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快乐。
一个不留神,原来,春天到了。

仿佛很久没碰电脑了,那种在键盘上敲敲打打的时光,好像不复存在,忽然间,又要对着电脑屏幕,然后飞快的在键盘上按着键钮打字,看着屏幕上出现一个一个自己心里所渴望表达的词眼,那瞬间,觉得好陌生呀。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春天到了,最近的天气异常的炎热。每天的气温都一样维持在同样的温度上,不曾改变,只有炙热的阳光持续加温着,烘烤着整个大地。下午时候,抬起头,映入眼帘的只有一大片蔚蓝色的天空,偶尔,还会有几片白白朵云为天空加冕。

人类是很茅盾的,何况是女人。

今天下午,我跑去了书店。店里不算很多人,可是,也称不上没有人。我穿着无袖上衣和短裙在书架里穿梭着,找到了自己心仪的书本后,就坐在角落里安静阅读。也许是我的体质问题,或是潜意识的茅盾感作祟,很快的,一股股寒冷感直袭而来,果然,书店里的冷气都是免费、超强马力的,我身上的毛孔开始被冷得张开了起来。本身就怕冷的我,立刻就后悔了穿上如此清凉的衣服出门。可我还是硬着头皮,挨着冷,读完书本。

那本书是张小娴的《红颜露水》。

向来都很崇拜张小娴的我,对于她的作品,实在没有任何的抵抗力而言。尽管看了数以千次,可都不曾觉得厌倦或沉闷,反而是每看一次,就会被感动一次,并且其中领悟到各种人生百态。现实的残酷,爱情里的真实,全部通过她的文笔,一一清晰被显露出来,毫不修饰。

看完后,我又忍不住落泪了。

不是因为故事结局的可悲让我想哭,也不是因为故事主角到了{zh1}仍然没在一起而感到惋惜并流泪,而是因为故事里的女主角悲惨的一生让我不知觉的哭泣。我看书的口味不挑,结局是否xx对我来说并不重要,我所关注的是作者本身的故事铺陈以及那种读完后的感动。通常,我只会挑自己“感觉对了”的书本来阅读。你可以说这就是一种挑剔,但我却觉得这是一种情调。

也许每一本书都是值得被每个人关注的,但,并不是每一本书能够让每一个人觉得感动。

张小娴姐姐就是有这个能力,让我一次又一次折服于她的作品,让我一次又一次的感叹她的文才,更让我一次又一次深深被感动以至于无法控制的爱上了她的作品。散文也好,小说也罢,我都喜欢,只要是她的作品,我没理由喜欢。人不都是这样吗?会有自己喜欢的东西,相对的,也会有自己不喜欢的东西。我是个死心眼的孩子,喜欢的东西会一直努力关注的,不喜欢的东西可以连碰都不想碰。

你可以说我死板。我不介意。最重要是我快乐就好。

从书店走出来后,直到光芒名正言顺的撒满在我身上时,我才惊觉,原来身上寒冷的感觉早已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热死人不偿命的太阳光芒。真是的,我又觉得待在冷气房里是最幸福的事情了。

尽管我会被冻死。

不知道是不是个性的使然,还是命运的偶然,每次出门,我都会遇到一两件爆笑又丢脸的事情。就好比说今天,在学校,我想要打开一道门,谁知道扭转了锁匙老半天都无法启开大门,后来我随手转动下门巴,门就没预兆的打开了,原来,门根本就没锁上,是我自己太糊涂对着没锁上的门东转转西撞撞的,搞得朋友都拿这个事情来和我开玩笑。以至于不久后,我要再打开另一方道门时,朋友们还善意提醒我要先确定门有没有锁上后,才决定打开。就这样,我的人生一直在持续出丑着。

更离谱的还是,下午出门逛街时,走着走着,我的鞋子竟然坏了,左脚的鞋底和鞋子表面裂开,搞得我xx没办法正常走路。大庭广众下,我也没法脱下鞋子光着脚走路吧?我只好先踏出右脚,然后拖着左脚,一跛一跛的走着,这个时候又有一个路人向我迎面走来,他直直的盯着我的左脚看,好像没看过跛脚的人似的,我故意昂起头,故意一跛一跛继续走着,继续无视旁人的眼光。

说穿了,我的人生一直持续出现好笑又莫名其妙的画面,增添了许多色彩,点缀这原本平淡暗沉的生活。

有时候生命里那些不起眼的小事,到了以后,会成为深刻的回忆。

有时候生命里那些不重要的片段,到了以后,会成为温馨的记忆。

就算年少轻狂也好,就算曾经许下的誓言都被遗忘了也好,我活过。我生存过。

我在世外,我在世中,人说我不可熏染,其实我即飘尘, 我在萌发,我在消融,莲花千年一度,隧道千年一回,我的微笑不死,因为它与爱共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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