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02_可乐_百度空间


2.门诊药房管理功能:
1)可自动获取药品名称、规格、批号、价格、生产厂家、药品来源、药品剂型、药品属性、药品类别、医保编码、领药人、开方医生和门诊患者等药品基本信息。
2)提供对门诊患者的xx执行划价功能。
3)提供对门诊收费的药品明细执行发药核对确认,消减库存的功能,并统计日xx量和各类别的xx量。
4)可实现为住院患者划价、记帐和按医嘱执行发药。
5)为门诊收费设置包装数、低限报警值、控制药品以及药品别名等功能。
6)门诊收费的药品金额和药房的发药金额执行对帐。
7)可自动生成药品进药计划申请单,并发往药库。
8)提供对药库发到本药房的药品的出库单进行入库确认。
9)提供本药房药品的调拨、盘点、报损、调换和退药功能。
10)具有药房药品的日结、月结和年结算功能,并自动比较会计帐及实物帐的平衡关系。
11)可随时查询某日和任意时间段的入库药品消耗,以及任意某一药品的入、出、存明细帐。
12)药品有效期管理及毒麻药品等的管理同药品库房管理中的第12、13条。
13)支持多个门诊药房管理。
14)同药品库房管理第14条。
15)支持二级审核发药。
3.住院药房管理功能:
1)可自动获取药品名称、规格、批号、价格、生产厂家、药品来源、药品剂型、属性、类别和住院患者等药品基本信息;
2)具有分别按患者的临时医嘱和长期医嘱执行确认上帐功能,并自动生成针剂、片剂、输液、毒麻和其它等类型的摆药单和统领单,同时追踪各药品的库存及患者的押金等,打印xxxxx单,并实现对特殊医嘱、隔日医嘱等的处理。
3)提供科室、病房基数药管理与核算统计分析功能。
4)提供查询和打印药品的出库明细功能。
5)本药房管理中的库存管理同门诊药房管理中的第7、8、9、10条。
6)药品有效期管理及毒麻药品等的管理同药品库房管理中的第12、13条。
7)支持多个住院药房管理。
8)同药品库房管理第14条。
4.药品会计核算及药品价格管理功能:
1)药品从采购到发放给病人有进价、零售价以及设置扣率和加成率参数,这二种价格应由专人负责,根据物价部门的现行调价文件实现全院统一调价,提供自动调价确认和手动调价确认两种方式。
2)要记录调价的明细、时间及调价原因,并记录调价的盈亏等信息,传送到药品会计和财务会计。
3)提供药品会计帐目、药品库管帐目及与财务系统的接口,实现数据共享。按会计制度规定,提供自动报帐和手工报帐核算功能。
4)药品会计帐务处理须实现计算进出药品库房和药房xx等的销售额与药品的收款额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并统计全院库房和药房的合计库存金额、消耗金额以及购入成本等信息,计算出各月的实际综合加成率。
5)药品会计统计分析报表应实现对月、季、年进行准确可靠的统计,为“定额管理、加速周转、保证供应”提供依据。
6)提供医院各科室药品消耗统计核算功能。
7)打印功能:对药品会计处理需要的帐簿、报表按统一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打印和输出。
5.制剂管理基本功能:
1)制剂库房管理,包括原辅料﹑包装材料的入库﹑出库﹑盘点﹑领用﹑报废﹑消耗﹑销售等的管理。

2)制剂的半成品﹑成品管理,包括半成品﹑成品的入库﹑出库﹑销售﹑报废﹑盘点等的管理。
3)制剂的财务帐目及报表分析,包括月收支报表﹑月发出成品统计表﹑原辅料出入库明细表﹑原辅料、卫生材料及包装材料月消耗统计表﹑部门领用清单等。

提供制剂的,成本核算,并能自动生成记帐凭证。

5)提供各种单据和报表的打印功能,如入出库单等。
6)提供各种质控信息管理功能:包括原辅料入库质量检查﹑制剂产品(外用,内服)卫生学检验﹑成品检验等。

提供计划﹑采购﹑应付款和付款的管理。

8)提供各种标准定额的管理:包括工时定额﹑产量定额﹑水电气的消耗定额等。

提供制剂生产过程﹑生产工序的管理。

6.合理用药咨询功能:
1)提供xx或医嘱潜在的不合理用药审查和警告功能:

a)xx过敏史审查:审查xx或医嘱中是否有病人曾经过敏的xx或同类xx。

b)xx相互作用审查:审查xx或医嘱中两种或两种以上xx的配伍禁忌。

c)xx剂量提示:对xx或医嘱中的xx进行剂量分析,给出标准剂量范围,提示低于或超过有效剂量的情况。

d)禁忌症提示:提示xx或医嘱中的xx对各种病症的禁忌。

e)适应症提示:提示xx或医嘱中的xx是否符合适应症。

f)重复用药提示:对xx或医嘱中可能存在的同物异名xx或不同xx中可能含有的相同成分进行审查。
2)xx信息查询功能:用药指南;{zx1}不良反应信息,单一药品对其它药品的相互作用信息,正确用药信息等。
3)简要用药提示功能:提供药品最主要的用法、用量和其它注意事项。
第四条 《药品管理分系统》运行要求:
1.应保证药品数据和相应的财务数据在全院各有关科室发生时相互保持一致,准确无误。
2.运行速度:药品划价/门诊收费/门诊药房发药三处窗口体现协调快速、准确运行、减少病人等待时间,这是评价该功能的重要标志。
3.按规定时间及时提供降价以及销售药品的信息。
4.按政府规定的价格或差价率及时调整药品价格信息。
5.所有领药发药单据必须核对签字。

第十一章
门急诊挂号分系统功能规范
{dy}条《门急诊挂号分系统》是用于医院门急诊挂号处工作的计算机应用程序,包括预约挂号、窗口挂号、处理号表、统计和门诊病历处理等基本功能。门急诊挂号系统是直接为门急诊病人服务的,建立病人标识码,减少病人排队时间,提高挂号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是其主要目标。
第二条《门急诊挂号分系统》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三条《门急诊挂号分系统》基本功能
1.初始化功能:包括建立医院工作环境参数、诊别、时间、科室名称及代号、号别、号类字典、专家名单、合同单位和医疗保障机构等名称;
2.号表处理功能:号表建立、录入、修改和查询等功能;
3.挂号处理功能:

支持医保、公费、自费等多种身份的病人挂号;

2)支持现金、刷卡等多种收费方式;
3)支持窗口挂号、预约挂号、电话挂号、自动挂号功能。挂号员根据病人请求快速选择诊别、科室、号别、医生,生成挂号信息,打印挂号单,并产生就诊病人基本信息等功能;
4.退号处理功能:能完成病人退号,并正确处理病人看病日期、午别、诊别、类别、号别以及应退费用和相关统计等;
5.查询功能:能完成预约号、退号、病人、科室、医师的挂号状况、医师出诊时间、科室挂号现状等查询;
6.门诊病案管理功能:

门诊病案申请功能:根据门诊病人信息,申请提取病案;

2)反映提供病案信息功能;
3)回收、注销病案功能;
7.门急诊挂号收费核算功能:能即时完成会计科目、收费项目和科室核算等;
8.门急诊病人统计功能:能实现提供按科室、门诊工作量统计的功能;

9.系统维护功能:能实现病人基本信息、挂号费用等维护。
第四条《门急诊挂号分系统》运行要求

1.系统响应速度能够满足门诊挂号要求;
2.系统应设置使用权限,操作员授权等功能,增加系统安全性。

第十二章
门急诊划价收费分系统功能规范
{dy}条 《门急诊划价收费分系统》是用于处理医院门急诊划价和收费的计算机应用程序,包括门急诊划价、收费、退费、打印报销凭证、结帐、统计等功能。医院门诊划价、收费系统是直接为门急诊病人服务的,减少病人排队时间,提高划价、收费工作的效率和服务质量,减轻工作强度,优化执行财务监督制度的流程是该系统的主要目标。
第二条 《门急诊划价收费分系统》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1.财政部、卫生部颁布的《医院会计制度》和有关财务制度;

2.使用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制定的编码字典;

3.严格执行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

4.严格按照票据管理制度使用和保管收费票据;
第三条 《门急诊划价收费分系统》基本功能:

1.初始化功能:包括医院科室代码字典、医生名表、收费科目字典、药品名称、规格、收费类别、病人交费类别等有关字典;

2.划价功能:支持划价收费一体化或分别处理功能,推荐有条件的医院使用划价收费一体化方案,可以方便患者;

3.收费处理功能:

1)支持从网络系统中自动获取或直接录入患者收费信息:包括患者姓名、病历号、结算类别、医疗类别、临床诊断、医生编码,开xx科室名称、药品/诊疗项目名称、数量等收费有关信息,系统自动划价,输入所收费用,系统自动找零,支持手工收费和医保患者通过读卡收费;

2)处理退款功能:必须按现行会计制度和有关规定严格管理退款过程,程序必须使用冲帐方式退款,保留操作全过程的记录,大型医院应使用执行科室确认监督机制强化管理。严格xx号管理,建立完善的登记制度,建议同时使用xx号和机器生成号管理xx;

4.门急诊收费报销凭证打印功能:必须按财政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格式打印报销凭证,要求打印并保留存根,计算机生成的凭证序号必须连续,不得出现重号;

5.结算功能:

1)日结功能:必须完成日收费科目汇总,科目明细汇总,科室核算统计汇总;

2)月结处理功能:必须完成全院月收费科目汇总,科室核算统计汇总;

3)全院门诊收费月、季、年报表处理功能;

6.统计查询功能:

1)患者费用查询;

2)收费员工作量统计;

3)病人基本信息维护;

4)收款员xx查询;

5)作废xx查询;

7.报表打印输出功能

1)打印日汇总表:按收费贷方科目汇总和合计,以便收费员结帐。

2)打印日收费明细表:按收费借方和贷方科目打印,以便会计进行日记帐。

3)打印日收费存根:按收费凭证内容打印,以便会计存档。

4)打印日科室核算表:包括一级科室和检查xx科室工作量统计。

5)打印全院月收入汇总表:包括医疗门诊收入和药品门诊收入统计汇总。

6)打印全院月科室核算表:包括一级科室和检查xx科室工作量统计汇总。

7)打印合同医疗单位月费用统计汇总表:按xx费用和药品费用科目进行统计汇总。

8)打印全院门诊月、季、年收费核算分析报表。

9)门诊xx重打。
第四条 《门急诊划价收费分系统》运行要求:

1.要求系统响应速度满足门急诊划价收费要求;

2.系统收费录入与结算、统计结果必须一致;

3.费用录入提交成功后方可打印xx;

4.门急诊划价收系统可靠性要求很高,大型医院要求建设软硬件冗余和备份系统,一般要求故障恢复时间在5-10分钟之内;

5.严格xx号管理,建立完善的登记制度,建议同时使用xx号和机器生成号管理xx;

6.退款操作:退款必须严格核对原始票据和存根,由主管人员签字或在有条件的医院执行收费退费分开制度;

7.建立严格的xx存根抽查制度,强化财务监督管理;

8.建立门诊后台核对交款报表制度。

第十三章
住院病人入、出、转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
{dy}条 《住院病人入、出、转管理分系统》是用于医院住院患者登记管理的计算机应用程序,包括入院登记、床位管理、住院预交金管理、住院病历管理等功能。方便患者办理住院手续,严格住院预交金管理制度,支持医保患者就医,促进医院合理使用床位,提高床位周转率是该系统的主要任务。
第二条 《住院病人入、出、转管理分系统》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1.财政部、卫生部颁布的《医院会计制度》和有关财务制度;

2.国家医疗保险部门的有关规定;

3.严格执行预交金管理制度;

4.病案首页及填写必须符合卫生部和有关部门规定的格式;

5.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床位收费标准。
第三条 《住院病人入、出、转管理分系统》基本功能:

1.入院管理:

1)预约入院登记;

2)建病案首页;

3)病案首页录入;

4)打印病案首页;

5)支持医保患者按医保规定程序办理入院登记;

2.预交金管理:

1)交纳预交金管理,打印预交金收据凭证;

2)预交金日结并打印清单;

3)按照不同方式统计预交金并打印清单;

4)按照不同方式查询预交金并打印清单;

3.住院病历管理功能:

1)为首次住院病人建立住院病历;

2)病历号维护功能;

3)检索病历号;

4.出院管理:

1)出院登记;

2)出院招回;

3)出入院统计;

5.查询统计:

1)空床查询、统计:对各部门的空床信息进行查询统计,打印清单。

2)病人查询:查询患者的住院信息、打印清单。

6.床位管理功能:

1)具有增加、删除、定义床位属性功能;

2)处理病人选床、转床、转科功能;

3)打印床位日报表;
第四条 《住院病人入、出、转管理分系统》运行要求:

1)病人基本信息按卫生部统一规范的病案首页项目录入;

2)支持医保患者就医;

第十四章
住院收费分系统功能规范
{dy}条 《住院收费分系统》是用于住院病人费用管理的计算机应用程序,包括住院病人结算、费用录入、打印收费细目和xx、住院预交金管理、欠款管理等功能。住院收费管理系统的设计应能够及时准确地为患者和临床医护人员提供费用信息,及时准确地为患者办理出院手续,支持医院经济核算、提供信息共享和减轻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
第二条 《住院收费分系统》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1)财政部、卫生部颁布的《医院会计制度》和有关财务制度;

2)国家医疗保险部门的有关规定;

3)物价部门规定的药品和诊疗项目收费标准。
第三条 《住院收费分系统》基本功能:

1.病人费用管理:

1)读取医嘱并计算费用;

2)病人费用录入:具有单项费用录入和全项费用录入功能选择,可以从检查、诊察、xx、药房、病房费用发生处录入或集中费用单据由收费处录入;

3)病人结帐:具备病人住院期间的结算和出院总结算,以及病人出院后再召回病人功能;

4)住院病人预交金使用{zd1}限额警告功能;

5)病人费用查询:提供病人/家属查询自己的各种费用使用情况;

6)病人欠费和退费管理功能;

2.划价收费功能:包括对药品和诊疗项目自动划价收费;

3.住院财务管理:
1)日结账:包括当日病人预交金、入院病人预交费、在院病人各项费用、出院病人结帐和退款等统计汇总;

2)旬、月、季、年结帐:包括住院病人预交金、出院病人结帐等帐务处理;

3)住院财务分析:应具有住院收费财务管理的月、季、年度和不同年、季、月度的收费经济分析评价功能;

4.住院收费科室工作量统计:

1)月科室工作量统计:完成月科室、病房、药房、检查xx科室工作量统计和费用汇总工作;

2)年科室工作量统计:完成年度全院、科室、病房、药房、检查xx科室工作量统计、费用汇总功能;

5.查询统计功能:包括药品、诊疗项目(名称、用量、使用者名称、单价等相关信息)查询、科室收入统计、患者住院信息查询、病人查询、结算查询和住院xx查询;

6.打印输出功能:

1)打印各种统计查询内容;

2)打印病人报销凭证和住院费用清单:凭证格式必须符合财政和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要求或承认的凭证格式和报销收费科目,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住院费用清单需要满足有关部门的要求;

3)打印日结帐汇总表;

4)打印日结帐明细表;

5)打印月、旬结帐报表;
6)打印科室核算月统计报表;

7)打印病人预交金清单;

8)打印病人欠款清单;

9)打印月、季、年收费统计报表;
第四条 《住院收费分系统》运行要求:

1.收费录入:无论从何处、何种方式录入病人费用,应保留录入者痕迹。费用修改必须有原始单据为依据,以补充原始单位录入进行更正。

2.安全管理:处理数据应准确无误、保密性强。

3.满足医疗保险对收费和打印票据的要求。

4.打印住院预交金收据、汇总单;

5.严格住院费的日期管理,预交金、结帐单、退款单日期不得改动;

6.严格退款管理,必须核对预交金、结帐单、退款单,方可办理退款;

7.严格xx管理,建立严格的领取和交还xx管理制度,建立机器核对制度;

8.严格交款管理,财物处需要使用计算机复核交款单;
9.支持财务处定期复核在院病人预交金;

第十五章
物资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
{dy}条 《物资管理分系统》是指用于医院后勤物资管理的计算机应用程序,包括各种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被服衣物等非固定资产物品的管理,主要以库存管理的形式进行管理,也包括为医院进行科室成本核算和管理决策提供基础数据的功能。
第二条 《物资管理分系统》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1.财政部、卫生部颁布的《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

2.卫生部和地方行政部门规定的物资编码字典;

3.国家和地方物价部门规定的物价标准;
第三条 《物资管理分系统》基本功能:

1.采购计划单自动获取或录入、采购计划单编辑查询功能;

2.专购品请购单自动获取或录入、专购品请购单编辑查询功能;

3.入库单自动获取或录入、入库单编辑查询功能;

4.出库单自动获取或录入、出库单编辑查询功能;

5.调拨单自动获取或录入、调拨单编辑查询功能;

6.库存量查询打印功能;

7.移库功能;

8.库存管理舍入误差处理功能;

9.库存分类汇总打印功能;

10.科室领用汇总打印功能;

11.出入库情况汇总打印功能;

12.采购结算统计打印功能;

13.物资管理月报、年报报表打印功能;

14.物资管理字典维护功能;

15.系统初始化管理功能;

16.用户权限管理功能;
第四条 《物资管理分系统》运行要求:

1.录入单据确认后,禁止直接修改内容,应使用冲帐方式修改,并保留全部操作痕迹;

2.系统实际运行后,需要手工帐和机器并行运行一段时间,经核对帐目准确无误后,方可停止手工帐管理。必须定期打印帐目和签字,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保存。

3.必须执行国家和地方行政部门规定的物价政策。

第十六章
设备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
{dy}条 《设备管理分系统》是指用于医院设备管理的计算机应用程序,包括医院大型设备库存管理、设备折旧管理、设备使用和维护管理等功能。医院其它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可参照本规范。
第二条 《设备管理分系统》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1.财政部、卫生部颁布的《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

2.卫生部《医疗机构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3.卫生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应用管理暂行办法》;

4.卫生部《卫生事业单位固定资定管理办法》;

5.卫生部和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设备编码字典;
第三条 《设备管理分系统》基本功能:

1.主设备购增录入、编辑、查询功能;

2.主设备增值情况录入、编辑、查询功能;

3.附件购置录入、编辑、查询功能;

4.设备入库批量处理功能;

5.分期付款情况录入、编辑、查询功能;

6.进口设备购入有关资料录入编辑、查询功能;

7.设备出库单录入、编辑、查询功能;

8.设备调配单录入、编辑、查询功能;

9.设备销减管理功能;

10.设备增值管理功能;

11.附件耗用管理功能;

12.库存盘亏处理功能;

13.设备维修情况记录和维修费用管理功能;

14.设备完好情况和使用情况登记管理功能;

15.设备入出总帐检索查询和打印功能;

16.固定资产明细帐检索查询和打印功能;

17.设备折旧汇总统计打印功能;

18.设备购置分类检索查询、统计、汇总打印功能;

19.设备附件购置分类检索查询、统计、汇总打印功能;

20.卫生部、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统一报表汇总打印功能;

21.设备 管理字典维护功能;

22.系统初始化管理功能;

23.用户权限管理功能。
第四条 《设备管理分系统》运行要求:

1.录入单据确认后,禁止直接修改内容,应使用冲帐方式修改,并保留全部操作痕迹;

2.系统实际运行后,需要手工帐和机器并行运行一段时间,经核对帐目准确无误后,方可停止手工帐管理。必须定期打印帐目和签字,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保存。

第十七章
财务管理分系统与经济核算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
{dy}条 《财务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参见财政部和卫生部的有关规定。
《经济核算管理分系统》是用于医院经济核算和科室核算的的计算机应用程序,包括医院收支情况汇总、科室收支情况汇总、医院和科室成本核算等功能。经济核算是强化医院经济管理的重要手段,可促进医院增收节支,达到“优质、高效、低耗”的管理目标。
第二条 《经济核算管理分系统》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1.《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3.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制定的有关法律、规定。
第三条 《经济核算管理分系统》基本功能:

1.与财务管理系统接口,直接读取有关信息;

2.与医院信息系统接口,直接读取有关信息;

3.门诊收入、支出统计汇总;

4.住院收入、支出统计汇总;

5.药品进、销、差价统计汇总;

6.物资消耗和库存统计汇总;

7.固定资产统计和折旧计算;

8.房屋面积统计汇总;

9.各科室和病房工作量统计汇总;

10.临床工作人员工作量统计;

11.管理部门和后勤保障部门收支和工作量统计;

12.支持多种算法进行医院成本摊分;

13.全院综合分析统计核算;

14.各科室、病房、各部门核算和分配;

15.提供各项统计汇总信息查询、显示、打印功能。
第四条 《经济核算管理分系统》运行要求:

1.尽量通过直接读取原始数据统计汇总,原始数据的准确度和详细程度是经济核算的基础,对于质量不十分理想的原始数据可以使用统计学技术处理;

2.摊分要根据不同医院的实际情况使用多种不同算法,结果一般仅供医院领导决策和奖金分配参考,因为不同的摊分算法可能得出截然不同的结果;

3.分类字典首先需要支持国家统一标准,也可以同时使用内部分类方法;

4.汇总的大量数据可以进一步使用统计或数据仓库等数据处理技术进行分析。
第十八章 病案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
{dy}条 《病案管理分系统》是医院用于病案管理的计算机应用程序。该系统主要指对病案首页和相关内容及病案室(科)工作进行管理的系统。病案是医院医、教、研的重要数据源,向医务工作者提供方便灵活的检索方式和准确可靠的统计结果、减少病案管理人员的工作量是系统的主要任务。它的管理范畴包括,病案首页管理;姓名索引管理;病案的借阅;病案的追踪;病案质量控制和病人随诊管理。
第二条 《病案管理分系统》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卫生部制订的病案首页标准和病案填写标准;
国际疾病分类标准。

第三条 《病案管理分系统》基本功能

1.病案首页管理所包含的基本内容:病人基本信息、住院信息、诊断信息、手术信息、过敏信息、患者费用、xx结果、院内感染和病案质量等。

1)必须有灵活多样的检索方式,包括首页内容的查询、病案号查询、未归档病案的查询。对病案号查询要支持病人姓名的模糊查询。

2)对检索结果要有多种形式的显示或输出形式,包括病案首页、病人姓名索引卡片、疾病索引卡片、手术索引卡片、入院病人登记簿、出院病人登记簿、死亡病人登记簿、传染病登记簿和肿瘤登记簿。

3)依据标准的疾病分类、手术分类代码处理一病多名问题。

4)具有基本的统计功能,包括疾病的统计分析、科室统计、医生(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手术师、xx师)统计、病人情况分析(如职业、来源地)和单病种分析等。

2.病案的借阅
病案的借阅是病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基本功能包括:借阅登记、预约登记、出库处理、在借查询、打印应还者名单和借阅情况分析。

3.病案的追踪


出库登记,包括门诊出库登记、住院出库登记、科研出库登记。
能够处理门诊、住院病案分开的情况。

4.病案质量控制

打印错误修改通知单
质量分析
打印按医生、科室的统计报表


5.病人随诊管理

1)随诊病人设定

2)随诊信件管理

3)打印随诊卡片

4)问卷管理,包括打印、回收确定、存档
第四条 《病案管理分系统》运行要求:

1.病人的基本情况(病人主索引)是全院的基本数据,必须在全院范围内共享,同时该分系统也要能够读取其它分系统的数据,例如:住院处分系统的出院病人数据。

2.数据录入要灵活方便、提供多种必要的提示信息。

3.权限设置:对非使用人员加以限制。

4.输入后的数据不得修改,任何操作都应留有痕迹。

第十九章
医疗统计分系统功能规范
{dy}条 《医疗统计分系统》是用于医院医疗统计分析工作的计算机应用程序。该分系统的主要功能是对医院发展情况、资源利用、医疗护理质量、医技科室工作效率、全院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方面的数据进行收集、储存、统计分析并提供准确、可靠的统计数据,为医院和各级卫生管理部门提供所需要的各种报表。
第二条 《医疗统计分系统》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2.卫生部颁布的《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第三条 《医疗统计分系统》基本功能:

1.数据收集应包括:门诊病人统计数据(包括社区服务活动);急诊医疗统计数据;住院病人统计数据;医技科室工作量统计数据。

2.提供门诊、急诊统计报表:门、急诊日报表、月报表、季报表、半年报表和年报表。

3.病房统计报表:病房日报表、月报表、季报表、半年报表和年报表。

4.门诊挂号统计。

5.病人分类统计报表。

6.对卫生主管部门的报表:

1)医院医疗工作月报表。

2)医院住院病人疾病分类报表。
3)损伤和中毒小计的外部原因分类表。
4)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法定报表。

7.统计综合分析:

1)门诊工作情况。

2)病房(病区)工作情况(含病房床位周转情况)。

3)出院病人分病种统计。

4)手术与xx情况。

5)医技科室工作量统计。

6)医院工作指标。

7)医院的社会、经济效益统计。
第四条 《医疗统计分系统》运行要求:

1.数据输入:既能从网络工作站输入数据亦能人工收集数据集中输入。

2.数据处理:一次性输入数据、自动生成日报、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以及各类统计分析报表。

3.查询显示数据:查询显示多种组合的数据信息。

4.修改更正数据:对未存档数据允许修改。

5.输出打印:输出打印统计分析多种图形、报表内容和格式。

第二十章 综合查询与分析分系统功能规范
{dy}条 《综合查询与分析分系统》是指为医院领导掌握医院运行状况而提供数据查询、分析的计算机应用程序。该分系统从医院信息系统中加工处理出有关医院管理的医、教、研和人、财、物分析决策信息,以便为院长及各级管理者决策提供依据。
第二条 《综合查询与分析分系统》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三条 《综合查询与分析分系统》基本功能:

1.临床医疗统计分析信息。

2.医院财务管理分析、统计、收支执行情况和科室核算分配信息。
3.医院药品进出库额管理,药品会计核算和统计分析。
4.重要仪器设备使用效率和完好率信息。

5.后勤保障物资供应情况和经济核算。

6.医务、护理管理质量和分析信息。

7.教学、科研管理有关决策分析信息。

8.人事管理: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和其他技术人员总额、比例、分布、特点、使用情况。

9.科室设置、重点学科、医疗水平有关决策信息。

10.学术交流、国际交往有关信息。

11.门诊挂号统计、收费分项结算、科室核算信息及门诊月报。

12.住院收费分项核算、各科月核算、患者费用查询、病人分类统计信息。

13.医院社会及经济效益年报信息。

14.医技情况报表、医院工作指标、医保费用统计信息。
第四条 《综合查询与分析分系统》运行要求:
1.采用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以图象、图形、图表数据和语音综合形式表达信息。

2.采用触摸或鼠标操作,由使用者随意选择决策信息,运行速度快,展示信息直观,提供信息可靠、准确。

3.设置使用权限,保障信息安全。

4.能够支持数据的远程查询

第二十一章
病人咨询服务分系统功能规范
{dy}条 《病人咨询服务分系统》是为病人提供咨询服务的计算机应用程序。以电话、互联网、触摸屏等方式为患者提供就医指导和多方面咨询服务,展示医院医疗水平和医德医风,充分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是该系统的主要任务。
第二条 《病人咨询服务分系统》必须遵循国家和卫生部现行的有关规定,提供的互联网服务必须符合卫生部《互联网医疗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第三条 《病人咨询服务分系统》基本功能:

1.医院简介:介绍医院历史、组织机构、医院级别、医疗水平、诊疗科目、诊断设备与技术、医疗科别、人员组成、特色门诊、医院布局等。

2.名医介绍:主要专家特长、照片和出诊时间。

3.就诊指南:医生出诊时间,提供检查、检验、划价、收费、取药、导医等信息。

4.收费查询:提供各项收费标准,查询患者的缴费信息。

5.药理信息:药品种类和价格以及药品的主要功效,简要的用药提示。

6.检查项目:主要检查项目简介、检查须知、检查地点、出结果时间。

7.检验项目:主要检验项目简介,检验须知,检验地点、出结果时间,正常值范围。

8.保险费用咨询:患者能够根据自己的密码查询有关医保数据。

9.保健知识查询。

10.地理位置图
第四条 《病人咨询服务分系统》运行要求:

1.为病人提供的信息要及时可靠。

2.能够实时读取其它分系统的数据。

3.运行速度快,显示信息直观,操作方便。
4.加强互联网接入系统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章
医疗保险接口功能规范
{dy}条 《医疗保险接口功能规范》是用于协助整个医院,按照国家医疗保险政策对医疗保险病人进行各种费用结算处理的计算机应用程序,其主要任务是完成医院信息系统与上级医保部门进行信息交换的功能,包括下载、上传、处理医保病人在医院中发生的各种与医疗保险有关的费用,并做到及时结算。
第二条 《医疗保险接口功能规范》必须符合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1.必须符合国务院下发的有关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及法规。

2.必须符合劳动社会保障部下发的有关医疗保险的政策及法规。
3.必须符合地方政府下发的有关医疗保险的政策及法规。
4.《公费医疗管理办法》。
第三条 《医疗保险接口功能规范》基本功能:

1.下载内容及处理:实时或定时的从上级医保部门下载更新的药品目录、诊疗目录、服务设施目录、黑名单、各种政策参数、政策审核函数、医疗保险结算表、医疗保险拒付明细、对帐单等,并根据政策要求对药品目录、诊疗目录、服务设施目录、黑名单进行维护。

2.上传内容及处理:实时或定时向上级医保部门上传。

1)门诊挂号信息、门诊xx详细信息、门诊诊疗详细信息、门诊个人帐户、支付明细等信息。

2)住院医嘱、住院首页信息、住院个人帐户支付明细、基金支付明细、现金支付明细等信息。

3)退费信息:包括本次退费信息,原费用信息、退费金额等信息。

4)结算汇总信息:按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分类标准进行分类汇总。

3.医疗保险病人费用处理:

1)根据下载的政策参数、政策审核函数对医保病人进行身份确认,医保待遇资格判断。

2)对医疗费用进行费用划分,个人帐户支付、基金支付、现金支付确认,扣减个人帐户,打印结算单据。

3)按医疗保险指定格式完成对上述信息的上传。

4)在医院信息系统中保存各医疗保险病人划分并支付后的费用明细清单和结算汇总清单。

4.医疗保险接口系统维护:

1)对下载的药品目录与医院信息系统中的药品字典的对照维护。

2)对下载的诊疗目录与医院信息系统各有关项目的对照维护。

3)对下载的医疗服务设施与医院信息系统中各有关项目的对照维护。

4)对医疗保险费用汇总类别与医院信息系统中费用汇总类别的对照维护。

5)对疾病分类代码的对照维护。
第四条 《医疗保险接口功能规范》运行要求
1.应保证上传数据与医院信息系统中保留的数据的一致性。
2.运行速度,要求系统在处理每一个门诊医疗保险病人时不得超过35秒。
3.按医疗保险部门的要求及时下载更新数据。
4.及时与医疗保险部门对帐并结算。

第二十三章
社区卫生服务接口功能规范
{dy}条 《社区卫生服务接口功能规范》是协助医院与下级社区卫生服务单位进行信息交换的计算机应用程序。其主要任务是跟踪病人,提高出院后服务质量,为社区病人转上级医院提供快速、方便的服务,以及为各种医疗统计分析提供基础数据。
第二条 《社区卫生服务接口功能规范》必须符合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必须符合卫生部下发的与社区医疗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
第三条 《社区卫生服务接口功能规范》基本功能:

1.接收社区中病人基本情况、健康档案、病案、疾病情况、家庭遗传病史,过敏xx等信息。

2.接收社区中病人就诊时的门诊登记,住院病历和xx记录等信息。

3.接收社区中各种疾病的分布情况、流行周期、人口结构和死亡情况等与流行病学等有关的信息。

4.提供病人在医院中完成诊疗后回到社区继续就诊、康复、用药等基本信息。
第四条 《社区卫生服务接口功能规范》运行要求:

1.要求提供的各种信息及时、准确无误。

2.要求通讯线路畅通,支持多种通讯方式。
第二十四章 远程医疗咨询系统接口功能规范
{dy}条 《远程医疗咨询系统接口功能规范》是指医院信息系统与远程医疗咨询系统本地端的接口程序。其主要任务是保证远程医疗咨询系统所需的信息能及时、迅速的从医院信息系统中直接产生并读取,{zd0}限度的避免信息的二次录入,使对方医院能够调阅到原始的没有因各种处理带来误差的真实数据与信息。
第二条 《远程医疗咨询系统接口功能规范》必须符合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1.必须符合卫生部《关于加强远程医疗会诊管理的通知》。

2.有关医学影像部分的内容必须符合国际标准DICOM3.0。
第三条 《远程医疗咨询系统接口功能规范》基本功能:

1.提供会诊咨询时,医院信息系统应能向远程医疗咨询系统实时提供病人的基本信息,医嘱和检验、检查xx报告单,医学影像资料等诊疗相关信息。

2.接受会诊咨询时,医院信息系统接收远程医疗咨询系统传送的会诊病人所需的基本信息、各种诊疗信息。

3.医院信息系统能将接收并贮存对方会诊病人的各种诊疗信息,还原并满足临床诊断所需的精度要求。

4.动态查询、立即响应远程会诊病人所需的请求,并及时整理准备发送的信息。

5.对会诊的结果数据能够接收、整理和归档,并提供医院内部系统的医生工作站调用和作为病案资料保存的功能。
第四条 《远程医疗咨询系统接口功能规范》运行要求:

1.远程医疗咨询系统接口须保证传输中保存的资料的安全性、可靠性。

2.远程医疗咨询系统接口必须做到及时准确的信息交换、满足临床诊断的要求。

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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