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绍芳 通讯员卢连胜)记者今天上午从市工商局了解到,为规范订餐服务行为、减少订餐服务纠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工商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完成了订餐服务合同专项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工商部门将协同行业协会积极深入推广订餐服务合同的签订与使用,同时充分发挥12315和网格化监管的优势,对节假日重点时期、重点餐饮服务企业的订餐合同加强监管,确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检查发现,目前全市共有预订年夜饭餐饮服务企业1120家,其中使用合同示范文本68家、格式条款373家、其他形式679家;共签订年夜饭合同24217份,其中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签订454份、格式条款签订9865份、其他形式签订13898份;共签订年夜饭合同金额3935.416万元,其中涉及合同示范文本金额98.58万元、格式条款金额1130.24万元、其他形式金额2706.596万元。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和使用量低。其原因是企业法律意识低,消费者合同意识不强,餐饮业习惯意识存在问题。其次,格式条款内容违法。如“婚宴包桌不提供xx”、“消费者违约,经营者既扣定金又收取违约金,经营者解除合同,只返还定金”,而不是依法双倍返还定金等。此外,格式条款明显不公平。如“出现菜品质量问题,本酒店只做菜品调换”、“取消预订期限规定至少于30日前,否则定金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