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木制包装检疫规章制度的建立方向
当今世界,各国对从其它国家引进的木制包装检疫规章制度制定得越来越严,甚至可以认为几乎世界上所有国家都会实施某些检疫制度。本文就这一倾向,引用在最近表明还要强化检疫规章制度的EU规则,就木制包装检疫规章制度的现状及其今后的方向作探索性思考。
2000年7月7日欧委会公布了去除混入针叶树木制包装的松材线虫等害虫的检疫措施方案,该案规定对象为日本、美国、加拿大、中国这四个国家,内容为"自2001年1月1日起的船运货物均适用",因此,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之后,曾有过"推迟半年实施"等的信息,{zh1},2001年2月2日爱丁堡林委宣布,"自2001年10月1日(或之后)起适用,今后,将通过政府间的交涉来明确适用方法和时期"。
在此,根据该资料,探讨一下规章制度和方向。
(1)被认定的适用国
最初宣布的有关新规则针对的是加拿大、中国、日本、美国的所有"易感木材"。
(2)背景说明
前年,芬兰、瑞典、及法国从加拿大、中国、美国运去的木制包装中发现了松材线虫。在芬兰EC森林卫生局的支持下,以尽可能的权限采取了紧急的措施。有关森林卫生的常任委员会认为用已有的法案预防包装材料的害虫已显然不够,决定通过世界贸易机构(世界健康组织)通知有关国家,对卸货的要求条款予以加强,并作了研讨。作出了于2001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决定。
(3)什么是新的规章制度?
即关于来自加拿大、日本或美国的易感染木材,必须与下述要求中的一条相对应:
·用56℃以上的高温作至少30分钟的热处理并盖上表示由谁、在何处作了处理的印章。
·用药剂加压、浸透处理,并盖上表示由谁、在何处作了处理的印章。
·用熏蒸处理,并盖上表示由谁、在何处作了处理的印章。
上述任何一种处理都必须用公认的措施、以公认的规格实施,并有由被公认的人作的标记。
(4)关于中国的出口货物
关于中国出口的货物,要求必须有证明书附件,证明其送出的货物已作过上述处理方式中的某种处理,或证明用的木材是保证没有松材线虫的地区出来的木材。
但对于这些地区出来的木材,为预防清单上列举的菊裔虫、蛀虫等害虫的扩散,还需与既定的规章制度相一致,要求木材不带树皮;没有3mm以上的虫蛀洞;含水率在20%以下。
(5)针叶树包装材料的国际标准
爱丁堡林业委员会和编制国际标准检疫指南的专业委员会协作联动,为防止对于树木、森林地带有威胁的许多害虫中的某种虫的扩散,可能会推荐一种能通盘满足的处理方式。这个检疫指南将会勾勒出EC决定所包括的处理方式的特点。这些一旦被采纳,估计欧委会在2002年5月前会公布其决定,并为使国际标准与指南相一致而会再作修改。
思考一下今后的规章制度,估计可能热处理将成为主流,还需有公家机关作保的保证书、处理的标记。另外,这次宣布的规章制度中追加了熏蒸处理,而在最初的检疫措施方案中不包括熏蒸处理。可想而知,各国终究会重新认识熏蒸处理的。
2.针对日本的规章制度
世界各国对日本的木制包装规章制度分别如:、欧共体、芬兰共和国、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除香港特别行政区,但包括经香港进中国时的)、新西兰、巴西、美国等国家。有关木制包装的检疫要求,已经列入检疫商品项目、要检疫的害虫对象、xx等级的基准,及其它要求事项进行整理,详细内容已由日本农林水产省("省"相当于中国的部)农产园艺局检疫科出口业务人员编成材料,并已以"各主要国家就木制包装检疫方面的主要植物检疫要求一览表"形式下发。
在此,参照一览表谈谈有哪样的xx基准,还有哪些其它被要求的事项。在xx等级方面,澳大利亚已收集了各国的要求。
·作为检疫对象的商品目录:木制包装
·作为检疫对象的害虫:树蜂等
·检疫对象的xx等的基准
(1)热处理
热处理室用锅炉(用2台运转)热源:灯油,带温度记录仪
热处理工程(实际出蒸气处)用温度85℃蒸气作4小时热处理
作包装材料烘干处理,将材料烘到含水量为重量的12℃以下。之后,再作湿热处理。
湿热处理(74℃以上)
(2)防腐、防蚁处理
铜铬砷化合物(CCA)
铜第4级铵化合物(MitrexAQC)
硼B傾儕僉儖铵化合物(Celborp)
铜僥僽僐僫僝-儖混合物(TanalithE)
铜HDO硼酸混合物(WolmanitCX-10)
需根据木材的体积计算处理用药剂量。
(3)硫酰氟(SO 2F 2)熏蒸
(4)其它要求事项
需有民间等方面出具的xx证明书。
现在,日本全国植物检疫协会在搞xx证明书的发行业务。以上是有关xx等方面收集的熏蒸、热处理、防腐处理等世界主要国家的检疫规章制度。
在此,再谈一个国家,即中国。用下述章节对应中国的规章制度的案例稍作叙述。
·作为检疫对象的商品目录:针叶树木制包装(包装木材、垫板、托板等)
·作为检疫对象的害虫:美国白蛾(蛾)等的害虫、松材线虫
·xx等的基准:热处理
木材的心部温度在56℃以上,30分钟以上
·其它要求事项
需附植物防疫所发的xx证明。申请手续等由全国植物检疫协会等社团来办。除外,对于广叶树木制包装和胶合板、纤维板等的合板及塑料、钢骨等,需要有声明文件,声明用了非针叶树木包装、非木制包装。
3、有关对于中国检疫规章制度的对应情况
中国从2000年初起开始实施检疫规章制度。那么,就中国方面作了哪种对应呢?这里,从当时对应的记录中抽出几个实施案例作介绍,以供今后对应EU等作参考。
(1)实施背景
自1992年开始实施的木制包装熏蒸处理因措施采取得不彻底,效果没能提高。自去年从日本的木制包装中发现有松材线虫。
(2)采取紧急检疫措施
中国检疫局对美国、日本出口到中国的货物提出检疫要求。
(3)进口材料
即使日本采用的是进口材料,由于这些材料在被进口到日本时也有可能受污染的。因此,无论原产地是何处,都要有证明。证明是在日本作的处理。
(4)即便是经香港进中国的内地的货物,假如一开始的出产地是日本、美国的话,则列为检疫对象。
当时间研究的中国检疫规章制度对应内容是热处理、合板、广叶松。热处理方面,由于证明书的有效期的3-4周,使用受到了限制。还有,因使用地不一,有时,到热处理工厂的距离很长,运输费就很高,因此,想方设法研究了其它方法。幸好有一家木材公司可从印度尼西亚引进南洋广叶树,而根据板的结构,以提高20-50%作了对应。
4、除日本以外的检疫规章制度情况和对策
美国政府于1998年9月18日发布了"中国进出口货物的针叶树包装木材要进行热处理、熏蒸处理等的xx,并附上xx证明书"的检疫措施,检疫规章的实施适用于1998年12月17日自中国港口出口的货物。
以此为背景,美国假设了中国进的托板中发生大量蛀虫,因无天敌,恐怕蔓延,而强化了仅针对中国的规章制度。其中,要求的数值虽有不同,但xx等内容与针对澳大利亚的基本相同。 (1)先行对策
现在中国出口美国的货物包装托板都用熏蒸处理对付,被规定的证明书有效期为21天。证明书的发出在严格地进行,各地的动植物检疫机关都在根?quot;美国进出口木材包装检疫处理技术要求"签发"熏蒸和xx证明书"。熏蒸药剂采用了连日本都没登记的硫酸氟。熏蒸费用约为日本的4-5分之一,约为每个托盘0.5US$。
(2)今后的对应办法
今后,一旦EU等的新规章制度开始适用,那么,将来必须考虑会需要热处理的。照片5∽10为中国托板厂的热处理设备。可以预料今后各国的规章制度充斥以后,与各种规章相符合的xx方法的要求将更高。
一般认为,出入中国的各国企业都各自在研讨或在采纳除木材以外的阳模滑片、瓦楞纸板等。其实,还有合板、竹制板。本人只见过竹制的板材,但未曾评价过。有关合板,已有试验参数,请作参考。合板的样品是一种提议的合板,它的价格几乎与现在在中国购买的中国松材系板相同。树种为法国梧桐树,层数为9层,其弯曲强度、弯曲杨氏系数、拔钉耐力试验结果为:拔钉耐力比JAS结构用合板低20%;弯曲强度为平均42N/mm 2(430kgf/m 2)。可以预测,它与日本国内的合板没什么差别,可以廉价地在当地解决合板问题。
5、今后木材检疫规章制度的方向
据2000年10月25日发表的消息称:美国农业部动植物检疫局正在着手对有带入病虫害危险的包装木材进行检疫要求标准修改。他们提出了新的检疫措施方案,以取代原以用xxxxx为主体的要求标准,并且,正在就现行要求标准的有效性、环境、对贸易的影响、甚至代替方案的失效性等,向有关方面征求意见,准备制订出最终方案。据说动植物检疫局制订的替代方案研讨了以下内容:
(1)要求标准和禁止项目因国家而异;
(2)包装木材的检疫要求标准中附有干热处理、熏蒸处理、及防腐处理的义务;
(3)有禁用木材、合板、塑料等非包装木材的义务等。考虑到这点及上述EU强化热处理规章制度的方案等,看来对包装木材的检疫规章制度将越来越严。如果检疫对象对害虫一会儿增加了,还会出来什么样的规章制度呢?真难预料。另外一方面,xxx也含有臭氧层破坏物质,因而,也可预测限制生产和使用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今后,真有必要认真研究包装木材的取代方案。可是,目前定要向有关部门提议,作好国际性标准的定位。
热处理/烘干工程室内尺寸:4m×4m×7m可放进1100m×1100m的托盘250个。
烘干室锅炉的热源可用干托板的破板,假如将100℃的热水送至上图的窑(10m左右)就可降温至80℃。为了要用蒸气作10~14hr时间的热处理提高了含水率,现正在进行烘干处理。