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了假洒搞不好要丢性命的
使用非食用酒精等有害人体健康物质兑制、伪造篡改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超过保质期,这些都是目前酒类市场比较常见的扰乱酒类市场秩序的手段,因此而引发的假酒中毒事件也屡有发生。苏州就曾有一名女子因饮用假酒而导致失明。
假酒有两种,一种是以次充好,简单的说就是用一块钱一斤左右的散装酒冒充好酒,这种充其量就是质量不好;而另一种就是用甲醇勾兑的白酒,甲醇又叫“木醇”、“木酒精”,有酒精样的气味,成人口服甲醇5-10毫升可致严重中毒,服30毫升可致死亡。工业酒精中也含有甲醇,如果饮了甲醇和工业酒精兑水制成的假酒,就会引起中毒。此外,酿酒原料和工艺不符合要求也能使酒中含甲醇量超过国家标准(白酒每100毫升甲醇含量不大于0.04克),如大于此标准就会对人体造成损害,严重者危及生命。
苏州将进行拉网式整治行动
 ,; 目前,苏州酒类市场的主要问题有三种,一是假洋酒猖獗,有广州商贩销售的十几元一瓶的假洋酒流人苏州市场;第二种是各销售区域的串货现象,导致销售市场混乱,消费者利益受损很难维权,;第三种是江苏省没有酒类销售商必须具有“酒类专卖许可证”的规定,销售门槛较低。
 ,; 为了杜绝假冒伪劣、依次充好酒类商品在苏州酒类市场流通,苏州将成立整治和规范酒类市场秩序领导小组。接下来,我市将进行一系列拉网式调查登记和集中整治行动。由市放心酒类流通中心牵头,贸易、工商、质检、药监、卫生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行为,特别是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单位(业户)的清查、打击力度。除对大型商超、宾馆酒店、餐饮娱乐、烟酒专卖店外,还将加强对食品烟杂店、餐饮小食店、乡镇农家店的检查,,扫除酒类零售监管环节的盲区和死角。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将分阶段地组织各职能部门开展酒类商品专项检查和产品质量检测,建立酒类经营企业“诚信档案”,定期向社会公示违法经营户,。
进货来源销售去向要保留3年
记者从昨天发布的《关于规范酒类流通市场秩序开展“放心酒"民心工程的实施意见》上看到,“放心酒”民心工程的{dy}步就是规范苏州酒类生产企业的秩序。酒类生产企业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才能从事酒类产品的生产。不符合生产条件、不具备保证质量安全的酒类企业,应在改造符合要求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酒类生产企业必须建立严格的产品质检检验制度,配备检验工作人员和必备的检验仪器、设备,凡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准出厂销售。属于QS范畴的酒类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暂未纳入QS范畴的酒类生产企业参照酒类QS条件进行管理。
 ,;从事酒类流通活动的各类单位(含宾馆、饭店、酒吧、夜总会、餐饮及个体工商户等)要严格执行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溯源制度。所称酒类是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体积分数)的含酒精饮料,包括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分的饮品。对进口酒类在市场流通应严格实行进口食品卫生检疫监督管理和质量监督管理,规范进口酒类的市场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所称进口酒类,是指啤酒以外的各种进口预包装瓶装酒、进口桶装酒、进口半成品酒(基酒),在我国境内分装、加工后分装的发酵酒(葡萄酒香槟酒、果酒等),蒸馏酒(威士忌、白兰地、干邑、伏特加、朗姆酒、谷物酒等)和配制酒(利口酒、苦艾酒等)。
从事酒类商品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应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流通或餐饮许可证》和《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并按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每批购进的酒类商品索取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随附单》,详细记载出、入库、进货来源、销售去向等,并保留三年。重点批发市场、餐饮企业、连锁超市、商场、百货商店经营酒品都要明确酒类产品质量负责人,并签订不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责任书。
来源: 浏览次数:70 发表时间:2009-12-22 逢年过节,亲戚朋友齐聚一堂,,喝上几杯是常有的事。可万一喝了劣酒、假酒,轻则身体不适,重则中毒失明、危及生命。记者从昨日召开的苏州市关于规范酒类流通市场秩序、开展“放心酒”民心工程会议上获悉,酒类生产企业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才能从事酒类产品的生产,从事酒类商品经营的单位或个人要详细记载出入库、进货来源、销售去向等管理台帐并保留三年,苏州将成立整治和规范酒类市场秩序领导小组重拳整治苏州酒类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