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237.1-2008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基材- 环球管理在线 ...
GB 5237.1-2008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1部分:基材 [转贴 2010-02-16 13:08:5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5237.1—2004

20080828发布2009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部分第4.3条、第4.4.1.1.2条是强制性的,表3中公称壁厚为≤1.50犿犿的型材壁厚偏差要求
和第4.5条的拉伸性能要求是强制性的,其余内容是推荐性的。
GB5237《铝合金建筑型材》分为六部分:
———第1部分:基材
———第2部分:阳极氧化型材
———第3部分:电泳涂漆型材
———第4部分:粉末喷涂型材
———第5部分:氟碳漆喷涂型材
———第6部分:隔热型材
本部分为GB5237的第1部分。本部分主要作为GB5237.2、GB5237.3、GB5237.4、GB5237.5、
GB5237.6的基材标准。
本部分代替GB5237.1—2004《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1部分:基材》。
本部分是参考欧盟EN755.2—1997《铝及铝合金挤压棒、管、型 第2部分:力学性能》、
EN12020.2—2001《6060及6063铝及铝合金精密型材 第2部分:尺寸及外形允许偏差》和日本
JISH4100—1999《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以及美国ANSIH35.2—2006《铝加工产品的尺寸偏差》进行
修订的。
本部分与GB5237.1—2004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增加了6005、6060、6463、6463A合金,并增加了6005T5、6005T6、6060T5、6060T6、6463T5、
6463T6、6463AT5和6463AT6的力学性能要求,同时规定了断后伸长率犃和犃50mm的性能值;
———增加了外接圆的定义;
———标记中将产品名称改为“基材”;
———规定了“除压条、压盖、扣板等需要弹性装配的型材之外,型材最小公称壁厚应不小于1.20mm”;
———对尺寸允许偏差值进行了比较大的修改。
设计单位和使用单位使用本部分订购建筑门、窗型材时,应根据其门、窗所在地建筑技术需要和技
术规范,正确选择型材壁厚尺寸。
本部分未包括的铝及铝合金型材,可执行GB/T6892—2006《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
本部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广东坚美铝型材厂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铝业有限公司、福建省闽发铝业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国家有色金属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华南有色金属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四川广
汉三星铝业有限公司、上海浙东建材有限公司、广亚铝业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卢继延、范顺科、戴悦星、朱玉华、何则济、黄长远、陈文泗、何耀祖、张中兴。
本部分所取代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5237—1985、GB/T5237—1993(未经表面处理的型材部分)、GB/T5237.1—2000、
GB5237.1—2004。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1部分:基材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未经表面处理的铝合金建筑型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及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表面未经处理的建筑用铝合金热挤压型材(以下简称型材)。
用途相同的热挤压管或其他行业用的热挤压型材也可参照采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zx1}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zx1}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228—2002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3190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
GB/T3199 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GB/T4340.1 金属维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16865 变形铝、镁及其合金加工制品拉伸试验用试样
GB/T17432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分析取样方法
GB/T20975(所有部分) 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YS/T67 变形铝及铝合金圆铸锭
YS/T420 铝合金韦氏硬度试验方法
YS/T436 铝合金建筑型材图样图册
3 术语、定义
3.1
  基材 犿犻犾犾犳犻狀犻狊犺狆狉狅犳犻犾犲狊
基材是指表面未经处理的铝合金建筑型材。
3.2
  装饰面 犲狓狆狅狊犲犱狊狌狉犳犪犮犲狊
装饰面指型材经加工、制作并安装在建筑物上后,处于开启和关闭状态时,仍可看得见的表面。
3.3
  外接圆 犮犻狉犮狌犿狊犮狉犻犫犻狀犵犮犻狉犮犾犲
能够将型材横截面xx包围的最小的圆。如图1所示。

 

 


图14 要求
4.1 产品分类
4.1.1 牌号、状态
合xx号、供应状态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合xx号及供应状态
合xx号供应状态
6005、6060、6063、6063A、6463、6463AT5、T66061T4、T6
  注1:订购其他牌号或状态时,需供需双方协商。
注2:如果同一建筑结构型材同时选用6005、6060、6061、6063等不同合金(或同一合金不同状态),采用同一工艺
进行阳极氧化,将难以获得颜色一致的阳极氧化表面,建议选用合xx号和供应状态时,充分考虑颜色不
一致性对建筑结构的影响。
4.1.2 规格
型材的横截面规格应符合YS/T436的规定或以供需双方签订的技术图样确定,且由供方给予命
名;型材的长度由供需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4.1.3 标记
型材标记按产品名称、合xx号、供应状态、产品规格(由型材代号与定尺长度两部分组成)和本部
分编号的顺序表示。标记示例如下:
用6063合金制造的,供应状态为T5,型材代号为421001、定尺长度为6000mm的铝型材,标记为:
基材 6063T5 421001×6000 GB5237.1—20084.2 铸锭
制做型材用的铸锭应符合YS/T67的规定。
4.3 化学成分
6463、6463犃牌号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2规定。其他牌号的化学成分应符合犌犅/犜3190的规定。

 

 


表2 6463、6463犃合xx号的化学成分
牌号
质量分数a/%
SiFeCuMnMgZn
其他杂质
单个合计
Al64630.20~0.60≤0.15≤0.20≤0.050.45~0.90≤0.05≤0.05≤0.15余量
6463A0.20~0.60≤0.15≤0.25≤0.050.30~0.90≤0.05≤0.05≤0.15余量
  a含量有上下限者为合金元素;含量为单个数值者,铝为{zd1}限。“其他杂质”一栏系指未列出或未规定数值的
金属元素。铝含量应由计算确定,即由100.00%减去所有含量不小于0.010%的元素总和的差值而得,求和前
各元素数值要表示到0.0×%。
4.4 尺寸偏差
4.4.1 横截面尺寸
4.4.1.1 壁厚(犃、犅、犆)尺寸
4.4.1.1.1 壁厚尺寸分为犃、犅、犆三组,如图2所示。
  犃———翅壁壁厚;
犅———封闭空腔周壁壁厚;
犆———两个封闭空腔间的隔断壁厚;
犎———非壁厚尺寸;
犈———对开口部位的犎尺寸偏差有重要影响的基准尺寸。
图24.4.1.1.2 除压条、压盖、扣板等需要弹性装配的型材之外,型材最小公称壁厚应不小于1.20犿犿。
4.4.1.1.3 型材壁厚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4.4.1.1.4 壁厚偏差等级由供需双方商定,但有装配关系的6060T5、6063T5、6063AT5、6463T5、
6463AT5型材壁厚偏差,应选择表3的高精级或超高精级。
4.4.1.1.5 壁厚偏差选择高精级或超高精级时,其允许偏差值应在型材图样中注明,图样中不注明允
许偏差值,但可以直接测量的壁厚,其偏差按普通级执行。
4.4.1.1.6 壁厚公称尺寸及允许偏差相同的各个面的壁厚差应不大于相应的壁厚公差之半。
4.4.1.2 非壁厚尺寸(犎)
4.4.1.2.1 非壁厚尺寸(如图3~图14所示型材的犎、犎1、犎2等犎尺寸)偏差分为普通级、高精级和
超高精级,如表4、表5、表6所示。偏差等级由供需双方商定,但有装配关系的6060T5、6063T5、
6063AT5、6463T5、6463AT5型材尺寸偏差,应选择高精级或超高精级。选择高精级或超高精级时,
其允许偏差值应在型材图样中注明,图样中未注明允许偏差值,但可以直接测量的部位的尺寸,其偏差
按普通级执行。经供需双方商定,可供应严于超高精级的型材,但其允许偏差应在合同或图样中注明。

 

 


4.4.1.2.2 由两个以上的分尺寸组成一个尺寸时,该尺寸的允许偏差为各分尺寸允许偏差之和。
表3 壁厚允许偏差
级别公称壁厚/mm
对应于下列外接圆直径的型材壁厚尺寸允许偏差/mma、b、c、d≤100>100~250>250~350
犃犅、犆犃犅、犆犃犅、犆
普通级
≤1.500.150.230.200.300.380.45>1.50~3.000.150.250.230.380.540.57>3.00~6.000.180.300.270.450.570.60>6.00~10.000.200.600.300.900.621.20>10.00~15.000.20—0.30—0.62—
>15.00~20.000.23—0.35—0.65—
>20.00~30.000.25—0.38—0.69—
>30.00~40.000.30—0.45—0.72—
高精级
≤1.500.130.210.150.230.300.35>1.50~3.000.130.210.150.250.360.38>3.00~6.000.150.260.180.300.380.45>6.00~10.000.170.510.200.600.410.90>10.00~15.000.17—0.20—0.41—
>15.00~20.000.20—0.23—0.43—
>20.00~30.000.21—0.25—0.46—
>30.00~40.000.26—0.30—0.48—
超高精级
≤1.500.090.100.100.120.150.25>1.50~3.000.090.130.100.150.150.25>3.00~6.000.100.210.120.250.180.35>6.00~10.000.110.340.130.400.200.70>10.00~15.000.12—0.14—0.22—
>15.00~20.000.13—0.15—0.23—
>20.00~30.000.15—0.17—0.25—
>30.00~40.000.17—0.20—0.30—
  a表中无数值处表示偏差不要求。
  b含封闭空腔的空心型材(如图3~图5所示型材),或含不xx封闭空腔、但所包围空腔截面积不小于豁口尺寸
平方的2倍的空心型材(如图6、图7所示型材,犛≥2犎12),当空腔某一边的壁厚大于或等于其对边壁厚的3倍
时,其壁厚允许偏差由供需双方协商;当空腔对边壁厚不相等,且厚边壁厚小于其对边壁厚的3倍时,其任一边
壁厚的允许偏差均应采用两对边平均壁厚对应的B组允许偏差值。
  c图6、图7所示的型材,当型材所包围的空腔截面积(犛)不小于70mm2,且大于等于豁口尺寸(犎1)平方的2倍
时(如图6,犛≥2犎12),未封闭的空腔周壁壁厚允许偏差采用壁厚允许偏差。
  d含封闭空腔的空心型材(如图3~图5所示型材),所包围的空腔截面积(犛)小于70mm2时,其空腔周壁壁厚允
许偏差采用A组壁厚允许偏差。

 

 


图3图4图5
图6图7
图8图9
图10图11
图12图135

 

 


图14
表4 非壁厚尺寸(犎)允许偏差(普通级)单位为毫米
外接圆
直径
犎尺寸
实体金属部分
不小于75%的
犎尺寸的
允许偏差g、h,±
实体金属部分小于75%的犎尺寸对应于下列犈尺寸的
允许偏差a、b、c、d、e、f,±
>6~15>15~30>30~60>60~100>100~
150>150~
2001栏2栏3栏4栏5栏6栏7栏8栏
≤100≤3.000.150.250.30————
>3.00~10.000.180.300.360.41———
>10.00~15.000.200.360.410.460.51——
>15.00~30.000.230.410.460.510.56——
>30.00~45.000.300.530.580.660.76——
>45.00~60.000.360.610.660.790.91——
>60.00~100.000.610.860.971.221.45——
>100~
250≤3.000.230.330.38————
>3.00~10.000.270.390.450.51———
>10.00~15.000.300.470.510.580.61——
>15.00~30.000.350.530.580.640.67——
>30.00~45.000.450.690.730.830.911.00—
>45.00~60.000.540.790.830.991.101.201.40>60.00~90.000.921.101.201.501.702.002.30>90.00~120.000.921.101.201.501.702.002.30>120.00~150.001.301.501.602.002.402.803.20>150.00~200.001.701.802.002.603.003.604.10>200.00~250.002.102.102.403.203.704.304.90>250~
350≤3.000.540.640.69————
>3.00~10.000.570.670.760.89———
>10.00~15.000.620.710.820.951.50——
>15.00~30.000.650.780.931.301.70——
>30.00~45.000.720.851.201.902.303.00—
>45.00~60.000.921.201.502.202.603.304.60>60.00~90.001.301.601.802.502.903.604.906

 

 


表4(续)单位为毫米
外接圆
直径
犎尺寸
实体金属部分
不小于75%的
犎尺寸的
允许偏差g、h,±
实体金属部分小于75%的犎尺寸对应于下列犈尺寸的
允许偏差a、b、c、d、e、f,±
>6~15>15~30>30~60>60~100>100~
150>150~
2001栏2栏3栏4栏5栏6栏7栏8栏
>250~
350>90.00~120.001.301.601.802.502.903.604.90>120.00~150.001.701.902.202.903.203.805.20>150.00~200.002.102.302.503.203.504.105.40>200.00~250.002.402.602.903.503.804.405.70>250.00~300.002.803.003.203.804.104.706.00>300.00~350.003.203.303.604.104.405.006.20
  a当偏差不采用对称的“±”偏差时,则正、负偏差的{jd1}值之和应为表中对应数值的两倍。
  b表中无数值处表示偏差不要求。
  c图8~图14所示型材,尺寸犎(或犎1、或犎2)采用其对应犈尺寸的允许偏差(3栏~8栏)。
  d图6~图7所示型材,尺寸犎1,采用以尺寸犎2作为犎尺寸,对应犈尺寸的允许偏差值(3栏~8栏)。
  e图3所示型材,犎尺寸的实体金属部分小于犎的75%时,采用其对应3栏的允许偏差值。
  f图4、图5所示型材,尺寸犎1,采用尺寸犎2对应3栏的允许偏差值,若此偏差值小于犎1对应2栏的偏差值时,
则采用犎1对应2栏的允许偏差值。
  g图3所示型材,犎尺寸的实体金属部分不小于犎的75%时,采用其对应2栏的允许偏差值。
  h图8、图9所示型材,即使尺寸犎1、犎2包含的实体金属部分不小于75%,也不采用其对应2栏的允许偏差,而
是采用其对应犈尺寸的允许偏差(3栏~8栏)。
表5 非壁厚尺寸(犎)允许偏差(高精级)单位为毫米
外接圆
直径
犎尺寸
实体金属部分
不小于75%的
犎尺寸的
允许偏差g、h,±
实体金属部分小于75%的犎尺寸对应于下列犈尺寸的
允许偏差a、b、c、d、e、f,±
>6~15>15~30>30~60>60~100>100~
150>150~
2001栏2栏3栏4栏5栏6栏7栏8栏
≤100≤3.000.130.210.25————
>3.00~10.000.150.260.310.35———
>10.00~15.000.170.310.350.390.43——
>15.00~30.000.210.350.390.430.48——
>30.00~45.000.260.450.490.560.65——
>45.00~60.000.310.520.560.670.77——
>60.00~100.000.520.730.821.041.23——
>100~
250≤3.000.150.250.30————
>3.00~10.000.180.300.360.41———
>10.00~15.000.200.360.410.460.51——
>15.00~30.000.230.410.460.510.56——

 

 


表5(续)单位为毫米
外接圆
直径
犎尺寸
实体金属部分
不小于75%的
犎尺寸的
允许偏差g、h,±
实体金属部分小于75%的犎尺寸对应于下列犈尺寸的
允许偏差a、b、c、d、e、f,±
>6~15>15~30>30~60>60~100>100~
150>150~
2001栏2栏3栏4栏5栏6栏7栏8栏
>100~
250>30.00~45.000.300.530.580.660.760.89—
>45.00~60.000.360.610.660.790.911.071.27>60.00~90.000.610.860.971.221.451.732.03>90.00~120.000.610.860.971.221.451.732.03>120.00~150.000.861.121.271.631.982.392.79>150.00~200.001.121.371.572.082.513.053.56>200.00~250.001.371.631.882.543.053.684.32>250~
350≤3.000.360.460.51————
>3.00~10.000.380.480.560.71———
>10.00~15.000.410.510.610.761.27——
>15.00~30.000.430.560.691.021.52——
>30.00~45.000.480.610.861.522.032.54—
>45.00~60.000.610.861.121.782.292.794.32>60.00~90.000.861.121.372.032.543.054.57>90.00~120.000.861.121.372.032.543.054.57>120.00~150.001.121.371.632.292.793.304.83>150.00~200.001.371.631.882.543.053.565.08>200.00~250.001.631.882.132.793.303.815.33>250.00~300.001.882.132.393.053.564.065.59>300.00~350.002.132.392.643.303.814.325.84
  a当偏差不采用对称的“±”偏差时,则正、负偏差的{jd1}值之和应为表中对应数值的两倍。
  b表中无数值处表示偏差不要求。
  c图8~图14所示型材,尺寸犎(或犎1、或犎2)采用其对应犈尺寸的允许偏差(3栏~8栏)。
  d图6~图7所示型材,尺寸犎1,采用以尺寸犎2作为犎尺寸,对应犈尺寸的允许偏差值(3栏~8栏)。
  e图3所示型材,犎尺寸的实体金属部分小于犎的75%时,采用其对应3栏的允许偏差值。
  f图4、图5所示型材,尺寸犎1,采用尺寸犎2对应3栏的允许偏差值,若此偏差值小于犎1对应2栏的偏差值时,
则采用犎1对应2栏的允许偏差值。
  g图3所示型材,犎尺寸的实体金属部分不小于犎的75%时,采用其对应2栏的允许偏差值。
  h图8、图9所示型材,即使尺寸犎1、犎2包含的实体金属部分不小于75%,也不采用其对应2栏的允许偏差,而
是采用其对应犈尺寸的允许偏差(3栏~8栏)。

 

 


表6 非壁厚尺寸(犎尺寸)允许偏差(超高精级)单位为毫米
外接圆直径
犎尺寸
实体金属部分
不小于75%的
犎尺寸的
允许偏差g、h,±
实体金属部分小于75%的犎尺寸对应于下列犈尺寸
的允许偏差a、b、c、d、e、f,±
>6~15>15~60>60~1201栏2栏3栏4栏5栏
≤100≤3.000.110.140.14>3.00~10.000.110.140.14—
>10.00~15.000.140.180.18—
>15.00~30.000.150.220.22—
>30.00~45.000.180.270.270.41>45.00~60.000.270.360.360.50>60.00~100.000.370.410.410.59>100~350≤3.000.120.150.15—
>3.00~10.000.120.150.15—
>10.00~15.000.150.200.20—
>15.00~30.000.170.250.25—
>30.00~45.000.200.300.300.45>45.00~60.000.300.400.400.55>60.00~90.000.410.450.450.65>90.00~120.000.450.600.600.80>120.00~150.000.570.800.801.00>150.00~200.000.751.001.001.30>200.00~250.000.911.201.201.50>250.00~300.001.301.501.501.80>300.00~350.001.561.731.732.16
  a当偏差不采用对称的“±”偏差时,则正、负偏差的{jd1}值之和应为表中对应数值的两倍。
  b表中无数值处表示偏差不要求。
  c图8~图14所示型材,尺寸犎(或犎1、或犎2)采用其对应犈尺寸的允许偏差(3栏~5栏)。
  d图6~图7所示型材,尺寸犎1,采用以尺寸犎2作为犎尺寸,对应犈尺寸的允许偏差值(3栏~5栏)。
  e图3所示型材,犎尺寸的实体金属部分小于犎的75%时,采用其对应3栏的允许偏差值。
  f图4、图5所示型材,尺寸犎1,采用尺寸犎2对应3栏的允许偏差值,若此偏差值小于犎1对应2栏的偏差值时,
则采用犎1对应2栏的允许偏差值。
  g图3所示型材,犎尺寸的实体金属部分不小于犎的75%时,采用其对应2栏的允许偏差值。
  h图8、图9所示型材,即使尺寸犎1、犎2包含的实体金属部分不小于75%,也不采用其对应2栏的允许偏差,而
是采用其对应犈尺寸的允许偏差(3栏~5栏)。
4.4.1.3 角度
图样上有标注,且能直接测量的角度,其角度偏差应符合表7的规定,精度等级需在图样或合同中
注明,未注明时,6060T5、6063T5、6063AT5、6463T5、6463AT5型材角度偏差按高精级执行,其他
型材按普通级执行。不采用对称的“±”偏差时,正、负偏差的{jd1}值之和应为表中对应数值的两倍。

 

 


表7 横截面的角度允许偏差
级 别允许偏差/(°)
普通级±1.5
高精级±1.0
超高精级±0.54.4.1.4 倒角半径(狉)及圆角半径(犚)
图154.4.1.4.1 型材横截面上的倒角(或过渡圆角)半径(狉)及圆角半径(犚)如图15所示。
4.4.1.4.2 型材图样上标注有倒角半径“狉”字样时,倒角半径(狉)应不大于0.5mm。要求倒角半径为
其他数值时,应将该数值标注在图样上。
4.4.1.4.3 型材图样上标注有圆角半径(犚)值时,圆角半径(犚)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的规定。不同
于表8规定时,应将偏差值标注在图样上。不采用对称的“±”偏差时,正、负偏差的{jd1}值之和应为表
中对应数值的两倍。
表8 圆角半径允许偏差单位为毫米
圆角半径(犚)圆角半径的允许偏差
≤5.0±0.5>5.0±0.1犚
4.4.1.5 曲面间隙
对曲面间隙有要求时,应双方协商曲面弧样板。任意25mm弦长上的圆弧曲面间隙不超过
0.13mm。当横截面圆弧部分的圆心角不大于90°时,曲面间隙不超过0.13×弦长/25mm,弦长不足
25mm时,按25mm计算;当横截面圆弧部分的圆心角大于90°时,型材的曲面间隙不超过:0.13×(90°
圆心角对应弦长+其余数圆心角对应弦长)/25mm,弦长不足25mm时,按25mm计算。
4.4.1.6 平面间隙
型材的平面间隙应符合表9的规定,精度等级需在图样或合同中注明,未注明时6060T5、6063
T5、6063AT5、6463T5、6463AT5型材平面间隙按高精级执行,其他型材按普通级执行。
表9 允许的平面间隙单位为毫米
型材公称宽度(犠)
平面间隙,不大于
普通级高精级超高精级
≤250.200.150.10>25~1000.80%×犠0.60%×犠0.40%×犠
>100~3500.80%×犠0.60%×犠0.33%×犠
任意25mm宽度上0.200.150.1001

 

 


4.4.2 弯曲度
弯曲度应符合表10的规定,精度等级需在图样或合同中注明,未注明时,6060T5、6063T5、
6063AT5、6463T5、6463AT5型材按高精级执行,其他型材按普通级执行。
表10 允许的弯曲度单位为毫米
外接圆直径最小壁厚
弯曲度,不大于
普通级高精级超高精级
任意300mm
长度上犺s
全长犔米犺t
任意300mm
长度上犺s
全长犔米犺t
任意300mm
长度上犺s
全长犔米犺t≤38≤2.41.54×犔1.33×犔0.30.6×犔
>2.40.52×犔0.31×犔0.30.6×犔
>38—0.51.5×犔0.30.8×犔0.30.5×犔
4.4.3 扭拧度
公称长度小于等于7m的型材,扭拧度应符合表11规定。公称长度大于7m时,型材扭拧度由供
需双方协商。扭拧度精度等级需在图样或合同中注明,未注明精度等级时,6060T5、6063T5、6063A
T5、6463T5、6463AT5型材按高精级执行,其他型材按普通级执行。
表11 允许的扭拧度
精度等级
公称宽度(犠)/
mm
下列长度(犔米)上的扭拧度/mm≤1m>1m~2m>2m~3m>3m~4m>4m~5m>5m~7m
不大于
普通级
≤25.001.302.002.303.103.303.90>25.00~50.001.802.603.904.204.705.50>50.00~75.002.103.405.205.806.306.80>75.00~100.002.303.506.206.607.007.40>100.00~125.003.004.507.808.208.408.60>125.00~150.003.605.509.809.9010.1010.30>150.00~200.004.406.6011.7011.9012.1012.30>200.00~350.005.508.2015.6015.8016.0016.20
高精级
≤25.001.201.802.102.602.603.00>25.00~50.001.302.002.603.203.703.90>50.00~75.001.602.303.904.104.304.70>75.00~100.001.702.604.004.404.705.20>100.00~125.002.002.905.105.505.706.00>125.00~150.002.403.606.406.707.007.20>150.00~200.002.904.307.607.908.108.30>200.00~350.003.605.4010.2010.4010.7010.90
超高精级
≤25.001.001.501.502.002.002.00>25.00~50.001.001.201.501.802.002.00>50.00~75.001.001.201.201.502.002.0011

 

 


表11(续)
精度等级
公称宽度(犠)/
mm
下列长度(犔米)上的扭拧度/mm≤1m>1m~2m>2m~3m>3m~4m>4m~5m>5m~7m
不大于
超高精级
>75.00~100.001.001.201.502.002.202.50>100.00~125.001.001.501.802.202.503.00>125.00~150.001.201.501.802.202.503.00>150.00~200.001.501.802.202.603.003.50>200.00~350.001.802.503.003.504.004.504.4.4 长度
4.4.4.1 要求定尺时,应在合同中注明,公称长度小于或等于6m时,允许偏差为+15mm;长度大于
6m时,允许偏差由双方协商确定。
4.4.4.2 以倍尺交货的型材,其总长度允许偏差为+20mm,需要加锯口余量时,应在合同中注明。
4.4.5 端头切斜度
端头切斜度不应超过2°。
4.5 力学性能
4.5.1 室温力学性能应符合表12的规定。
4.5.2 取样部位的公称壁厚小于1.20mm时,不测定断后伸长率。
表12 室温力学性能
合金
牌号
供应状态
壁厚/
mm
拉伸性能硬度a
抗拉强度(犚m)/
(N/mm2)
规定非比例延
伸强度(犚p0.2)/
(N/mm2)
断后伸长率/%
犃犃50mm
试样
厚度/
mm
维氏
硬度
HV
韦氏
硬度
HW
不小于
6005T5≤6.3260240—8———
T6
实心
型材
≤5270225—6———
>5~10260215—6———
>10~2525020086———
空心
型材
≤5255215—6———
>5~1525020086———
6060T5≤5160120—6———
>5~2514010086———
T6≤3190150—6———
>3~2517014086———
6061T4所有1801101616———
T6所有26524588———
6063T5所有160110880.8588T6所有20518088———
21

 

 


表12(续)
合金
牌号
供应状态
壁厚/
mm
拉伸性能硬度a
抗拉强度(犚m)/
(N/mm2)
规定非比例延
伸强度(犚p0.2)/
(N/mm2)
断后伸长率/%
犃犃50mm
试样
厚度/
mm
维氏
硬度
HV
韦氏
硬度
HW
不小于
6063AT5≤10200160—50.86510>10190150550.86510T6≤10230190—5———
>1022018044———
6463T5≤5015011086———
T6≤50195160108———
6463AT5≤12150110—6———
T6≤3205170—6———
>3~12205170—8———
  a硬度仅作参考。
4.6 外观质量
4.6.1 型材表面应整洁,不允许有裂纹、起皮、腐蚀和气泡等缺陷存在。
4.6.2 型材表面上允许有轻微的压坑、碰伤、擦伤存在,其允许深度见表13;模具挤压痕的深度见
表14。装饰面要在图纸中注明,未注明时按非装饰面执行。
表13 型材表面缺陷允许深度单位为毫米
状态
缺陷允许深度,不大于
装饰面非装饰面
T50.030.07T4、T60.060.10
表14 模具挤压痕的允许深度单位为毫米
合xx号模具挤压痕深度,不大于
6005、60610.066060、6063、6063A、6463、6463A0.034.6.3 型材端头允许有因锯切产生的局部变形,其纵向长度不应超过10mm。
5 试验方法
5.1 化学成分
化学成分分析可采用化学分析法和仪器分析法等方法进行,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按GB/T20975规
定的方法进行。
5.2 力学性能
拉伸试验按GB/T228—2002规定的方法进行,断后伸长率按GB/T228—2002中11.1仲裁;维
氏硬度试验按GB/T4340.1规定的方法进行;韦氏硬度试验按YS/T420规定的方法进行。
5.3 尺寸偏差
5.3.1 壁厚、非壁厚尺寸、角度、倒角半径及圆角半径
采用相应精度的卡尺、千分尺、R规等测量工具或专用仪器测量。
31

 

 


5.3.2 曲面间隙
如图16所示,将标准弧样板紧贴在型材的曲面上,测量型材曲面与标准弧样板之间的{zd0}间隙值
(犡),该值(犡)即为型材的曲面间隙。
图165.3.3 平面间隙
将25mm长的直尺沿宽度方向靠在型材的凹面上,测量直尺与型材凹面间的{zd0}间隙值(犉1),该
值(犉1)即为型材任意25mm宽度上的平面间隙;将长度大于型材宽度的直尺靠在型材的凹面上,测量
直尺与型材之间的{zd0}间隙值(犉),如图17所示,该值(犉)即为型材在其整个宽度上的平面间隙。
图175.3.4 弯曲度
如图18所示,将型材放在平台上,借自重达到稳定时,沿型材长度方向测量型材底面与平台间的{zd0}
间隙值(犺t),该值(犺t)即为型材全长(犔)上的弯曲度;将300mm长的直尺,沿型材长度方向靠在型材的表
面上,测量型材与直尺之间的{zd0}间隙值(即犺s),该值(犺s)即为型材任意300mm长度上的弯曲度。
图1841

 

 


5.3.5 扭拧度
将型材置于平台上,并使其一端紧贴平台。型材借自重达到稳定时,测量型材翘起端的两侧端点与
平台间的间隙值犜1和犜2,如图19所示,犜2与犜1的差值即为型材的扭拧度。
图195.3.6 长度、切斜度
采用相应精度的测量工具或专用仪器测量。
5.4 外观质量
在自然散射光下,以正常视力(不使用放大器)检查型材外观。对缺陷深度不能确定时,可采用打磨
法测量。
6 检验规则
6.1 检查和验收
6.1.1 型材由供方进行检验,保证型材质量符合本部分(或合同)要求,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6.1.2 需方可对收到的型材按本部分的规定进行检验,当检验结果与本部分或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应
按本部分的有关规定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属于外观质量及尺寸偏差的异议,应在收到型
材之日起15天内提出,属于其他性能的异议,可在收到型材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如需仲裁,仲裁取样
在需方,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
6.2 组批
型材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合xx号、供货状态、规格的型材组成,批重不限。
6.3 检验项目
每批型材均应进行化学成分、尺寸偏差、力学性能、外观质量的检查。
6.4 取样
型材的取样应符合表15的规定。
51

 

 


表15 取样位置和取样数量
检验项目取样规定要求的章条号检验的章条号
化学成分 符合GB/T17432的规定4.35.1
力学性能
 每批(炉)取2根型材,从每根型材上切取1个试样,
其他要求应符合GB/T16865的规定
4.55.2
尺寸偏差 每批取型材根数的1%,不少于10根4.45.3
外观质量 逐根4.65.46.5 检验结果的判定及处理
6.5.1 化学成分不合格时,判该批不合格。
6.5.2 尺寸偏差不合格时,判该批不合格。但允许逐根检验,合格者交货。
6.5.3 外观质量不合格时,判该件不合格。
6.5.4 力学性能试验结果有任一试样不合格时,应从该批(炉)型材(包括原不合格的型材)中重取双倍
数量的试样重复试验,重复试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整批型材合格。若重复试验结果仍有试样不合格
时,则判该批型材不合格,或进行重复热处理,重新取样。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在检验合格的型材上应有如下内容的标签(或合格证):
a) 供方名称和地址;
b) 供方质检部门的检印;
c) 合xx号和状态;
d) 产品的名称和规格;
e) 生产日期或批号;
f) 本部分编号;
g) 生产许可证编号和QS标识。
7.2 型材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3199的规定。
7.3 型材不涂油,其包装、运输和贮存按GB/T3199执行。包装方式应在合同中注明。
7.4 每批型材均应附有符合本部分要求的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
a) 供方名称;
b) 产品名称;
c) 合xx号和状态;
d) 规格;
e) 重量或件数;
f) 批号或生产日期;
g) 力学性能检验结果;
h) 本部分编号;
i) 供方技术监督部门印记;
j) 生产许可证的编号。
8 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订购本部分所列材料的合同(或订货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
b) 合xx号、状态;
c) 规格;
d) 尺寸允许偏差精度等级;
e) 重量或件数;
f) 本部分编号;
g) 其他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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