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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1、 石城县矿产资源管理局 的 石城县钽铌矿矿山地质环境灾害治理工程已由赣市财建字(2006)111号文件核准立项准予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华中招标网整理)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⑴项目性质地质灾害治理 ⑵建设内容挡土墙、尾矿库闭库工程等⑶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涵盖的所有内容 ⑷标段划分一个标段⑸项目总投资 约150万元 ⑹资金来源及性质 财政拨款 (华中招标网整理) ⑺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⑻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0 年 2月,竣工日期为 2010年 9月,总工期 210 日历天;⑼工程建设地点 石城县琴江镇 ⑽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3、投标申请人及项目经理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⑴凡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资质并且同时具备矿山工程或堤防工程或水利水电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一级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⑵拟派的注册建造师为:注册建造师一级资质。
4、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证件及资料原件:①营业执照;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资质并且同时具备矿山工程或堤防工程或水利水电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一级资质证书;(华中招标网整理)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附本人身份证;⑤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并附本人身份证;⑥赣州市外投标单位应出具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预算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⑧、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及费用:
凡符合上述第4条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2 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石城县招标投标中心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资料费1000元/套,图纸光盘费100元/套,售后均不退。
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若招标人变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等事宜,则在本网发布相关信息,请潜在投标人近期留意该网站。
详细信息请登陆华中招标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