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201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山东艺术学院音乐学院简介及考试安排
一、学院简介
音乐学院是山东艺术学院主干院(系)之一,学科专业齐全,为省级重点学科,国家硕士学位授予点。学院坚持以教学、科研、艺术实践为中心,并形成了自己的学科优势和办学特色。学院现有五大教研室,分别是声乐教研室、管弦教研室、民乐教研室、键盘教研室和理论教研室。设有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三个本科及研究生专业的八个方向:1、演唱 2、管弦(打击)乐器演奏 3、中国乐器演奏 4、键盘乐器演奏 5、音乐学 6、钢琴调律 7、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8、电子音乐作曲与制作。
经过多年的努力和奋斗,音乐学院已拥有专业实力雄厚、职称结构相对合理的师资队伍。目前共有专任教师66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18人,博士学位教师5人,硕士学位教师23人,师资队伍阵容强大,人才济济。在老一辈专家教授的带领下,一批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他们不仅在省内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并且已成为省内此学科的学术带头人,其中有的学科及学术带头人已跻身于国内同类学科中的先进行列。近年来,在{gjj}、省级出版社出版专著、教材数6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艺术创作数百件;完成省级重点科研近十项;参加和出席国际、国内演出、重要学术会议几十次;获得国内外重大比赛奖若干项。
音乐学院主动适应社会发展和艺术功能拓展的需要,积极探索新型的音乐办学模式,大力改进专业结构及课程设置,狠抓教学常规管理,不断提高学生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为社会培养了大量训练有素、德艺双馨的艺术人才,不少毕业生已成为艺术精英和教育界、演艺界的知名人士。
目前共有在校生711人,应届本科毕业生210人。近年来,我院学生在全国各类创作、演出比赛中屡屡获奖,科研成果显著;以学生为主的交响乐团、民族管弦乐团、合唱团、管乐团、室内乐团,经常参加国内外的演出与交流,并得到了一致好评。
二、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1.专业计划 专业
基本学制
招生数额
学费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四
年
本
科
14(省内9,省外5)
10000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作曲与制作)
14(省内9,省外5)
10000
音乐学(含音乐传播)
23(省内18,省外5)
10000
音乐学(钢琴调律)
10(省内5,省外5)
10000
音乐表演(演唱)
54(省内38,省外16)
12000
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
48(省内32,省外16)
12000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
52(省内36,省外16)
12000
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
25(省内9,省外16)
12000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
24(省内8,省外16)
12000
2.考试信息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联系电话
2月22日—2月23日 2月25日—3月1日 文东校区 0531-86423680
3.具体专业要求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报考要求:有一定的音乐理论基础和音乐创作能力,具备培养本专业的条件。
考试内容:分为初试、复试。
初试:
乐理
视唱练耳
歌曲写作(为指定歌词谱曲)
复试:
基础和声
器乐曲写作(将指定的音乐主题发展成小型器乐曲)
面试:钢琴演奏(练习曲、复调、乐曲各一首,亦可加试其他乐器)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作曲与制作)
报考要求:有一定的音乐理论基础和音乐创作能力,具备培养本专业的条件。
考试内容:分为初试、复试。
初试:
乐理
视唱练耳
歌曲写作(为指定歌词谱曲)
复试:
基础和声
面试:钢琴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亦可加试其他乐器)
音乐学(含音乐传播)
报考要求:有一定的音乐理论基础,具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善于思考,逻辑性较强。
考试内容:分为初试、复试。
初试:
乐理
视唱练耳
音乐学常识
复试:
音乐评论(围绕题目写一篇音乐评论短文)
面试:乐器演奏(乐曲一首)或演唱(2-3首民歌或戏曲、曲艺片段)
音乐学(钢琴调律)
报考要求:有一定的音乐理论基础和钢琴演奏水平,具备培养本专业的条件。
考试内容:分为初试、复试。
初试:
乐理
视唱练耳
复试:
钢琴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音乐声学基础(笔试)
音乐表演(演唱)
报考要求:五官端正,声音本质好,无耳鼻喉疾病,能完整地演奏歌曲(美声、民族、通俗唱法不限),具备培养专业演唱人才的条件。
考试内容:分为初试、复试。
初试:演唱(自选歌曲一首)
复试:
演唱(自选歌曲二首,曲目与初试不能重复)
视唱练耳
乐理
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
报考要求:有较好的演奏水平,具备本专业的培养条件。
管弦乐器演奏专业: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次中音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打击乐。
注:评委可在乐曲演奏中的任何部分要求开始和结束。
考试内容:分为初试、复试。
初试:乐器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打击乐:小军鼓、马林巴或定音鼓中级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
复试:
乐器演奏(自选乐曲一至二首)
视奏
视唱练耳
乐理
打击乐要求小军鼓、马林巴乐曲各一首(可加试定音鼓或爵士鼓)
钢琴:奏鸣曲或乐曲一首。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
报考要求:有较好的演奏水平,具备本专业的培养条件。
中国乐器演奏专业:唢呐、笛子、笙、柳琴、琵琶、扬琴、筝、三弦、阮、板胡、二胡、古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民族打击乐等。注:评委可在乐曲演奏中的任何部分要求开始和结束。
考试内容:分为初试、复试。
初试:
乐器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打击乐:小军鼓、排鼓演奏(练习曲或乐曲)
复试:
乐器演奏(自选乐曲二首,其中可以重复一首初试曲目)
视奏
视唱练耳
乐理
打击乐:小军鼓、排鼓演奏(练习曲或乐曲,另加试其他乐器或音高乐器)。
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
报考要求:有较好的演奏水平,具备本专业的培养条件。
考试内容:分为初试、复试。
初试:
钢琴演奏(自选练习曲一首;或练习曲、复调各一首)
手风琴要求同上。
复试:
钢琴演奏:任选乐曲、大型乐曲一首;或乐曲、大型乐曲各一首(指奏鸣曲或协奏曲的快板乐章或大型变奏曲)
视奏
视唱练耳
乐理
手风琴要求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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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531-86423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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