区"?这些是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税务部门所普遍关心的问题。

  从这些问题中我们不难看出,电子商务中的税收问题可分为国内税和国际贸易税。在国内税方面,大多数人认为应实现税收中性,即对电子交易方式进行的交易的征税不高于相当于非电子商务的征税。明确电子商务征税的管辖权是现阶段一个很重要的任务,以避免重复征税。在国际贸易关税方面,世贸组织曾于1998年5月在日内瓦达成尽快实行免征Internet商务关税的协议。近年比较流行的一种观点就是征"比特税"(bittax)。一些经济学家建议,除了对交易本身征税外,还要对因特网的传输数据征税。

  (三)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

  我们知道,CA应该由除参加交易的买方、卖方之外的具有xx的第三方担任。这个第三方可以是政府部门,也可以是行业主管部门,也可以是交易双方共同信任的组织。在国际上,CA是由市场竞争出来的。由于历史的原因,市场还不够开放,电信行业垄断性较强,政府参与较多,所以在我国,CA现阶段还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和政府出面担任,然后扶持出一些CA,营造竞争,使CA建设更加规范和高效率。至于如何扶持一些CA,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我想应把这些部门与CA有关的部门剥离出来,让它们自由营运,自负盈亏。

  三、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策略

  中国的电子商务发展既面临国际共同的问题,如前面讨论过的法律、税收、安全等问题,同时又受制于我国的一些特定问题,如信息基础建设问题、商业规范问题、市场容量问题等。

  (一)国家政府部门:加强规划,引导支持

  1.明确发展电子商务的方向,制定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鼓励企业和有关各方面积极开放和应用电子商务、鼓励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鼓励中国企业与外国公司展开合作,学习国外电子商务先进的运作模式和技术手段。

  2.制定国家电子商务整体发展战略、规划。电子商务可以打破地区界限,使落后地区可以通过网络接触外面的广阔世界。因此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它的发展也需要国家做好整体规划,兼顾不同的地区经济基础和社会状况,制定出适合国际的电子商务发展战略规划。

  3.带头实行政府上网,实现社会公共服务信息化。政府部门应该积极推进电子政府建设,一方面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浪费,为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另一方面,可以使政府公务员加深对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认识。

  4.在电子商务服务及电信网络保障等方面,保护公平竞争,促进技术创新,保证以合理的价格提供可靠的通信网络服务。

  5.协调制定统一的、兼容的能与国际接轨的电子商务体制框架与技术标准。在国际上尚未形成统一的、相互兼容的电子商务标准、规范之前,我国应积极参与有关规约的制定工作,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对话及协调,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在全球性的电子商务规约中充分体现我国的意见,以维护我国的政治经济权益。

  6.支持建立一个具有xx性的交易安全保障体系,对符合要求的密钥管理和电子鉴权认证机构进行规划、发展授权,并进行监督管理,支持发展信用支付和电子支付系统。

  7.逐步建立一个适当的法律法规框架,完善执法与监督,使电子交易得到法律承认,受到法律保护。

  8.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工程。中央政府应提高对电子商务重要性的认识程度,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开拓电子商务。

  (二)电子商务涉及的各行各业:积极支持,有效管理

  1.信息产业部门。信息产业部门应该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以便为电子商务的开展提供安全、可靠、方便的网络基础。应大力发展公共基础网络平台,合理配置资源,鼓励资源共享,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在规划时应充分认识到电子商务在我国发展的阶段性和地区间的不平衡性,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开始应发展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

  2.金融部门。电子支付是进行电子商务的基本前提。近几年,我国在金融电子化方面有了很大的发展,但电子商务的发展不仅需要信用卡等支付手段,还需要有其他一些适合于小额交易的灵活的电子支付手段,如电子现金、智能卡等等。我国应加快建立跨区域、跨银行的电子支付系统,建成银行间、银行企业间资金清算和金融管理系统,使企业和个人随时随地方便地使用电子支付完成电子交易。

  3.税务海关等税收征管部门。电子商务通过网络开展商务活动,不仅企业之间、企业与用户之间的贸易往来可以通过网络进行,税务海关等税收征管部门应该加强电子化进程,使纳税电报、缴纳及有关税收凭证,文件的传送都能通过网络以电子化方式进行,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xx意义上的真正的电子商务。

  4.信息技术与安全部门。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既是一个国际性问题,也是一个关系国家利益的问题。信息安全部门需要加强电子商务安全问题的技术和效果研究,保证国家对电子商务安全交易的有效控制,有力打击计算机犯罪,保障国家、企业和用户利益不受损害。电子商务是一种全新的动作环境与手段,同时也是跨区域、跨部门、跨国界的。因此,所涉及到的统一的、相互认可的技术标准和相关规约及政策,需要部门之间相互协商,共同参与研究制定。政府应该统一规划和组织各种专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协调信息产业、金融、财税、海关、贸易、公安等部门工作。

  (三)企业:提高认识,积极参与

  发展电子商务首先要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电子商务将越来越成为企业成败的关键。企业要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研究,提高电子商务意识。电子商务可以降低企业的采购成本,减少库存,缩短产品的上市周期,改善服务、降低销售和营运成本,创造销售契机,增加企业的战略优势和知名度,实现贸易全球化、直接化、网络化、数字化。企业只有认识到这些众多益处,才能以积极的态度加入到电子商务活动中来。企业应该加强和完善企业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及其他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加快建设安全的内联网及外联网,参与竞争,开拓市场,提高企业的生产、销售和管理水平。

本文转载自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http://b2b.toocle.com/detail--50006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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