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热闹闹说广告[原创]

热热闹闹说广告[原创]

2010-02-18 11:05:22 阅读7 评论0 字号: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好的心情,好的美景,好的前程,一切好象都是美好的,给人一种清新振奋的感觉。但这样好的节日里,并不是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就好象嗑再好的瓜籽,也难免嗑出一个臭虫来,既烦人,又恶心人。这不,大过年的本来心情挺好的,拿起电视机遥控器,打开电视机,快乐的节目和喜庆气氛扑面而来,可刚看上几分钟,闹心的广告接踵而来,连换了几个频道,都是如此,大过年的真让人心里不痛快。

说起广告,可以说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当今社会,各行各业,各种广告,五花八门。如果真象广告上说的那样,却也能给消费者带来生活的方便。可事情往往事与愿违,恰恰相反,当今的广告十有八九都是虚假广告,据业内人士统计,目前我国的广告,百分之八十以上,都有虚假夸大的内容。特别是那些大话、假话满天飞的假广告,更是假的离谱,颠倒黑白,坑害消费者,使消费者苦不堪言。说白了,与诈骗没有什么两样。

为什么虚假广告如此猖狂至极的泛滥成灾,充其量还是利益的驱使,金钱在作怪。为了利益和金钱,有些广告制作公司和宣传媒体,xx不顾广告的真假,甚至心知肚明,明知故犯,为了利益和金钱不惜出卖自己的良心,为xx者制作假广告和广告的宣传,有恃无恐,充当二手骗子的角色,使假广告在我国泛滥成灾,成了消费者的一大灾难。已经严重干扰了当今社会的经济秩序,严重影响了大众百姓的生活。

虚假广告如此泛滥成灾,到底由谁来管,由谁来负责,怎样来治理,xx彻底的xx假广告,净化广告市场,还广告市场一个晴朗的天空。自改革开放已经三十多年了,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我国逐渐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现有的法律法规存在着一些不适应因素,对假广告发布制作宣传惩罚力度不够,打击不到位,加上我国对广告及宣传的监督和管理体制不完善,不健全,监管不利,这里也不乏腐败因素在里边。使假广告不但没有被打掉,反而是发展的越来越快,大有压倒一切之势。

笔者查阅了大量国外关于广告制作宣传的法律法规,咱们不妨了解一下。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对于假广告的制作宣传的制裁和处罚力度是相当大的,他们把假广告的发布和制作宣传,列入国家的宪法及刑法之中,列入诈骗罪的范畴,对那些严重的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按诈骗罪惩治[同时惩治广告发布、制作、宣传三家]。对于一般的假广告,处罚的力度也是相当大的。一个企业,一个经销商,如果做了假广告,它所受的处罚是他所支出广告费的二十倍以上的罚金,同时停业,吊销其营业执照,其法人也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广告公司如果制作了假广告,也要受到其所收广告制作费二十倍以上的罚金,同时吊销其营业执照。宣传媒体宣传了假广告,其所受的处罚同样是处以其所收广告宣传费二十倍以上的罚金,对于媒体在电视中的广告播放,也都严格地做了人性化的强制规定。

如何打击假广告,整顿广告市场环境,xx彻底的打掉假广告,国外成功经验我们不妨可以借鉴一下。笔者认为除加大打击力度外,必须;{dy}进一步完善现行的法律法规,是制止假广告传播的重中之重之举。把假广告的发布、制作、传播,纳入刑法中的诈骗罪范畴,以加大对假广告的惩治力度。第二;xx广告审批监管部门中的腐败现象,建立一支过硬的审批监管队伍。第三;进一步完善审批监管机制,加大审批监管力度,设立专门的监察机构[常设机构],从速从快地对假广告进行经常性的打击,接受百姓的举报与监督。

只有这样,才能xx彻底地把假广告xx掉,还广告市场一个晴朗的天空,也使我们在快乐的欣赏电视节目中,度过一个快乐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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